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無錫老牌商業綜合體“新之城購物廣場”所在房產被上海金融法院“上架”阿里資產平臺,將于春節后進行拍賣。記者獲悉,這處商業房產的評估價達到17.8億元,目前位居該平臺江蘇法拍商業房產評估價第四名。此次拍賣的起拍價在評估價基礎上“直降”5.34億元,僅保證金就高達2億元。
將要拍賣的“新之城購物廣場”商業房產位于無錫市新光路555號。拍賣信息顯示,此處房產包含地上8層和地下1層,總建筑面積達150448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積為112255.19平方米。拍賣標的調查情況表稱,“新之城”是無錫當地一處集購物、餐飲、娛樂、休閑、文化功能于一體老牌商業綜合體,周邊住宅、商業聚集度較好,公建配套設施、生活服務設施齊全,有醫院、銀行、學校、公園等,所在位置周邊有多條公交線路,距離無錫東站直線距離約9公里。據當地媒體報道,2024年時“新之城”調整街區氛圍布置,打造了2萬平方米的餐飲街區,吸引了不少年輕消費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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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獲悉,專業機構受法院委托對“新之城”房產作出的評估價高達17.8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拍賣為“帶租約拍賣”,涉及兩份租賃合同。其中承租人為寧波某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租約租期共20年,結束時間為2040年9月30日,租金已支付至2025年年底。另一份承租人為江蘇某超市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的租約租期同樣為20年,結束時間為2030年6月1日,租金已提前支付至2026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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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般情況下“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法院明確,成交后由買受人承繼出租人依照租賃合同享有的權利和負擔的義務。法院同時提醒,非因本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稅費,買受人不得代為墊付,自行墊付的不予退款。
那么,“新之城”所在房產此次為何會被法院拍賣?記者了解到,此次拍賣源自上海金融法院的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根據該院的一份執行裁定書,法院受理該案原告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的強制執行申請后,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該案被告之一無錫某置業公司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34.9億余元及相應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原告申請變價被告名下的“新之城”房產,法院予以準許,于2025年8月裁定變價這處房產。
阿里資產平臺司法拍賣頁面顯示,此次拍賣的起拍價定位評估價的“七折”即12.46億元。如參加競買,需先交納的保證金高達2億元。而根據拍賣規則,成交后買受人如悔拍,保證金不予退還。
此次拍賣將于3月5日上午10點開始,值得注意的是,與通常24個小時的拍賣時長不同,此次拍賣時長設定為72個小時,同時適用“延時出價規則”。記者看到,已有5400余人次觀看了拍賣頁面,23人設置了提醒,但目前尚無人報名。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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