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來自周星馳經紀人的公開質問,瞬間在網絡上炸開了鍋。據2月10日報道,2月9日,周星馳經紀人陳震宇在微博直接曬出某平臺上用戶AI生成的周星馳影像,發出靈魂拷問:“想問一下,這些屬于侵權嗎?”他特別點出,這些內容正被大量傳播,創作者很可能已經盈利,而平臺似乎“放任不管”,甚至提供了生成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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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不是簡單的粉絲二創。陳震宇展示的截圖中,AI生成的“周星馳”正跳著槍戰恰恰舞,或是化身齊天大圣,形象逼真,動作流暢。這些名為“AI槍戰恰恰舞”、“周星馳AI合影一鍵生成”的特效,一度沖上平臺特效榜TOP2,吸引了超過89萬人使用。盡管創作者標注了“內容由AI生成”,但從頭到尾沒提是否獲得了周星馳本人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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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關鍵的是“盈利”疑云。平臺積分制的商業化機制浮出水面——用戶想生成同款,可能需要支付6個積分。流量與潛在的商業轉化,讓這場“AI模仿秀”不再只是玩梗那么簡單。陳震宇的質問直指核心:這到底侵不侵權?平臺該不該管?
乍一看,AI生成內容似乎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帶。它并非直接盜用原片,而是“學習”后重新合成。但法律專家指出,核心爭議點在于肖像權。無論技術如何包裝,未經許可使用他人清晰可辨的面部特征進行生成并傳播,尤其是用于吸引流量乃至潛在盈利,已經大概率踩到了肖像權的紅線。至于是否侵犯著作權,則要看生成內容是否實質性復用了原版權作品的獨創性表達。
而平臺的“鍋”同樣不小。陳震宇質疑平臺不僅“放任不管”,甚至“提供給用戶生成發布”,這直接指向了平臺的責任——是否盡到了合理的審核義務?是否從這類侵權內容中獲得了間接利益?在AI技術平民化的今天,平臺若只提供“武器”卻不設“靶場規則”,無疑是在助長亂象。
網友們的反應兩極分化。有人支持維權:“用別人的臉賺錢,還有理了?”也有人覺得小題大做:“AI玩玩而已,又不是真人。”但更多業內人士感到擔憂:如果明星的肖像可以如此被隨意AI化、商品化,那么普通人的人臉安全又由誰來保障?這早已不是“玩梗”的層面,而是關乎每個人在數字時代的基本權利。
這場由經紀人親自下場的“AI打假”,不只是一次明星維權,更像是一記敲向整個行業的警鐘。當AI讓“造臉”變得輕而易舉,法律與倫理的邊界究竟在哪里?平臺是假裝看不見,還是該主動豎起“防火墻”?下一次,被AI“借用”面孔的,又會是誰?或許,在技術狂奔的同時,我們都該先問問:規則,準備好了嗎?
編輯:文小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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