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臘月二十五,氣溫回暖,年味漸濃。
鐵西法院未成年人保護審判庭的法官與院領導驅車百余里,來到公主嶺市某小區。17歲的小王站在家中窗前,等著法官的到來。
一年前,剛滿16歲的小王結交了幾個年齡相仿的小伙伴,逃學閑逛,跑到四平某小區拉車門盜竊,涉案金額3萬余元。案件起訴到法院后,考慮到他系未成年人、認罪悔罪態度好,鐵西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判決不是終點——這是法官當時對他說的話。
門鈴響起。小王打開門,接過法官帶來的春聯,紅紙黑字,他看了好一會兒,沒說話。
![]()
客廳里,法官挨著他坐下。沒有法槌,沒有筆錄,只是家常話:“這陣子在家都干什么?”
“幫我爸做家務,準備年貨。”
“聽你爸說,想回學校?”
小王攥了攥衣角,點頭:“想讀高中。”
父親在一旁接過話頭:“這孩子以前油鹽不進,案子判完以后像變了個人,主動干活,也不往外瞎跑了。”他頓了頓,“你們來這一趟,比我們說一百句都頂用。”
法官告訴他:犯罪記錄會依法封存,升學、就業不受影響。小王低著頭聽,末了,抬起頭說:“法官叔叔阿姨,我記住了。以后不會走歪路了。”
話很輕,但很穩。
臨走時,小王舉著春聯,連說了幾遍“謝謝”。初春暖陽照在門上,那副對聯紅得發亮。
![]()
來源: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