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兩會期間,有市人大代表建議制定伴侶動物保護與管理條例,還提出設立流浪動物救助專項基金、推廣TNR模式、拓展寵物友好空間等舉措。初衷無疑是好的:規范養寵秩序、減少虐待遺棄、化解社區矛盾,也契合城市精細化治理的方向。關愛生命、善待動物,本就是社會文明的體現,這份善意值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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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回歸現實,我們必須清醒:公共資源有限,治理優先級更應以人為本。在不少人還在為基本生活奔波、為看病上學住房發愁的當下,把大量精力與資金投向流浪動物救助,難免讓人覺得輕重失衡。
當前,我國仍有群眾面臨就業壓力、醫療負擔、養老難題,部分地區民生保障仍有短板。有人看不起病、上不起學,有人在溫飽線上掙扎,有人為房租與生活費焦慮。當這些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尚未完全解決時,動用公共財政設立專項基金救助流浪動物,很難獲得普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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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議中提到,將貓納入管理、建立身份體系、嚴打非法繁殖、完善配套治理,這些思路有合理性。流浪動物擾民、防疫、傷人等問題確實需要管,但治理的核心應是約束養寵人責任,而非優先動用公共資源兜底。棄養、虐寵的根源在人,管住養寵行為、提高違法成本,才是治本之策。流浪動物救助,更適合由民間愛心、公益捐贈、行業自籌來支撐,而非擠占本就緊張的民生投入。
深圳經濟發達、治理水平高,有條件探索寵物友好城市建設,但這不代表可以脫離全國民生現實。先讓人都過上安穩日子,再談更好地善待動物,才是更務實的順序。公共政策的天平,理應先向人的生存與尊嚴傾斜。就業、醫療、教育、養老、住房,這些才是當下最該優先補齊的民生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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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動物與保障民生并非絕對對立,但一定有先后緩急。代表的善意可以理解,可社會治理不能只講情懷,更要講公平與優先級。唯有先讓所有人擺脫困境、安居樂業,再用更充裕的資源去呵護生靈,這樣的文明才更有溫度、更有根基。
說到底,一座城市的文明,不在于對動物有多慷慨,而在于對每一個人的基本權益有多珍視。先護好每一個人,再溫柔對待每一個小生命,這才是最樸素、最實在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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