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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系我們予以撤銷。)
父親去世后,留下一套位于市區的一號房屋。
姐姐孫霞主張:“我們是親姐妹,理應一人一半。”
妹妹孫露卻拿出厚厚一摞證據:“我陪父親住了6年,照顧他吃喝拉撒、看病住院,喪葬費都是我墊付的!我要70%!”
沒有遺囑,親情與法理如何平衡?“平均分配”真的是鐵律嗎?
這場看似簡單的繼承案,卻因一份份生活繳費單、一張張醫療陪護記錄,走向了出人意料的結局……
法院為何沒判“五五開”?
法院經審理查明關鍵事實:
一號房屋系父親孫先生于2004年向甲公司購買,為其個人合法財產;
孫先生生前未立遺囑,遺產應按法定繼承處理;
孫露自2016年起與父親共同生活,提交了居住證明、水費單、就醫陪護記錄、微信聊天截圖、電影票訂單等;
孫霞長期在京外居住,雖節假日會返京探望,但日常照料主要由孫露承擔;
孫露為辦理喪事實際支出19442元。
法院認為:
根據《民法典》第1130條,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
綜合雙方贍養情況,酌情確定孫霞繼承45%,孫露繼承55%。
律師心得:如何讓“多分”從口號變成判決?
本案勝訴關鍵在于:
構建“立體化”贍養證據鏈
不僅提供居住證明,更用水電繳費記錄、醫院陪護單、網購訂單、家庭合影、視頻、微信聊天等,還原多年如一日的照料場景。
在庭審中清晰對比:孫露每日陪診 vs 孫霞每年探望幾次,讓“主要贍養義務”具象可感。
重要提醒:
? “住在一起”不等于“盡了主要義務”,必須有具體照料行為的證據支撐;
? 日常照料要“留痕”,票據、照片、證人、電子記錄缺一不可。
北京遺產繼承律師靳雙權團隊,專注處理法定繼承份額爭議、贍養義務舉證等復雜家事案件。歡迎來電,獲取一對一法律方案。
律師介紹:靳雙權律師,北京東衛律所房產事業部主管,曾兼任中國房地產營銷協會副會長,主管房地產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產交易涉及的權屬、監管、貸款、過戶、交房等各個環節的法律問題。擅長處理商品房、房改房、軍產房,央產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等在買賣、借名、繼承、分割、析產、拆遷過程中涉及的疑難復雜房地產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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