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年 11 月 28 日, 西藏自治區人民醫院發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信息化專項建設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預算 84795952.8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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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清單:
1、核心應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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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軟硬件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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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機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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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系統集成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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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結果
2025 年 12 月 23 日發布中標結果,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區分公司 8369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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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性及符合性評審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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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處理結果
2026 年 3 月 3 日,西藏自治區財政廳發布《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信息公告》。
一、項目編號:54000025210200025898
二、項目名稱: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信息化專項建設工程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西藏有限公司
被投訴人 1:西藏自治區醫院
被投訴人 2: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我廳提起投訴。
投訴事項:
評審專家以投訴人分項報價表中“軟硬件基礎設施中網絡設備未提供品牌及型號”為由將投訴人投標文件廢標。
評標委員會一是未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評審專家對投標人進行符合性審查時,否決投標人必須嚴格依據采購文件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和評審標準。
二是評審專家根據個人理解主觀臆斷、審查標準誤用擴大否決范圍,否決行為缺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采購文件相關依據,此類行為不僅影響采購公正性,也存在對供應商進行差別對待的情形。
五、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成立,影響采購結果,同時鑒于該項目出現了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責令采購人廢標。
該項目評標委員會存在未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的情形,將依法另行處理。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2026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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