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義和團之父之死
光緒二十六年(1901年)臘月三十,蘭州城。
天空飄著細雪,八旗會館里卻格外冷清。
前山西巡撫毓賢被押解至此,等待正月初六開印后發配。
誰料初一中午,一道十萬火急的電報從京城傳來,上面寫著:“毓賢禍國殃民,罪大惡極,非充發可以蔽其辜,就地正法具報。”
據說,慈禧本想將毓賢發配新疆,保他一命,但負責對外談判的李鴻章,帶來列強們的要求:“其他人可以活命,但是山西巡撫毓賢必須死!”
列強代表之所以痛恨毓賢,因為他就是義和團運動之父。
正是在毓賢擔任山東巡撫期間,該剿為撫,將義和拳改為義和團, 并授“毓”字旗, 使義和團不僅具有官方認可的身份,而且就是打著他本人的旗號;調任山西后,毓賢 對義和團首領"款若上賓", 甚至親自擔任"義和團統領",公開宣稱:"義和團確系義民,其魁首有二,一即我,一即鑒帥也(李秉衡字鑒堂,原任山東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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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毓賢進京游說諸位大員,得到了莊親王載勛、大學士徐桐等人的支持,并讓慈禧下了支持義和團的決心。
如今八國聯軍已經入了北京,辛丑條約簽訂,毓賢自然成了罪大惡極的罪魁禍首。
毓賢接過電文,只淡淡說了一句:“君要臣死,哪敢不死。”便再無他言。
他要來筆墨,寫下自挽聯:
“臣死國,妻妾死臣,夫復奚疑,最難老母九旬,稚女十齡,未免凋傷慈孝治;
我殺人,夷狄殺我,亦有何憾。所愧奉君廿載,歷官三省,空嗟辜負圣明恩。”
沉吟片刻,他揮毫又寫下第二幅:
“臣罪當誅,臣志無他,念小子生死光明不似冤沉三字獄;
君恩我負,君憂誰解,愿諸公老成謀國,切須早慰兩宮心。”
從自挽聯可以看出,毓賢認為自己光明磊落,死得其所,只是愧疚家人無所依,國家無所報。
正月初二,春節第二天,卻成為毓賢的行刑之日。蘭州百姓聽說此事,紛紛趕來為毓賢送最后一程,萬民舉著請愿書,請求赦免毓賢死刑。
其中還有不少逃散到蘭州的義和團民眾,甚至瘋傳有人打算劫法場,于是本來定于春節后行刑,硬是提前到正月初二,讓人來不及準備。
毓賢被押赴刑場時,沿途百姓沉默不語,卻無人喝彩。他身著囚衣,目光平靜,仿佛早已預料到這一刻。行刑前,他最后高呼:“勿忘國仇!”聲音雖不高,卻如驚雷般炸響在蘭州城上空,久久回蕩。
行刑時,劊子手手抖未斷其首,毓賢在血泊中呻吟不止,慘不忍睹。一旁的戈什哈見此慘狀,泣不成聲,奪刀補砍,一代封疆大吏就此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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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賢
毓賢一生兩袖清風,在晚清那個腐敗成風的官場,實屬一朵奇葩。
在八國聯軍已經入侵北京之后,毓賢意識到事不可為,就地遣散了這些拳民,以免他們被誅殺牽連。但帶頭的大師兄不干啊,你讓我們來我們就來,讓我們走我們就走,我們豈不是很沒面子,要我們走也行,得給錢啊?
于是毓賢說了這么句話:
“吾服官以來,清剛自矢,別無藏鏹余財,可以為諸英豪壯行色。無已,吾惟有敝衣數箱,爾輩向質庫取銀,作川資何如?”
隨后,他吩咐身邊的下人:
“命從者出箱示之,皆破爛不堪衣著之物。”
眾人感慨,毓賢真的是一個清官啊,隨后,義和團就地解散,各奔東西去了。
毓賢死后,民間有人偷偷為他修建祠堂,有人唾罵他是禍國殃民的罪人,也有人嘆息他不過是朝廷的替罪羊。但無論如何,他那句“勿忘國仇”卻深深烙印在百姓心中。多年后,當人們提起毓賢,總會想起那個雪天,想起他臨刑前的吶喊,想起那段動蕩歲月里的家國恩仇。
傳統史學家對毓賢的評價往往是負面的。雖然不得不承認他確實是一個清官,但認為像他這樣的清官為禍更烈。清末文學家劉鶚在《老殘游記》中評價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我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因此,毓賢的評語就是剛愎自用,殘忍好殺,盲目排外,禍國殃民。甚至為了詆毀他,還特意編排了一些弱智段子,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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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人不自信的時代,河殤派大行其道的時代,崇洋媚外盛行的時代,這樣的言論大有市場。但如今時過境遷,中國人自信起來了,可以正視那段屈辱的歷史。再加上西大燈塔國的形象一崩再崩,愛潑斯坦案揭露西方權貴殘害兒童,食人、用活人進行黑暗祭祀的行徑被揭露,我們是否需要反思一下:
毓賢不是錯了,而只是敗了?
如果他有錯,是否只是錯在缺乏斗爭的藝術和手段?
但這可能過于苛求了。
如果我們設身處地,在晚清那個絕望的環境,耳聞目睹外國教會在國土上,肆意殘害中國百姓,荼毒兒童的,恐怕也會San值狂掉,只恨刀揮得不夠快吧!
二、毓賢殘忍好殺?
毓賢,生于1842年的山東,他出生那一年恰逢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清朝蒙受重大國恥。他的字佐臣,從他的表字可以看出,他的志愿是輔佐朝廷,成為肱股之臣。
毓賢身份比較特殊,并非滿人,也非漢人,而是出身于內務府漢軍正黃旗包衣。他是服務于皇室的漢人包衣(家奴)家庭出身,屬于旗人群體,但民族血統是漢人。家族幾代人為皇室服務,生活、晉升渠道完全在八旗體系內,他們通常自視為“旗人”,并在政治立場上往往比滿洲貴族更為保守和忠于清室,以顯示其“自己人”的身份。毓賢極端的排外和忠清行為,某種程度上也帶有這種身份的烙印。
毓賢并沒有通過科舉進入官場,而是捐了個監生,所謂監生其實并不是官,而是能獲得進國子監讀書的資格,或者叫候選官員。在苦等十年之后,他才等來了實缺,也就是曹州知府。
從此之后,毓賢就正式進入了官場,但這個人很特立獨行:
作為一名漢軍旗的人,他既沒有向洋務派大臣李鴻章或張之洞等靠攏,也沒有向維新派的康有為、梁啟超等靠攏,更沒有向頑固派的莊親王載勛、端郡王載漪等靠攏,是名副其實的“裸官”。他能官至山西巡撫,憑借單槍匹馬萬萬不行,自然也有他的伯樂,也就是慈禧太后!
他之所以能入慈禧太后的法眼,完全在于他的為官之道,其中最讓他引以為傲的,也是他自己經常提起的便是“三不主義”:
“不要錢,不要官,不要命!”
引申出來,就是講他要做一個一心為國為民的清官!
當時的曹州盜賊流行,他一上任就大力打擊,并發明了很多嚴酷的刑罰,其中最著名的當屬“站木籠”:
所謂站木籠,就是制造一種木籠,木籠上端是枷,可以卡住嫌犯的脖子,讓嫌犯懸在空中,腳下再墊上幾塊磚,讓人似踏非踏。而籠子內呢,又遍布著鐵釘,嫌犯稍一動彈就扎得鮮血淋漓,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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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小說家許指嚴曾經見過毓賢給嫌犯行刑的場景,他還聽到毓賢對人講:
“我到任兩個月,站死三百七十多人,可是盜風仍未滅絕,曹州人真強硬!”
就這樣,他在曹州任上,三個月就殺了2000人,不僅收獲了老百姓賜予的“屠夫”稱號,還收獲了朝廷給與的“善治盜”嘉獎:
“光緒十四年,署曹州,善治盜,不憚斬戮。”
過去常用這段史料,抨擊毓賢殘忍好殺,但是卻沒有人深究“亂世用重典”背后的緣由。清末由于黃河改道、漕運衰落,導致魯西南農業經濟崩潰,大量農民失去生計。綠營兵制腐朽,地方防務空虛,盜匪得以形成武裝團伙。基層保甲制度失靈,官府控制力下降,形成權力真空。曹州地處山東、河南、直隸三省交界,行政管轄交錯,成為事實上的三不管地帶,成為土匪天然溫床。
大家都知道墨西哥真正的統治者是毒販團伙,當時的曹州匪幫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當地匪幫裝備洋槍、土炮,馬隊規模龐大,行動迅捷,常能擊潰清朝地方綠營部隊。占據邊緣地帶的圩寨(土圍子),筑有防御工事,與官府長期對峙。
匪幫常常成群結隊公開攻打附近的集鎮,如沙土集、龍堌集等,焚燒店鋪,搶掠財物,商戶常被洗劫一空。為獲取錢糧武器,他們還有組織地攻擊民間自保的村莊圩寨。破寨后往往進行屠殺、強奸和裹挾壯丁入伙。
匪幫出現了綁票勒贖(“架票”)專業化,專門綁架富戶家屬(尤其是孩童)以勒索巨額贖金的“吃腥隊”。若贖金不及時,常“撕票”(殺害人質)。對被綁者施以“壓杠子”、“燒香火”等酷刑,以逼迫家屬就范。時人記載“被架者非傾家蕩產,不能贖回,否則立死于非命”。
對抵抗者或俘獲的官差、團練,常用割耳、挖心、肢解等極端殘忍手段處死,以恐嚇地方。在集市等公共場所公然行刑殺人,挑戰官府權威,震懾百姓。
部分匪首本身即是地方豪強或兵痞,亦盜亦官亦紳,黑白通吃。賄賂官府衙役、兵丁充當耳目,導致清剿行動常常泄密。
由于匪幫橫行,對社會經濟的毀滅性破壞:
主要商道盜匪出沒,商旅斷絕,嚴重阻礙了本已衰敗的區域經濟。農民不敢遠出耕作,大量田地拋荒,加劇了饑荒和流民問題,形成“匪民互生”的惡性循環。
這么一個土匪窩子,請問你打算去以德服人嗎?
毓賢通過嚴刑峻法,迅速止亂,避免讓災禍蔓延,防止更多百姓飽受荼毒。
毓賢治理曹州并非以為殺戮,而是剿撫并重的組合拳:
除了創設“站籠”等酷刑,公開處決匪首,形成心理震懾之外,他還推行“就地正法”簡化司法程序,提高打擊效率;建立密探網絡精準打擊匪窩。
他組織編練鄉勇,選拔青壯組建地方武裝,配合官兵清剿,這也是后來他說自己就是義和團魁首的依據;推行聯保制度,“十家連坐”,強化基層監控;區別對待“慣匪”與“脅從”,除了罪大惡極者,允許悔過自新;設立交通管控,在要道設卡盤查,切斷土匪補給線。
他還推出了一些安撫措施,災年設粥廠緩和社會矛盾,懲治劣紳侵占田地行為,
組織官府主導的商隊保障貿易安全。
正是這一連串的組合拳,才讓他贏得了民心,恢復了曹州的安定,并非一味血腥鎮壓。否則,在中國這片充滿斗爭精神的土地上,只會越剿越反。
三、毓賢與巨野教案
1897年11月1日夜,陰云密布。
十多個手拿匕首,短刀的黑衣人,闖進山東曹州巨野縣磨盤張莊教堂,殺死了在此借宿的德國神甫能方濟和韓理迦略。能、韓二人原本分別在陽谷和鄆城一帶傳教,因去兗州天主教總堂參加"諸圣瞻禮",路此天晚而宿。薛田資聽到動靜后發現情況不妙,倉惶逃往濟寧,電告德國駐華大使并轉德國政府。
這就是引發德國出兵奪取膠州灣(即青島)的“巨野教案”,和前后發生的“大足教案”“冠縣教案”,并稱為清末三大教案,并揭開了義和團運動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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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對巨野教案場景的描繪,中國人的形象都是野蠻兇神惡煞
這些黑衣人都是當地的鄉民,原本是向當地神父薛田資(德國人)尋仇的。薛田資一個憑借自己外國人身份,在中國境內為非作歹,他擔任巨野駐堂教甫后,便和當地貪官污吏混在一起,四處敲詐勒索,霸占百姓資產,橫行霸道。薛田資還不分好壞,肆意招收信徒。當地的地痞流氓無賴紛紛加入教會,依仗著薛田資的庇佑,在巨野四處作亂,為虎作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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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德國教會老傳統了,當年如果不是壓榨這么狠,也不會讓德意志成為宗教改革的中心。如今不能在國內亂搞,于是跑到中國來撒野。
但好客的山東人民,怎么能能跟逆來順受的日耳蠻懦夫相提并論?
他們也不慣著,直接來個血債血償。
案件發生后,清廷在德國強大壓力下嚴令破案。作為直接負責的地方官,毓賢展現出其在曹州任內一貫的雷厲風行作風,迅速派兵調查。毓賢動用軍隊和衙役,在曹州府及周邊進行了大規模搜捕,短時間內抓捕了數十名嫌疑犯,其中多數是當地民間武裝成員或與教會有宿怨的平民。
審訊過程沿用其“嚴猛”風格,存在嚴刑拷打。最終,官府認定案件系當地民間組織“大刀會”成員惠潮現、雷繼身處主謀,另有眾多參與者。
為迅速結案以平息德國怒火,清廷和毓賢主導的當地官府迅速判決。惠潮現、雷繼身等兩人被處決,另有多人被判處徒刑或刑杖。此外,巨野、菏澤等地的多名地方官被革職。
此案的處理遠非毓賢一級地方官可以主導,迅速上升為國家外交事件。德國以教案為借口,于11月14日出兵強占膠州灣。最終,中德于1898年簽訂《膠澳租界條約》,除懲兇、賠款、道歉外,德國據此條約租借膠州灣99年,并獲得了在山東修筑鐵路、開礦等特權。山東由此成為德國的勢力范圍。
毓賢在此案中表現出高效的執行力,某種程度上滿足了清廷“迅速息事”的要求。這鞏固了他在朝廷(尤其是保守派)眼中“能吏”的形象,為他后來升任山東巡撫埋下伏筆。
然而,此案的處理過程(大規模抓捕、嚴刑、速決)及其災難性后果(德國強占膠州灣),極大加深了毓賢對洋人借端訛詐的憤恨,以及對“民教矛盾”本質的認知。他開始深刻反思,是否自己做錯了,并暗中重新調查教案的原委,這直接影響了他日后對義和團的態度。
四、消滅食人魔!
自從1858年清政府與英、法、俄、美四國簽訂《天津條約》之后,外國傳教士便獲取了在中國境內隨意傳教的權利,分布在中國的各個地方建立教會傳教。其中相當一部分傳教士并非善類,他們憑著自己的外國國籍身份在中國肆意妄為,引起中國民眾的不滿。比如1870年爆發的天津教案,1891年爆發的丹陽教案,起因都是當地民眾發現教堂(育嬰堂)收養的大量嬰兒死無全尸,慘不忍睹,因而產生了教士用“活人做藥”的傳言。
毓賢通過一系列調查,形成了西方人都是食人惡魔的認知,為日后激烈的排外行動埋下了伏筆。
首先,毓賢對西方醫學的負面認知,可能一部分卻是來自文化差異,以及對西醫的誤解。
19世紀末,西方傳教士在華開展醫療活動,一方面確實為中國人民提供了先進的醫療服務,另一方面也因文化差異和操作不透明引發諸多爭議。例如,美國長老會傳教士嘉約翰于1866年在廣州開設博濟醫校,不僅傳授西醫知識,還進行人體解剖教學。毓賢作為山東地方官員,可能通過商旅傳聞,官員往來或民間傳言了解到這些情況,儒家傳統講究尊重遺體完整性,入土為安,尸體解剖在他看來純屬邪惡行徑。
其次,毓賢對西方"食人"傳統的認知,一方面來自他實地走訪調查的結果,教堂收養嬰孩,九成九最后都變成了殘缺不全的尸體,這在當時是普遍共識。另一方面,民間早已長期流傳的"挖眼剖心"謠言。早在19世紀中葉就已在中國民間廣泛傳播,天津教案中"洋人用小孩眼睛和心肝配制新式西洋藥"的說法尤為盛行。
值得注意的是,這并非空穴來風的謠言,而是與西方歷史上的食人傳統存在某種呼應。西方古代醫學確實存在"以形補形"的觀念,認為食用年輕人體的某些部位可以增強自身活力。這種觀念在古希臘羅馬時期尤為流行,貫穿整個中世紀,一直到十九世紀末。如《荒誕醫學史》《食人與尸療》一章所記載的,西方古代醫學信奉"以形補形",認為"吃年輕有活力青壯年的身體,吸他們的鮮血,特別有利于健康"。
綜合來看,毓賢的極端排外立場,源于他對西方"人體利用"傳統的直接或間接觀察與認知,這種認知與民間長期流傳的"洋人食人"傳言相互強化,形成了其對西方傳教士和外籍教士的極端敵意。
毓賢于1899年7月出任山東巡撫,這一任命對義和團運動的興起產生了決定性影響。作為一位極端排外的官員,毓賢在山東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為義和團運動的合法化鋪平了道路。
首先,毓賢提出了"民可用,團應撫,匪必剿"的三原則,這一原則成為其處理義和團問題的指導方針。在平原縣杠子李莊教案中,毓賢一方面派兵彈壓,另一方面將袒護教民的知縣蔣楷撤職查辦,并派濟南知府盧昌詒"親往撫綏"平原義和拳,同時通令山東各地義和拳、大刀會等一律改稱"民團",允許朱紅燈所部義和拳建立旗幟,皆署"毓"字。在奏報中,他寫道:
“教堂收納教民”,“魚肉良儒,凌轢鄉鄰。睚眥之嫌,輒尋報復,又往往造謠傾陷”,“百姓遂多不服”,而地方官“辦理洋務交涉,多以遷就了事;每接彼族指拿之信,大半逢迎教士,曲從其意。”又說:“東省民風素強,民俗尤厚。際此時艱日亟,當以團結民心為要圖。”
這一舉措標志著義和拳正式轉變為官方承認的義和團,為其后續發展奠定了基礎。
其次,毓賢對西方傳教士采取了區別于其他地方官員的態度。在處理教案時,他強調"秉公訊斷"和"持平辦理",但實際上對教民采取了更為嚴苛的立場。毓賢曾上奏指出:"查民教互控,要在持平辦理。"然而,他實際執行的卻是"懲首解從"的策略,即對教民首領嚴厲鎮壓,對普通教民則相對寬容。這種策略一方面試圖控制局勢,另一方面也為義和團的活動提供了空間。
再者,毓賢對西方傳教士的醫療活動,采取了懷疑甚至否定的態度。他在山東巡撫任內,曾多次上奏指出教會醫院和育嬰堂的管理問題,如育嬰堂內"無一活嬰"的情況。這種態度可能源于他對西方"人體利用"傳統的認知,以及對傳教士可能從事非法人體實驗的懷疑。
最后,毓賢的極端排外立場得到了清廷保守派的支持。他與協辦大學士剛毅為莫逆之交,與端王載漪、莊王載勛等滿族權貴保持著密切的關系。這種政治關系為他在山東推行排外政策提供了重要支持,也為其后來被重新起用為山西巡撫埋下了伏筆。
毓賢在山東的政策為義和團的興起創造了有利條件,同時也為清廷與列強的關系埋下了隱患。外國公使(如美國康格)對毓賢的極端排外立場極為不滿,紛紛要求清政府更換山東巡撫。1899年11月,毓賢被革職,由袁世凱繼任山東巡撫。袁世凱上任后立即對義和團采取了嚴厲鎮壓措施,迫使山東義和團向直隸等地轉移。
1900年,毓賢被重新起用為山西巡撫,這一任命標志著其排外政策進入了一個更為極端的階段。山西原本并非義和團活動頻繁的地區,但在毓賢的推動下,山西迅速成為義和團運動的中心區域之一。
此時,他對洋人的行徑有了更多的認知,進一步加深了對方都是食人惡魔的印象。在他眼里,吃人的洋人不能算人,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有一個殺一個,有兩個殺一雙。至于跟洋人站在一頭的教民,作為同黨加以消滅。
毓賢在山西采取了系統性的排外行動。他一方面對傳教士采取了更為嚴厲的監控措施,另一方面則對義和團首領"款若上賓",甚至親自擔任"義和團統領",公開宣稱:"義和團確系義民,其魁首有二,一即我,一即鑒帥也(李秉衡字鑒堂,原任山東巡撫)"。這種公開表態大大激發了山西民眾的排外情緒,為義和團的迅速發展創造了條件。
在毓賢的大力推動下,山西的義和團運動迅速發展,并將矛頭指向外國教會和教民。某種程度上,投靠外國人的教民挾洋自重,狐假虎威,比洋人更可惡。
1900年6月27日,壽陽縣城發生了暴亂,義和團燒毀了傳教士愛德華的醫院,這一事件成為山西教案的導火索。
7月9日,毓賢緊閉太原城門,派兵將城中所有外國人"護送"到衙門,接受審訊。首先被斬首的,是2位天主教的意大利籍主教艾士杰和富格辣,隨后所有男人、女人和孩子,都在衙門大堂前的院子里被斬首。當天被殺者包括33名新教傳教士及其子女,12名天主教傳教士,和10多名中國信徒。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受害者中包括11名兒童,如Atwater夫婦的幼女。
在山西全省范圍內,毓賢展開了對傳教士和中國教民的大規模屠殺。從1900年6月至8月底,山西全省共殺害外國傳教士191人(包括46名兒童),殺死中國教民及其家屬子女1萬多人,焚毀教堂、醫院225所,燒拆房屋兩萬余間,成為各省中死人最多的一個省。這種系統性的屠殺遠超山東時期的"剿撫兼施",顯示毓賢的排外立場,已經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極端程度。
客觀地說,洋人和教民不全是壞人。但是這類群眾運動一旦發動,擴大化甚至極端化在所難免。要論排外,英格蘭曾經把猶太人殺到一個都不剩;要論極端,歐洲人相互廝殺的宗教戰爭,烈度比這不知道高了多少倍。比如宗教改革的故鄉德意志,因為宗教仇殺開展的三十年戰爭,消滅了60%的人口。
至于對毓賢的評價,怎么也得比一邊暗地里賣國,一邊給子孫后代留下幾千萬兩白銀的李合肥,要強得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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