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那張并不動聽的“老唱片”再次出現了卡頓,遺憾的是,如今的國際聽眾已不再愿意為其制造的噪音買單。
美國主管軍控事務的副國務卿在日內瓦的舞臺上,非但沒有拿出裁軍的誠意,反而倒打一耙,煞有介事地指控中國正在進行核試驗。
這實在是一樁滑天下之大稽的怪事:一個掌控著全球近90%核彈頭庫存、且在剛剛過去的2月5日悍然拒絕續簽關鍵核條約的超級“核巨頭”,竟然有臉面去指責旁人?
這究竟是所謂“正義使者”的憂慮,還是典型“賊喊捉賊”式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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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內瓦的一場公開活動上,美國官員在軍控議題上把矛頭指向中國,一方面呼吁開展所謂“軍控對話”,另一方面又拋出未經證實的指控,聲稱中方在2020年6月進行了核爆炸試驗。
這類說法缺乏公開可核驗的證據支撐,在國際場合傳播容易制造誤解,也會破壞軍控議題本該具備的嚴肅性與專業性。
中方隨后作出回應,明確否認相關指控,強調所謂信息屬于憑空揣測,并把焦點拉回到核軍控最核心的現實問題,也就是全球核武庫主要集中在少數國家手中,核裁軍與核透明應當先從擁有最大核力量的國家做起。
公開資料長期顯示,美俄擁有的核彈頭數量在全球占比極高,戰略核力量的穩定與約束主要取決于這兩個核大國能否維持并推進有效的條約安排和互信機制。
近期一個被廣泛討論的背景是《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框架面臨不確定性,軍控條約的穩定運行需要持續的政治意愿、核查機制的可執行性、以及相對穩定的安全環境。
當條約續約或執行受阻時,外界通常會擔憂核軍備競賽風險上升,戰略誤判概率增加,危機管控成本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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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節點上,把注意力轉向對其他國家的指責,容易被看作轉移壓力,也容易引發更多對自身政策動向的質疑。
軍控議題的基本邏輯很清楚,責任與義務應當與核力量規模相匹配,核彈頭數量越多、投送體系越完整、全球部署越廣,外界對透明度、約束力度、風險管控的期待就越高。
而在自身核力量現代化、更新換代、擴展戰術核能力等方面持續投入,同時在條約層面又缺少穩定承諾,就會讓國際社會對其“推進裁軍”的真實意圖產生疑慮,畢竟軍控談判需要可信的行動匹配,單靠口頭倡議很難建立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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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核不擴散問題,國際社會長期存在對“雙重標準”的批評,爭議焦點集中在對不同國家采取的政策尺度不一致。
有的國家長期被認為擁有核能力卻未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相關問題在國際政治中長期存在敏感與回避,另一些國家雖然是條約締約方并接受國際核查,但仍可能遭遇嚴厲制裁與高壓政策。
政策差異背后往往是同盟關系、地區戰略、現實利益與安全評估,并非單純的規則適用問題,標準不一致會削弱條約體系的權威,也會讓不擴散機制更難形成普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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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被反復討論的焦點是AUKUS框架下的核潛艇合作,核潛艇涉及核動力裝置與核燃料保障問題,即便不等同于直接轉讓核武器,也會觸及敏感的擴散風險討論。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保障監督安排如何覆蓋海軍核動力相關活動,一直是制度難點,監管安排不透明或缺少可復制的嚴格標準,外界會擔憂出現示范效應,導致更多國家以類似理由尋求敏感技術,從而增加不擴散體系的壓力。
圍繞這類合作的爭論,本質是對規則漏洞與風險外溢的擔憂,而在南亞方向,部分國家在核問題上獲得特殊政策便利,也經常引發關于制度一致性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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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供應體系通常建立在規則、透明與核查基礎上,如果出現例外化安排,就會放大外界對“規則可被政治化操作”的疑慮,規則一旦被頻繁例外化,不擴散體系就會更脆弱,地區安全困境也會更難緩解。
核政策除了條約與立場表態,最重要的是實際能力建設方向,近年來,美國持續推進核力量現代化,包括更新投送平臺、升級核彈頭與指揮控制體系,同時發展低當量核能力以強化所謂“靈活使用”的選項。
相關做法在戰略穩定領域爭議很大,因為低當量與戰術化傾向可能降低核門檻,增加危機中誤判空間,也會讓常規沖突與核威懾之間的界線更難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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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武器一旦被納入更可用的作戰思路,風險就不再只是威懾層面的對抗,還會擴展到危機升級管理的現實難題。
中方在核政策上長期強調自衛防御性質,強調核力量維持在國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并重申“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承諾。
核政策的穩定性通常有利于降低誤判風險,也有利于在國際場合形成相對明確的預期管理,軍控和不擴散體系要取得進展,依賴的是主要核國家做出可驗證的承諾與可持續的約束安排,而不是用未經證實的指控制造輿論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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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前國際環境下,軍控議題更需要回到專業路徑,提出指控應當基于可核驗事實,涉及核試驗等高度敏感問題,更應當通過權威機制進行核證與溝通,而不是在媒體場合先行定性。
缺乏證據的指責會損害對話氛圍,增加對立情緒,也會讓真正需要推進的條約續約、核風險降低、危機溝通機制建設被邊緣化。
核不擴散的核心目標是減少核風險、避免擴散、推進裁軍,任何國家都不應把這一議題當作地緣競爭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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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軍控變成輿論戰,最終受損的是全球戰略穩定,當前更被期待的方向包括恢復并鞏固大國之間的條約約束,強化核查與透明安排,建立更有效的危機溝通機制,減少導致誤判的軍事部署與政策表述,同時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下完善海軍核動力相關監督的可行方案。
把核問題當作政治攻擊工具不會帶來安全,真正能降低風險的是規則一致、承諾可信、行動可核驗、溝通能落地。
軍控需要的是持續兌現和可執行安排,而不是用指控替代責任,公信力來自長期一致的行為記錄,也來自面對自身問題時的透明與約束,只有把這些基礎工作做扎實,所謂的“對話”才可能有意義,全球核風險才可能真正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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