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志軍律師辯護的某省一起備受關注的“冒充國家領導人親屬詐騙案”,檢察機關采納律師辯護意見,最終對涉案當事人作出了不起訴決定。(法律文書及主要辯護觀點文章附后)
該案偵查機關認為:當事人因涉嫌冒充“國家領導人親屬”身份,以能夠幫助獲取重大項目合作機會為名,騙取他人信任,遂以涉嫌詐騙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后,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的安志軍律師接受委托,擔任當事人的辯護人。
安志軍律師介入后,立即全面、細致地查閱了全部案卷材料,并多次會見當事人。經過深入分析,安律師圍繞案件事實、證據鏈條及法律適用等問題,與檢察機關進行了多次、深入、全面、系統的溝通。律師指出,本案在關鍵事實的認定、主觀故意的證明以及涉案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等方面,均存在證據不足或存疑之處,尚未達到刑事訴訟法所要求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起訴標準。
檢察機關對辯護意見高度重視,并進行了認真復核和研究討論。經審查,檢察機關采納了辯護律師的主要觀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規定,最終對當事人作出了不起訴決定,當事人得以重獲自由。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親屬,特別是高級別領導人親屬進行詐騙,是嚴重破壞社會管理秩序、損害政府公信力的犯罪行為,歷來是司法機關打擊的重點。此類案件通常案情復雜,社會影響大,對證據審查和法律適用的要求極高。本案中,辯護律師沒有停留在簡單的程序性辯護,而是從實體和證據出發,緊扣犯罪構成要件,精準指出了證據體系存在的問題,為檢察機關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提供了關鍵的專業支持。
安志軍律師表示,每一個案件都需要辯護人秉持專業和敬業的精神,深入挖掘事實,精準適用法律。本案的不起訴結果,是檢察機關恪守客觀公正義務、嚴把起訴關的體現,也再次證明了在刑事訴訟的每一個環節,充分、有效的辯護都是保障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一環。
律師同時也提醒公眾,在法治環境下,親友涉嫌刑事犯罪后,應第一時間請刑事專業律師介入,以便最高效率、最大程度地推進案件的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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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辯護觀點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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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志軍律師,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權益高級合伙人,刑事業務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東城區律師協會刑事業務研究會副主任,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 專業領域:專注于職務犯罪、經濟犯罪刑事辯護。電話(微信):139112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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