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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正文
春節臨近,萬家團圓
用火、用電、用氣及祭祀
燃放煙花爆竹等活動增多
火災隱患凸顯,安全風險陡增
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守護森林草原資源
現發布春節消防安全應急科普提示及
森林草原防火應急科普提示
結合典型事故案例
以案為警、以法明責
提醒廣大市民時刻繃緊安全弦
嚴守防火規定,遠離火災風險
平安祥和過大年
彌勒市2026年春節消防安全應急科普提示
廣大市民朋友們:
春節將至,用火用電用氣量劇增,火災風險也隨之加大,為此,請大家注意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現發布相關消防安全應急提示:
一、注意用火安全:祭祖焚香、點燭需有人照看,焚燒雜草離開前必須完全熄滅。
“上墳不當引發山火”的警示案例:
2024年4月2日,寧夏隆德縣村民柴某及家族9人相約上墳祭祖,上完墳準備下山時,柴某在墳前燃放爆竹,未將明火完全熄滅便離去,從而引發火災。經鑒定,過火有林地面積5.26公頃,涉嫌構成失火罪。最終柴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耕地燒雜草引發火災”的警示案例:
2024年2月20日,廣西隆林天生橋鎮村民岑某在自家地用火焚燒雜草,不慎引發森林火災。經鑒定過火總面積有665.86公頃,折合9987.9畝。法院審理認為其行為構成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二、燃放煙花爆竹應選擇空曠安全區域,遠離柴草垛、房屋等可燃物;未成年人燃放必須有成年人全程陪同監護。
“燃放煙花引發火災”的警示案例:
2024年春節前,浙江桐鄉朱某帶孩子在樓下燃放煙花,煙花竄入旁邊服飾廠倉庫引發火災,造成80萬余元財產損失。朱某因過失引發火災,構成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2個月。
三、注意用電安全,春節期間用電量劇增,請勿超負荷使用大功率電器;要及時檢查家中電氣線路,發現老化、破損、接觸不良等問題立即更換維修。
四、注意廚房用火安全,廚房用火不離人,切勿在燃氣灶旁邊倒面粉,冷凍食品勿直接進油鍋。油鍋起火時切勿用水潑澆,應立即蓋上鍋蓋隔絕空氣,并關閉火源。
“廚房引發火災”的警示案例:
2023年1月18日,成都商鋪經營者李某在廚房加熱菜籽油過程中出門和鄰居聊天,導致油鍋過熱引燃周圍可燃物釀成火災,事故共計造成14間商鋪、48戶住戶受災,直接經濟損失385萬余元,法院宣判李某未盡到現場監護責任,犯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防火意識記心頭,平安才能過好年!請大家相互提醒,共同防范。發現火情請立即撥打119報警。
彌勒市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應急科普提示
廣大市民朋友們:
火災是森林草原的重大危害,護林防火是全體公民共同職責,任何在森林草原防火區違法用火、引發火災的行為,無論故意或過失,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均需承擔相應責任,付出代價。
依據《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規定,以下4類行為,必受法律嚴懲。
一是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內,未經批準在防火區內吸煙、燒烤、燒荒、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的,由林業草原主管部門對個人處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二是違法用火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
三是過失引發森林草原火災,達到立案標準,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四是故意放火燒毀森林草原,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廣大市民朋友們!護林防火人人有責,違法用火必擔其責。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一旦發現森林草原火情,請立即撥打森林草原火警報警電話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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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編/楊銳
責編/張云龍
值班編輯/孔德云
編排/劉璐
綜合/應急管理部、云南發布、云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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