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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湖南省新化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張貽文(左)將執行案款交到申請執行人手中。曹明平 攝
2025年12月19日清晨,朝霧未散,在崎嶇的山路上行駛了一個小時后,湖南省新化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張貽文一行來到位于瑯塘鎮的申請執行人老彭家中,把最后一筆兩萬元執行款交到老彭家屬手中,相關手續也一一辦妥。至此,這起民間借貸案件在法律意義上徹底終結。
這是一個關于“承諾”的故事。一位法官,一位老人,一位債務人,和一條走了八年的送款路。
2017年11月的一天,75歲的老彭顫巍巍地來到新化法院瑯塘人民法庭,遞交一份民間借貸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時任瑯塘法庭副庭長的張貽文接過材料,仔細翻閱,發現執行依據是一份民事調解書——被告老戴此前已與老彭達成協議,自愿償還借款本金四十萬元及相應利息,約定每年還款兩萬元。老戴也在按此履行。
依照法律規定,此類情形不符合強制執行立案條件。老彭聽完解釋,怔了片刻,眼神倏地暗了下來。
“那我怎么辦……四十萬,每年才還兩萬,我這把年紀,等不起了。”
張貽文站在法庭門口,看著老彭背影佝僂,步履遲緩,目送他遠去,心中像是壓了一塊無形的石頭,堵得慌。
2018年秋,張貽文調至執行局。
一個尋常的接訪日,他在信訪室再次見到了老彭。老人比一年前更顯蒼老,手中緊緊攥著一個舊布袋,眼里布滿血絲。原來這大半年,他四處奔走,得到的回復始終如一:依法不能立案。
“張法官,我只認得你。”老彭聲音沙啞,言詞懇切:“能不能……幫我和老戴再說說?我只要他每年多還一點,讓我日子有點盼頭。”
沒有執行文書,這已超出一般的工作范疇,但面對老人那雙熱切渴盼的眼睛,張貽文沉默片刻,點了點頭。
他撥通了老戴的電話。一次,兩次,三次……電話那頭從推諉到理解,從理解到妥協。終于,2018年12月,雙方在張貽文的見證下達成新的調解協議:還款額度提高,周期縮短,老彭自愿放棄部分利息,老戴則承諾逐年還清剩余款項。
誰也沒料到,這次調解竟牽出一段漫長的緣分。
協議履行剛滿一年,老彭因中風癱瘓,再也無法出門。而老戴也在幾次接觸中,對張貽文的為人心生敬意,出于對張貽文的信任,老戴鄭重表示:“往后每年的錢,我只交給您轉送。”
從此,每年的12月,張貽文的日程表上總會為這件事留出一天。
幾年來,張貽文的職務幾經變動——從執行局到綜合庭,再到鄉村振興工作隊,最后重返執行局,工作崗位在變,但這條送款路,始終未斷。
新來的法警曾好奇地問:“張法官,為什么咱們要親自送?”
張貽文解釋:“這不是普通的案款。這是一個老人晚年的依靠,也是一個承諾的兌現。”
2024年,老彭因病離世。
消息傳來時,張貽文沉默良久。最后一筆款項尚未送出,而收款人已不在。但張貽文知道,這件事還沒有了結。
2025年12月19日一大早,張貽文再次驅車駛向瑯塘。這是第八次,也是最后一次行駛在這條送款路上。
這八年的送款路,始于法律的溫情,成于信任的托付。承載著的是一種在歲月中緩緩沉淀的、人與人之間的真誠與守諾。
來源:人民法院報·2版
作者:李果 王倩宜
責任編輯:蓋峰丨聯系電話:(010)67550827 | 電子信箱:pinglun@rmfyb.cn
新媒體編輯:楊書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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