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初冬,鎮江一聲槍響,震動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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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聲日報》編輯劉煜生,被江蘇省政府主席顧祝同以“違背出版法”“危害民國”為名逮捕,未經法院審判,直接秘密槍決。一位為民發聲的報人,因幾篇文章,慘死在權力的槍口下。
消息傳開,舉國嘩然。全國報界、學者、律師、民權組織同聲抗議,掀起一場罕見的輿論風暴。可風暴過后,只等來一紙空文,兇手未被嚴懲,冤案不了了之。
這段被塵封的歷史,至今仍在叩問每一個人:文字,何以為死罪?
從工會到報館:以筆為犁,為底層吶喊
劉煜生(1900—1933),早年受新思潮影響,始終站在平民一邊。
他組織車夫罷工,營救被官府逼租的農民,九一八后帶頭抗日請愿。1932年,他在《江聲日報》創辦副刊《鐵犁》,寫下宗旨:
“需要斗的記述,愛的素描,是大眾的呼聲,是不平的吶喊。”
這支筆,為民說話,也為他招來殺身之禍。
四篇小說,一紙死刑:文字獄的羅織
致劉煜生于死地的,是《鐵犁》副刊上四篇普通小說。
當局從中挑出幾句文學描寫,強行扣上“共黨口吻”“煽動斗爭”的罪名:地上泛起紅潮;鐵的紀律; 奴隸們爭斗吧;一切舊的馬上都被沖倒。
幾句文藝表達,被硬生生定為“顛覆政府”的死罪。
1932年7月,劉煜生被捕。江蘇省政府完全無視法律:鎮江不是戒嚴區,不能用軍法;他不是軍人,不該軍法審判;《出版法》處罰權不在省政府;程序全錯,罪名全假。
他在獄中上書喊冤,控訴遭逼供,“我死不足惜,惟省府黑暗,摧殘輿論人權,尚有公道嗎?”
監察院介入調查,卻被當局以“絕密”為由阻攔。
1933年1月21日,劉煜生被秘密槍決。
其妻子后來揭露真相:他曾曝光省府鴉片公賣黑幕,所謂文字罪,全是報復滅口。
全國震怒:一場空前的輿論反抗
劉煜生之死,引爆全國輿論。
各地報界通電抗議,將此案與北洋屠殺記者邵飄萍、林白水并列,怒斥為踐踏法律與人權的暴行。上海報界重刊“罪文”,逐條駁斥罪名,239名記者聯名聲討。
宋慶齡、蔡元培、鄒韜奮等牽頭的民權保障同盟高調介入,要求查辦顧祝同,號召全國報紙停刊抗議。律師協會、監察委員紛紛發聲質問:
“陳獨秀、牛蘭尚且要法院審判,劉煜生憑什么不經審判就槍斃?”
理念之爭:當權力帶頭違法
抗議聲中,也出現關鍵分歧。
胡適主張依法審判,反對激烈對抗;魯迅則尖銳指出:在強權暴力面前,空談體制內救濟,毫無意義。
爭論的核心只有一句:
當權力本身違法,我們還能指望什么?
不久,同盟骨干楊杏佛被暗殺,組織瓦解,為劉煜生編印紀念冊的計劃,徹底落空。
一紙空文的結局:正義從未到來
巨大壓力下,1933年9月,行政院出臺《保護新聞事業人員》通令。
但一切只是安撫,顧祝同未受任何懲處,僅調任他職,彈劾案不了了之,通令無執行、無追責。
這紙文書,成了徹頭徹尾的空頭支票。
當年報界評價劉煜生:
“為新聞而生,為新聞而死,以報殉節。”
被遺忘者的追問:歷史不該被合上
今天,很少有人再記得劉煜生。但他的死,留下三個永遠不過時的問題:文字何以成死罪?當正常表達可被任意解讀成罪證,每一個說話、寫字的人,都不再安全;程序為何被輕易踐踏?不經司法、不審而誅,是對法治最徹底的摧毀;輿論抗議能走多遠?
1933年的吶喊震天響,卻沒能撼動權力,沒能換來真正的正義。
歷史最殘酷的真相是,抗議可以喧囂一時,制度不改,悲劇就會循環;文件再美,沒有執行,全是謊言。
鐵犁曾想犁開黑暗,卻被強權壓住。
但血寫的那一頁歷史,永遠不該被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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