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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寫過一句話:
“凡是受到壓抑的東西,它總想方設法為自己尋找一條出路,哪怕是一條曲折的道路。”
現下,把一個不服從父母的孩子送進所謂的戒網癮機構,在部分心態失衡的家長眼里,似乎已經成了一種自我說服之后、也最省事的解決方案。
但要胖胖說,與其說這是矯正,倒不如說更像是一種甩手——把失控、挫敗、無力感,統統外包給一個封閉的地方。
服從被包裝成成果,這套邏輯從哪個角度看,都讓人感到異常可怕。
我不是那種天然就對某類機構抱有仇恨的人。
坦白講,如果一個人現實中真能活成溫斯頓那樣,戰勝自我,愛上老大哥,那也是他的選擇,旁人無權干涉。
可問題在于,現實里的這些孩子,并不是自愿的,他們只是被按進了一個必須順從的環境。
之前,電擊惡魔的楊永信被報道、被揭露,可這件事并沒有真正過去。
我始終覺得,如果這些因恐怖而異化的余毒不能被持續看見,那么這片惡草,就永遠會擁有它賴以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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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貓頭鷹資訊的一則報道。
涉事地點是德州的環帝祥龍素質教育基地,沖突發生在宿舍區域,有人拿凳子打砸,現場一片狼藉。
當地工作人員明確表示:
該基地在教育部門無任何備案、無相關資質,并建議發生沖突直接報警,鎮里工作人員也稱已經介入調查,后續以官方通報為準。
這事,首先至少在目前公開回應的層面,它并不具備任何資質,而更像一個游走在監管縫隙里的封閉場所。
所以,胖胖認為問題出現在:
為什么這種地方能長期存在?為什么把孩子送進去會變成一些家庭的現實選項?
以及,最應該問的一句——如果它沒有備案、沒有資質,那么它憑什么對未成年人實施封閉管理、行為矯正、乃至懲戒?
是,你可以提供服務,但你不能隨便獲得類似監禁的權力。
辦學、培訓、托管、矯正,這些詞一旦在敘事者口中聽起來都挺文明,可只要場景一旦變成封閉式管理,權力就會天然膨脹。
權力一膨脹,最先縮水的就是邊界:
孩子的行動自由、通信自由、申訴空間、人格尊嚴,往往一起被打包折價。
本身,一個社會對機構是否合規的要求,本來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可在一些地方,合規反而成了可選項,出事才開始追問,沒出事就當作沒看見。
這些機構往往把自己的業務描述得很全面,早戀、沉迷網絡、厭學、懶惰、親情淡漠、離家出走、自控能力差……
可教育從來不是修理人,教育的極限不過是陪人長大!
看到這里有人可能會說:
孩子也不是省油的燈啊,不也打砸了嗎?
但這句話,無異于把結果當成了原因。
在封閉式強管控環境里,打砸可能是違法,也可能是失控,但它同時也可能是一個信號:
溝通機制斷了,權力結構僵了,情緒出口被堵死了。
你當然可以譴責破壞行為,但如果你只盯著砸了什么,不去問為什么會砸,那一切提問都毫無意義!
孩子的叛逆不等于孩子的邪惡,孩子的沖動不等于孩子的罪性。
孩子的問題,常常是家庭矛盾、學校挫敗、同伴關系、心理困擾、甚至發展障礙疊加出來的結果。
把這種混合物粗暴地歸因成網癮,再交給所謂基地去矯正,其實危險并沒有消失,反而更難被發現。
就算我們暫且不討論教育理念,只從法律與權利的常識出發,很多做法也很難站得住。
未成年人保護的基本精神,是要求成年人、學校、機構對未成年人保持最低限度的尊重與克制,尤其是尊重人格尊嚴、避免侮辱性對待、避免體罰與變相體罰等。
同時,針對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訓或類似教育服務,公開政策層面對審批許可、取得辦學資質后方可開展活動的原則也寫得很明白。 可以爭論這些規定在地方執行得是否足夠嚴格,但不能假裝它不存在。
家長把孩子送進去,機構承諾給你一個聽話的孩子,而社會默認這種交易雖然不體面,但有效。
當有效、服從性高成為唯一的評價標準,人的尊嚴就會被當作可犧牲的成本。
很多家庭把孩子送去這種地方,本意有可能是好的:
學校系統未必接得住,心理資源未必夠得上,家庭溝通又早已破碎。
在焦慮里,人會本能地尋找立竿見影的方案,哪怕那是最危險的方案。
可焦慮可以理解,但傷害不能被合理化,無助可以同情,但暴力不能被外包成服務。
真正可怕的從來不是一個孩子發脾氣,而是一個社會把孩子的脾氣當成罪證。
所謂矯正一旦淪落為馴化,教育就會從燈變成鞭子。
人們最愛用為了你好當通行證,可凡是需要用通行證才能抵達的好,通常都不是好。
一個地方如果不能讓孩子說話,它最后一定會聽到孩子砸東西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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