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1月29號,巴拿馬最高法院突然說,長和運營巴爾博亞港28年的合同“違憲”,得馬上停。第二天馬士基就派人進港,連交接帶系統切換,72小時內全辦完。結果2月1號,巴總統又出來講,歡迎長和“以合適方式繼續參與”——前后不到兩天,話全變了。
沒人真信這是法院改主意了。查時間線就知道,去年7月美國參議員魯比奧剛訪巴,年底開始,美國海關扣了至少5艘巴拿馬籍油輪;裁決當天,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立刻發推說“深受鼓舞”。這不是巧合,是壓著節奏走的。
巴方說“可以合作”,但條件很硬:長和不能控股,得拉馬士基或貝萊德一起進來;港口數據、安保、調度權,都要美方認可的“安全標準”。這已經不是談生意,是在碼頭裝監控、開后門、留接管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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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和沒簽字,直接啟動ICC仲裁。他們要爭的不是賠不賠錢,而是“合同簽了28年、投了18億、一直合法交稅,憑什么今天一句‘沒招標’就全作廢?”這點要是認了,以后所有拉美國家都能拿程序瑕疵翻舊賬。
中方反應也很實:港澳辦提了“雙重代價”,表面說經濟損失,其實是講另一件事——信任一旦碎了,再粘也漏風。現在幾十億的基建項目全停著,不是卡脖子,是等一個說法:下次簽的字,還作不作數?
巴拿馬現在腳踩兩條船,一邊想留長和的錢和經驗,一邊怕得罪美國。但問題來了:馬士基接過去才兩天,連貨柜堆場都沒理順,系統報錯頻發,工人抱怨操作界面全換;而長和技術團隊還在港外待命,賬號沒注銷,后臺日志還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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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這東西,平時看不見,一出事就全露底。法院判決能朝令夕改,合同簽完隨時可能被“合規審查”推翻,那投資建的不是碼頭,是風險本身。
長和沒撤人,也沒簽新協議,只是把服務器備份拷走了三份。
港務局辦公樓墻上的電子屏,還停在1月29號的實時吞吐量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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