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近日判定,韓國在野黨國民力量黨前議員郭相道之子從大莊洞民間開發商處收受的50億韓元不構成賄賂。法庭駁回了對同案被告郭相道本人的起訴。這一判決結果,顯然難以符合韓國社會的國民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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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3庭(庭長吳世勇)駁回了針對郭相道違反《犯罪收益隱匿規制法》等罪名的公訴,并宣判因受賄等罪名共同受審的郭相道之子無罪。
法庭在判決中指出,難以認定其子與郭相道之間存在“明示或默示的共謀關系”。針對郭相道的指控,法院認為韓國檢察廳未遵循被告人先行案件的二審程序,而是通過單獨提起公訴,實質上要求一審判決重復審理以推翻原判,這種做法屬于濫用公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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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情,郭相道因涉嫌于2021年4月從大莊洞項目開發商金萬培處收受50億韓元,于2022年2月被起訴。這筆款項名義上是其子在金萬培控股的韓國華天大裕資產管理公司離職后的退休金及獎金。韓國檢察廳認為,當金萬培等人設立的“城南之庭”財團因韓亞銀行意圖退出而面臨瓦解危機時,為阻止這一局面,開發商向郭相道提供了帶有行賄性質的資金。
法院在2023年2月對此作出了無罪判決,理由是難以認定其子收受的款項屬于中介報酬,且已獨立生活的兒子所獲資金不能視為對父親的賄賂。隨后,檢察廳聲稱“新發現郭氏父子的共謀關系”,于2023年10月追加起訴其隱匿犯罪所得,但法院此次再次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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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于1990年的郭某之子獲得的這50億韓元,即便在大型企業或金融機構工作數十年也難以企及。雖然這筆錢被冠以在華天大裕任職六年的報酬之名,但數額已遠超社會常識。
人們很難相信,這與其父親身為檢方出身、曾任青瓦臺民政首席秘書及國會議員的身份背景毫無關聯。檢察廳未能證明這一常識性判斷,而法院的裁決同樣存在偏差。司法部門曾對挪用區區800韓元的巴士司機嚴懲不貸,為何在面對權貴時卻如此寬容?這種反差令人深感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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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憂慮的是,即便存在大量證據,這類難以令公眾信服的判決卻接連出現。近日,韓國昌原地方法院刑事四庭(庭長金仁澤)對政治掮客明泰均與國民力量黨前議員金英善違反《政治資金法》的指控也作出了無罪判決。
即便總統尹錫悅的“干預提名錄音”已公之于眾,法院仍認定該錄音對金英善的提名決定性影響甚微,此類裁決邏輯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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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50億韓元的“退休金”能被視為理所當然,而幾百韓元的零錢卻要換來鐵窗生涯,那么正義的邊界又在哪里?司法部門應當深思:當民眾目睹司法機關以自己的裁決不斷損耗法律權威時,那些寫在紙面上的公平,是否還能照進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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