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申請人劉XX系黑龍江省伊春市X區X鎮X村村民,其承包的27畝土地中,0.580934公頃(約8.7畝)因X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被依法征收。
2025年8月25日,申請人向被申請人伊春市X區農業農村局提出“土地安置”及“按合法標準補償”的訴求,被申請人于2025年9月1日作出《關于劉XX事項的行政程序處理決定書》,駁回了申請人的相關訴求。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存在法律依據錯誤、補償標準適用不當、程序違法等問題,嚴重侵害其合法權益,于2025年10月24日向伊春市X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請求撤銷案涉行政程序處理決定書、糾正補償及土地性質認定問題、確認被申請人未履行告知聽證程序違法。
伊春市X區人民政府依法受理后,經審理查明被申請人作出行政決定時引用的核心依據《黑龍江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已于2011年9月30日廢止,且其主張的“比例標準”缺乏合法依據支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相關規定,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案涉行政程序處理決定書,并責令其在法定期限內重新審查答復。
![]()
申請人認為:
1、被申請人以已廢止的文件作為核心依據作出行政決定,法律適用錯誤,且主張的“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收”比例標準缺乏合法依據;
2、被申請人補償標準適用不當、土地性質認定混亂,未足額支付補償款,且未履行告知、聽證程序,程序違法;
3、申請人作為被征地農民,依法享有獲得合理安置補償及相關社會保障的權利,被申請人的駁回決定侵害了其合法權益。
被申請人認為:
1、申請人被征收土地占承包總面積比例僅32.2%,未達到《黑龍江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規定的安置條件,駁回其社保繳納訴求合法;
2、補償標準適用《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告》,核算補償安置費XX萬元,標準合法且已督促村集體支付;
3、案涉行政行為系行政處理決定,非行政處罰,無需適用《行政處罰法》的告知、聽證規定,程序合法。
![]()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存在明顯違法情形,嚴重損害了其作為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期待通過行政復議程序撤銷該違法決定,糾正補償標準和土地性質認定方面的錯誤,確保自身獲得足額補償和合法安置,同時確認被申請人的程序違法行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自身的合法權益。
![]()
伊春市X區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1、撤銷被申請人伊春市X區農業農村局作出的《關于劉XX事項的行政程序處理決定書》;
2、責令被申請人自收到本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依據現行有效政策,重新對申請人的訴求進行審查并作出答復。
申請人核心訴求得到支持,違法行政決定被依法撤銷。
![]()
![]()
首先,與委托人劉XX深入溝通,詳細了解土地征收的具體情況、訴求提出過程及被申請人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全部細節,梳理案件核心爭議點。
其次,全面核查被申請人作出行政決定所依據的法律文件效力,發現其引用的《黑龍江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已廢止這一關鍵違法點。同時,收集土地承包經營證明、行政處理決定書、相關政策文件等證據材料,形成完整證據鏈。
最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相關規定,明確被申請人行政行為存在適用法律錯誤、依據不足等問題,撰寫行政復議申請書,清晰提出復議請求,全程跟進復議程序,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
![]()
本案的核心爭議在于被申請人作出行政決定的法律依據是否合法有效。
被申請人作為行政機關,在作出涉及公民重大財產權益的行政決定時,理應嚴格審查所依據法律文件的效力,但其卻引用已廢止十余年的文件作為核心依據,且主張的比例標準缺乏合法支撐,屬于嚴重的適用法律錯誤。
申請人作為被征地農民,其依法享有的安置補償及社會保障權利應得到充分保障,被申請人的違法行政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行政復議機關的決定依法撤銷了違法行政行為,既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彰顯了行政復議制度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糾正違法行政行為的重要作用。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一)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二)適用依據錯誤的;(三)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五)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聽證會等情況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后,應當組織有關部門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第三十一條規定:“對個別未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應當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并依法組織實施。”
附:復議決定書(節選)
![]()
(為保護當事人權益、尊重律師知識產權,轉發請全文轉發
不得截取片段轉發)
![]()
![]()
![]()
▌專業領域
在企業訴訟、仲裁、重大民商事爭議解決等方面具有獨到思路,業務范圍涉及建設工程與房地產、公司股權、金融借貸、婚姻繼承、勞動糾紛、征地拆遷等領域,在商事投資、股權爭議、企業家權益保護、股權激勵制度的構建與實施、公司頂層架構設計、股東投資風險防范和控制、公司日常法律風險防范、重大刑民交叉案件、涉經濟類刑事案件等領域均有豐富經驗。
▌執業領域
來春雷律師,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擔任過中學教師,九年政府機關工作經驗,對于政務文化和政府體系運轉程序有一定的了解。
參與處理過民商事糾紛逾三百余件,實踐經驗豐富,擔任過天津市某大型國企法律顧問。
曾任九三學社天津市委參政議政專家、市委法律專委會委員。對于房地產相關爭議和征收拆遷領域有獨到見解和辦案思路。
本文旨在法規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構成對具體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斷的任何成果,亦不作為對讀者提供的任何建議或提供建議的任何基礎。作者在此明確聲明不對任何依據本文采取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承擔責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