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竹卿的學術不端行為,從四川大學官方通報和學生舉報材料來看,性質嚴重、范圍較廣、影響惡劣,已構成典型的科研失信行為,并觸及師德、經費管理與師生關系等多個紅線。
截至目前(2026年2月15日),四川大學官方通報中并未認定王竹卿存在刑事犯罪行為,但其被舉報的多項行為涉嫌違反行政法規甚至觸碰刑法紅線,部分問題仍需司法或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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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研誠信層面:系統性造假與重復發表
二、科研經費管理:涉嫌違規套現規套取科研經費1萬元:雖金額看似不大,但性質惡劣——將國家科研資金用于非科研用途,涉嫌違反《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三、師德師風與育人責任:嚴重失范
四、社會與制度影響:損害高校公信力
五、校方處理力度:已屬“頂格”處分
四川大學的處理措施包括:
這一系列措施在高校內部處分中已屬非常嚴厲,側面印證了問題的嚴重性。
正如川大通報所言:“堅決維護風清氣正的良好育人環境”——此案的處理,既是對受害學生的交代,更是對整個學術共同體的一次警醒。
盡管學生提交的83頁舉報材料內容詳實、證據豐富,引發廣泛關注,但根據目前公開報道和校方通報,仍存在若干關鍵細節未被明確或證實:
一、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缺乏官方司法確認
1. 經費挪用的具體路徑與金額未完全披露
學生指控王竹卿“用科研經費還房貸”“私設公司收款”,但:具體銀行流水、轉賬憑證未公開;
涉事公司股權結構、實際控制人是否確為王竹卿,尚無工商或司法認定;
套取經費總額遠超校方確認的“1萬元”,但差額部分未獲官方采信。
2. 逃稅、詐騙等罪名缺乏稅務或公安介入證據
雖有虛列勞務、私收會議費等行為描述,但:稅務部門是否立案稽查?
公安機關是否對“虛假會議”啟動詐騙調查?
——目前均無公開信息。
校方僅確認“違規套取1萬元”,其余經濟問題可能因證據不足或權限所限未予認定。
二、人身侵害類指控缺乏醫學或法律佐證
三、部分敏感指控未被校方提及或核實
四、導師與學生矛盾的深層原因未充分呈現
是故意偽造,還是圖像處理失誤(如Western Blot裁剪不當)?
期刊是否已撤稿?國際學術打假平臺(如PubPeer)是否跟進?
這些細節影響對“主觀惡意”的判斷,但通報未深入說明。
舉報材料雖具震撼力,但“指控不等于定罪,線索不等于證據”。高校調查受限于權限與程序,許多問題需司法、審計或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介入才能厘清。公眾在關注正義的同時,也應尊重程序正義——既不能讓學術權力凌駕于學生之上,也不能在證據不足時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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