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9日清晨6點,天未亮透。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孫鼎銘已和同事驅車直奔兩百多里外的江蘇啟東。車窗上凝著薄霧,望出去視野一片朦朧,但他們此行的目標卻很明確:找到被執行人王某,為勞動者老高兌現遲到的賠償款。
老高原是一名水電工,2024年1月在工地施工時不幸發生事故,導致右手多處骨折,先后經歷兩次手術。治療告一段落,身體逐漸康復,可經濟困頓卻步步緊逼。
受傷后,老高曾與用工方上海某建筑勞務公司及其負責人王某達成和解。可約定好的賠償款,對方卻一直拖延支付。白紙黑字的協議和老高一次次的追問,最終都沒有了下文。
無奈之下,老高向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上海某建筑勞務公司及其負責人王某作為共同責任主體,支付老高賠償款3.5萬元及利息。
2025年4月,案子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孫鼎銘依法向被執行人上海某建筑勞務公司和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責令其履行義務并申報財產,卻未得到任何回應。通過反復調查,孫鼎銘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暫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每一次查控結果反饋回來,都讓他心里一沉。
執行工作常常是一場無聲的堅守,拼的是耐心、細致,更是對當事人的責任。孫鼎銘多次聯系老高,與他溝通案件進展,也向他了解建筑行業用工特點,鼓勵他留意王某行蹤。建筑同行之間,多少有些消息互通,一絲線索,就有可能成為破局關鍵。
轉機出現在2026年開年。一天,老高急切地打來電話:“孫法官,我打聽到了!王某就在江蘇啟東,在那邊一個工地干活嘞!”
線索珍貴,刻不容緩。核實情況后,孫鼎銘和同事迅速制定了行動計劃。抵達啟東后,執行法官一行循著線索來到工地,一開始撲了個空,直到中午才在簡易板房宿舍里蹲到了外出回來的王某。
看到法院找上門來,王某先是一愣,隨即情緒有些激動,反復強調:“這是公司欠的錢,憑什么找我?”
緊接著,王某被帶至啟東當地派出法庭進行執行談話。起初王某態度強硬,依然聲稱和自己沒關系。孫鼎銘耐心回應:“生效判決判令公司和你作為共同責任主體,意味著你們對老高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老高有權向你們任意一方主張全部債權,而且你在老高受傷后也和他達成過和解,表示愿意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愛咋判咋判,反正我就是沒錢!”王某仍不以為然。
見狀,執行法官當即核查了他手機中的微信消費記錄及近期轉賬明細,發現近三個月,王某利用他人賬號進行了多筆大額資金轉賬,足以證明其具備履行能力。
“你說沒錢,這些轉賬怎么解釋?”孫鼎銘嚴肅指出,“有能力履行卻拒不履行,情節嚴重可能構成犯罪,你好好算算這筆賬!”
確鑿證據面前,王某一下子陷入了沉默,談話室里只剩墻上鐘表滴答作響。
良久,王某抬起頭,眼神里多了些被戳穿真相后的窘迫,“孫法官,我確實不對。我之前一直覺得是公司的事,想著能拖就拖……”他主動寫下悔過書,承諾立即籌款履行。
經過執行和解,老高同意由王某一次性支付其3.5萬元賠償款及4000元利息。
傍晚時分,34400元轉至老高賬戶。王某掏了掏身上的現金,又向幾個工友求助,另湊出了5000元現金,“多出的400元,算是補償老高的公告費。”王某不好意思地說。
老高接過錢,低下頭一遍又一遍仔細清點。談話室內格外安靜,只剩下他略顯急促的呼吸聲。
點完最后一遍,他抬起頭,聲音有些哽咽:“孫法官,這趟跑這么遠,謝謝你們……家里都等著呢,這次終于不用空著手回去了。”說著,他手里還反復摩挲著那沓百元鈔。
看著老高泛紅的眼眶,孫鼎銘和同事們都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驅車返滬時,窗外已是燈火點點,大家都覺得返程的這兩百里路,好像格外快。窗外寒意猶在,但心里卻是暖的。這次,終究是沒有辜負這份沉甸甸的期待。
這個年關,老高可以踏實過了!
來源:天平陽光客戶端
記者:王英鴿丨通訊員:孫鼎銘、王佑安、姜葉萌
編輯:段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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