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劉孝斌
2月4日,一輛停放在浙江省杭州市水晶城商場地下車庫內的安徽牌照黑色寶馬X5,因停車總時長超過了8100小時,繳費金額為16900元登上熱搜。
據紫牛新聞、潮新聞等媒體報道,這輛黑色寶馬四周都是圍欄,后窗上還貼有一張紙,上面寫著,“移車請聯系水晶城消控24小時值班電話……”。而另一張圖片上可見,該車入場時間是2025年3月1日凌晨2點多,停車總時長達到了8101小時,繳費金額為16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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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用圍欄“鎖住”的寶馬車(來源:紫牛新聞)
2月4日,水晶城商場的客服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這輛車一直沒有開走,網上發布的用圍欄將車圍起來的信息屬實,他們也注意到了網上的報道。
水晶城相關工作人員當日告訴潮新聞記者,這輛車去年三月份開始就停在里面了,此后一直沒人來開走,商場方多次通過114等途徑聯系,但是也聯系不上車主。截至記者發稿,商場方面已通過公安機關聯系上了車主,對方回復“會回來挪車”。對于寶馬的天價停車費,水晶城表示,按照一般情況就是按照正常計費來收取停車費,但是也有可能視情況協商處理。
潮新聞在報道中還稱,杭州自2019年開始在全國率先開展“僵尸車”治理工作,出臺了相關政策,2023年至2024年5月份,全市共摸排疑似“僵尸車”68615輛,核查確認為廢棄汽車的有716輛。
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李永杰律師表示,商場對未繳納停車費車輛通常不享有留置權,直接以圍欄方式“鎖車”實施“留置”存在較大違法或者侵權風險,貿然以圍欄方式“鎖車”行使留置,容易被認定為超越必要限度的私力救濟。商場應通過催告、協商、必要時訴訟或依法申請保全等公力途徑主張費用。同時,商場在具備收費主體資格、標準也符合法律規定且不存在不當管理的情形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賦予了合同法律關系雙方主體權利和義務,作為車主占用泊位長達一年未付費,車主仍然應當按照核定標準支付相應期間的停車服務費及逾期利息。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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