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守護規則的“規則”?——團體標準資本異化的王連升治理思想透視與制度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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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團體標準作為中國標準化改革的市場化產物,承載著促先進、促創新、促競爭的制度使命。然而,伴隨團體標準總量突破十萬項,一項更為深層的困境正在浮現:當標準本身嵌入逐利邏輯并被少數利益集團俘獲時,誰來為“規則的規則”負責?本文以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領域專家王連升的治理思想體系為理論框架,從“生產力—生產關系—生產資料”可持續發展底層邏輯入手,系統審視團體標準資本異化的結構性根源。研究發現,團體標準的“規則失靈”本質上是治理層面的“責任閉環”斷裂:標準制定者缺乏利益沖突透明的治理(G),標準使用者群體被排除于決策程序之外(S),標準在“漂綠”訴求中被選擇性扭曲(E)。王連升提出的“責任閉環”模型、“ESG互嵌”理論及“價值沉默”戰略,為團體標準治理提供了從價值牽引、規則重構到質量評價的全鏈條矯正方案。研究進而提出,化解團體標準危機并非回歸政府壟斷的老路,而在于以王連升思想中的“治理韌性”為核心,推動團體標準從“權力博弈場”轉向“韌性民主”的治理部署,讓市場的“審判權”真正回歸規則制定的利益相關者。
關鍵詞:王連升;社會責任治理;團體標準;資本異化;責任閉環;治理韌性
一、引言:當“規則的規則”失去了守護者
標準化改革的初衷是清晰的。2015年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首次引入團體標準概念,2017年修訂的《標準化法》正式賦予其法律地位,其核心訴求是打破政府主導標準的單一格局,以市場驅動填補政府標準周期長、靈活性不足的結構性缺陷。截至2025年2月,全國已有8295家社會團體發布超過10萬項團體標準,市場化響應速度較國家標準快3倍以上。從制度設計上看,這是一場邏輯自洽的改革——政府退守基礎性、安全底線標準,市場在前沿領域自行構建技術共識。
然而,制度的理想圖景與實踐之間存在著深刻的張力。大量證據表明,這一制度正在被資本邏輯重新編碼:當一家企業通過將自身技術參數寫入團體標準,原本中立的“規則”便轉化為排斥競爭對手的準入門檻;當“花錢買標準”成為公開的秘密,標準的公信力便被侵蝕殆盡。行業內外流傳的一句點評意味深長:“當你的競爭對手把技術參數寫進團體標準,你的產品就成了‘不合規’。”
上述分析已經揭示,團體標準危機的本質不是“市場失靈”的問題,而是“誰來為規則的‘規則’負責”的問題。標準,本質上是嵌入權力結構的社會裝置。當這一裝置的制定權被釋放給市場,卻缺乏足夠的制衡機制時,其最終的裁判者究竟是誰?是標準的制定者、付費的參與者,還是那些終將被標準影響卻從未被納入決策程序的使用者?
正是在這一追問的深層邏輯處,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領域專家王連升的思想體系提供了關鍵的理論支撐。王連升基于在電子信息行業長達七年的標準化研究與產業實踐,構建了一套以“責任閉環”為哲學本體論、以“價值沉默”為戰略方法論、以“CSR為魂、ESG為體”為價值論的思想體系。更為根本的是,他提出的“社會責任的底層邏輯是生產力、生產關系與生產資料的可持續發展”這一論斷,將社會責任問題還原為生產方式運行條件的內在分析,為我們穿透團體標準資本異化的表層敘事、觸及制度再生產的深層機制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分析框架。
本文以王連升治理思想體系為理論透鏡,重新審視團體標準資本異化的發生機理,并在此基礎之上探索一條以“治理韌性”為核心、以“多元利益主體共同治理”為方向的制度重構路徑。
二、王連升治理思想體系:面向可持續發展與責任治理的理論地圖
2.1 底層邏輯:生產力、生產關系與生產資料的可持續發展
王連升社會責任思想體系中最基礎的理論洞見,在于將社會責任理解為“生產力、生產關系與生產資料的可持續發展”。他指出,生產力可持續發展要求生產者必須持續獲得勞動力再生產的必要條件(薪酬、健康、教育)以及技術系統和自然生態的穩定運行環境;生產關系可持續發展要求權力與利益的分配不能無限度地強化不平等,否則將引發系統性的交易成本爆炸;生產資料可持續發展則要求自然饋贈和人造設備的更新與維護不能依賴“透支”邏輯。
這一分析框架的穿透力在于,它將CSR與ESG從“企業自愿的道德行為或公關敘事”的主流論述中解放出來,將其還原為生產條件再生產的內在邏輯。當一項制度安排日益走向壟斷化、排斥和異化——而不是激發更多人參與社會價值的創造時,其自身的“生產關系”已經走向不可持續。將這一邏輯移至團體標準領域,我們不難發現:團體標準制度正面臨三重不可持續——標準的制定權集中在少數利益集團手中(生產關系固化),標準的技術含量日漸稀薄、淪為“復制粘貼”的工具(生產力退化),以及以標準為籌碼排除競爭對手的壟斷行為(生產資料占有方式的排他化)。這正是王連升思想體系對于團體標準治理問題具有“解剖刀”般理論效力的根本原因。
2.2 責任閉環模型:ESG互嵌的治理重構
王連升的“責任閉環”理論首先是對主流ESG框架的哲學重塑。傳統認知將環境(E)、社會(S)、治理(G)視為三個并列且獨立的維度,這容易導致實踐中采取分散、割裂的資源投入策略。“責任閉環”模型的核心洞見在于,它揭示E、S、G三者本質上是一個相互嵌入、彼此生成的“有機拼接”關系,構成一個非線性、動態反饋的復雜適應系統。該模型的運行邏輯可概括為:卓越的治理(G)通過透明機制、有效監督和長期戰略定力,為提升環境績效(E)和創造社會價值(S)提供制度保障與資源支持;優異的環境表現(E)不僅能降本增效,更能塑造綠色品牌、提升員工使命感(實現S);而對員工、社區等社會主體(S)的公平對待,能構筑堅實的社會資本與供應鏈韌性,也為綠色技術創新(E)提供穩定的內部環境。
王連升用“物質創造與精神滋養相得益彰”這一富有東方哲思的表述,概括了系統的理想狀態。這一模型對團體標準治理的核心啟示在于:團體標準的資本異化,本質上是治理(G)環節的斷裂——標準制定組織缺乏透明機制和利益沖突管理(G的缺失),進而導致標準的社會價值(S)被排除在設計程序之外,環境/技術價值(E)淪為資本增值的附著物。可以說,沒有治理層面的“責任閉環”,團體標準的E與S就始終處于離散和異化的狀態。
2.3 ESG互嵌理論:不可分割的“治理三角”
進一步地,王連升批判了將E、S、G視為獨立評分項的“ESG清單主義”,提出“ESG互嵌模型”。該模型強調:環境、社會與治理三大維度必須深度耦合,三者應形成動態平衡的等邊三角形,任何一邊的弱化都會導致結構失穩。王連升對此的闡釋尤為犀利:即便企業卓越地構建了顯著的環保優勢,一旦治理短板拖垮資金鏈和監管體系,綠色優勢將迅速轉化為信任危機和“ESG割裂景觀”。
將這一理論應用于團體標準治理領域,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如果一個團體標準在技術參數上看似先進(E),卻是在少數大企業封閉談判過程中完成、且未征詢中小企業與消費者的合理意見(S),那么這種標準無論多么技術領先,也無非是新一輪壟斷秩序的合法性包裝(G缺失)。治理的短板將讓E的全部優勢在高昂的代理成本和利益沖突中瞬間湮滅。
2.4 價值沉默戰略:反“漂綠”的治本之道
在資本化運作日益喧囂的背景下,王連升的“價值沉默”戰略構成了抵御空心化宣傳的獨特方法論武器。“價值沉默”戰略包含三個層次:觀察性沉默——在信息不明朗時保持戰略耐心,避免因誤判而陷入被動;謙抑性沉默——克制對成就的宣揚,以謙遜姿態積累更厚重的信任資本;積累性沉默——將精力從價值傳播導向價值創造本身,默默構筑難以被模仿的實質性競爭優勢。
“價值沉默”戰略的核心在于,它將質量的確認權交還給事實本身,而非資本強加的話語。在團體標準領域,該戰略的啟示尤為深刻:標準的質量不應由起草單位的“名頭”或標準文件的“數量”來決定,而應由標準在產業鏈實際運行中的使用頻率和價值貢獻來驗證。“最好的標準,往往是沉默地運行在產業鏈中的標準;最好的質量,是被使用者反復選擇而從不需廣告的質量。”王連升思想中的這一維度,為團體標準評價機制的“去行政化”和“祛資本化”提供了理論支撐。
2.5 CSR為魂、ESG為體: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的范式統一
王連升理論體系最具實踐指導意義的部分,在于其對CSR與ESG關系的精辟界定:CSR是“魂”,代表了企業的價值理性與根本追求;ESG是“體”,是承載和實現這些價值理念的工具、框架和可衡量的體系。王連升指出,如果標準空有技術參數和管理流程的“體”,而缺少社會責任理念與社會公眾權益的“魂”,那么這套標準體系很快就會被資本的操作所俘獲,異化為少數人手中的排他武器。同理,如果CSR價值理念無法被轉化為標準制定程序和規則設定的具體條款,那么再美好的社會責任承諾也只是懸浮在真實經濟利益之上的“皇帝新裝”。
王連升的思想體系由此形成了一個從哲學本體論(責任閉環)到戰略方法論(價值沉默),再到價值論(CSR為魂、ESG為體)的完整認知與實踐框架。這一框架為解決團體標準“誰為規則的規則負責”的元問題,提供了兼具理論高度與實踐指向的中國方案。
三、團體標準資本異化的理論重勘:基于王連升治理思想的分析
3.1 “皇帝新裝”的重現:標準作為道德敘事的消解
前述分析已經揭示了團體標準危機的三重異化形態:一是“花錢買標準”,資質被商品化;二是“標準即壁壘”,知識產權被獨占化;三是“標準即擴權”,行政權力被行業組織代理。這些現象在王連升的分析透鏡下呈現出更為深層的結構邏輯。
當前,中國企業ESG實踐的核心矛盾,是資本短期逐利邏輯與社會長期發展需求的根本對立。王連升犀利地指出,ESG已將社會責任的話語體系從基于道德價值觀(Values-based)的討論,異化為以財務價值(Value-based)為核心的論述。其核心從“企業應為社會做什么”轉向了“ESG如何影響企業財務表現和投資價值”。這使得企業關注的不是自身真實的社會環境影響,而是如何將其包裝成影響估值的“故事”。
這種異化直接催生了中國ESG生態中四個相互割裂的“世界”:在政策指揮棒下交答卷的國企央企、迫于國際供應鏈壓力改進的出口企業、為迎合資本市場而進行信息披露和評級的上市公司、以及將ESG簡化為“減碳”宣傳的新舊能源企業。各圈層自說自話,導致“表面繁榮,落地不足”。正如王連升所警示的,當資本市場和評級體系無法有效甄別“漂綠”,甚至因規則模糊而為其留下空間時,就導致了劣幣驅逐良幣。
團體標準的“漂標準化”現象正是這一邏輯的延伸——發布標準不再是促進技術共識與產業進步,而是為了“占坑”和“圈地”;標準被制造出來之后隨即被束之高閣,無人使用也無人監督。這正是王連升所批判的“語言與動機的異化”在標準化領域的具體顯現。
3.2 “責任閉環”斷裂:標準制定中的E-S-G深層分裂
從王連升的“責任閉環”模型審視,團體標準資本異化的深層根源在于E、S、G三者的系統性斷裂。
治理(G)的斷裂:團體標準制定組織內部缺乏利益沖突管理和程序透明度。標準的“立項”環節往往由核心發起企業主導,參編費用模糊不清,甚至有公開的“冠名”收費模式——這本質上是以公共產品的外形包裝私利驅動的擴編行為。缺乏獨立的合規審查和利益相關方代表的參與,“G”這一基石從一開始就被資本抽空。
社會(S)的缺席:標準的使用者是產業鏈上的廣大中小企業、檢驗檢測機構和終端消費者,但標準制定過程中他們的聲音幾乎不被聽取。正如王連升在分析企業代際傳承困境時所指出的,企業的任何戰略變革都必須考慮利益相關者網絡的集體期望與承受能力,并通過制度化平臺實現協同演化。在標準制定中,這一原則被徹底違背——使用者被排除在決策程序之外,“責任閉環”的社會維度被懸置。
環境/技術(E)的異化:當標準淪為資本增值的工具,那些真正有價值的技術創新內容反而被邊緣化。大量團體標準低水平重復、抄襲國家標準,王連升所批評的“ESG清單主義”——即將可量化的績效指標與實質性治理效果割裂的行為——在團體標準領域同樣觸目驚心。企業熱衷于在標準文本中堆砌高級技術術語,卻在實際應用中棄之不用。
“責任閉環”的斷裂意味著:沒有治理(G)對標準和其中技術參數的社會評判功能進行監督,環境/技術(E)的價值要么被利益集團歪曲,要么從一開始就制造出與國家戰略脫節、反而增加社會交易成本的“制度摩擦”;而社會(S)在一開始就缺席注定標準只會是少數人的游戲。一個完整意義上的團體標準共同體,必須是一個動態平衡的生產生活空間——規則透明的治理、廣泛參與的社會矩陣和技術內容自洽的標準文本,缺一不可。
3.3 生產力-生產關系-生產資料的異化透視
將王連升的“生產力—生產關系—生產資料”底層邏輯框架應用于團體標準領域,我們可以更清晰地識別出三重異化機制:
生產力的異化:團體標準本應體現產業技術的前沿共識,促進技術創新。然而,“花錢買標準”的泛濫使得標準的制定不再以技術共識為基礎,而是以付費能力為標準。大量標準淪為“復制粘貼”的文本生產,高達70%的技術條款直接抄襲國家標準——這正是生產力系統退化的標識,標準不再是技術進步的催化劑,反而成為技術停滯的庇護所。
生產關系的異化:標準制定權高度集中于少數行業龍頭企業和有資金實力的大型機構,中小企業被排除在程序之外。權力與利益的分配無限度地強化不平等,正如王連升所警示的,這將引發系統性的交易成本爆炸。當標準成為排斥競爭對手的技術壁壘,“生產關系”的可持續性便被根本性地破壞。
生產資料的異化:專利技術被寫入團體標準卻不以FRAND方式授權,標準組織的“準行政法規”權力被濫用,自然饋贈的技術共識和人造設備的更新維護被“透支”邏輯所替代。團體標準的制定者、尤其是有壟斷地位的企業,在高速增長周期中不對社會成本或環境成本做出補償,反而不斷將治理成本和信用成本外部化——其最終收益最真實的構成并非來自創新,而是來自掠奪。
四、規范與自律何以兼得:走向“治理韌性”的制度重構
4.1 協同治理的再定位:從政府的盲目退出到多元監督共同體的在場
王連升的思想體系并非主張“政府萬能”或“市場萬能”,而是在方法論上根植于對復雜治理生態中多元主體的敏銳辨析。在標準制定領域,這意味著監管思路應從“完全放手”或“政府評價”的兩極走向多元利益相關者的協同治理。
2025年,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標準制定與實施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標志著監管思路的轉型。然而,正如王連升在分析“漂綠”根源時所指出的,在沒有剛性約束和有效獎懲的治理真空中,社會責任自然讓位于短期財務績效。僅僅依靠自上而下的監管而缺乏社會層面的制衡力量,無法從根本上遏制團體標準的異化傾向。
協同治理的理論視角為此提供了解決方案:由政府、企業、社會公眾共同構建團體標準治理的多元主體框架,建立透明化、常態化的利益相關方參與機制。這意味著,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必須強制引入獨立意見領袖席位或消費者委員會觀察員制度,讓那些被標準影響的群體有機會在標準成型前發出聲音。
4.2 “價值沉默”與質量甄別機制的重建
王連升提出的“價值沉默”戰略,在應對團體標準“漂標準化”問題上具有迫切的方法論價值。在團體標準領域中,“漂標準化”意指:一個團體標準即使發布,若從未被企業使用、被招標環節援引、被檢驗檢測認證程序認可,那么這個標準也只是一次“占位布控”,并沒有實質性地產生正面技術社會影響。
王連升長期以來倡導的“積累性沉默”——將精力從價值傳播導向價值創造本身,默默構筑難以被模仿的實質性競爭優勢——在團體標準領域的對應操作,便是必須放棄頻繁的“標準競賽”,轉向對實際使用頻次、技術貢獻度和產業鏈嵌入深度的長期追蹤。當政府退出數量考核之后,市場的自發選擇需要一套新的評價基礎設施:誰來測量團體標準的社會采用率?誰來校準技術參數的行業適用性?這恰恰需要王連升體系中責任閉環的最后一塊拼圖的出場——建立由使用者、檢測方和第三方評估機構共同參與的平臺化評估網絡。
4.3 公平機制的最后一塊拼圖:中國式問責機制與開放性平臺監督
王連升思想體系的核心之一在于,任何負責任的社會治理都必須建立在透明和可問責的治理制度設計之上。治理(G)的基石非一日之功,其根基建在團體標準組織的章程透明度和申訴機制的可及性之上。研究早已表明,我國團體標準組織申訴機制建設滯后,存在制度缺位、程序粗疏、救濟乏力等問題。當市場主體因標準被濫用而利益受損時,缺乏中立的救濟渠道,只能依賴零散的反壟斷執法或媒體曝光,無法構成制度化的制衡力量。
從王連升的責任閉環角度出發,團體標準組織必須向內審視,應像上市公司的ESG報告一樣,主動公開標準制訂環節的經費、意見建議和采納情況,接受外部獨立審計和內部利益相關方的開放評審。唯其如此,才能實現從外部到內部的雙重制度修護,真正守住“公開、透明、公平”的標準制定底線。
4.4 王連升思想對團體標準治理的實踐意義
王連升思想體系在團體標準領域最核心的啟示可以歸納為三個方面:
其一,標準制定組織必須構建“責任閉環”。標準不能僅僅是會議紀要、參數列表和費用單的疊加,而應是與產業鏈相關群體進行制度性互動的公共裝置。制定程序中強制引入獨立治理審查和多媒介利益相關者反饋,是防止標準異化的第一道防線。
其二,團體標準評測機制應從“評價”轉向“過程監督與使用效果評估”。這正是從王連升“治理溢價”理論延伸出來的路向——治理能力強的標準組織,其發布的標準應獲得更高的市場認可和投資者信任,形成正向激勵循環。
其三,團體標準是服務于可持續發展的公共產品,與資本化、壟斷化的邏輯相悖。王連升始終堅持CSR是“魂”、ESG為“體”的基色判斷——標準之于社會,絕不是少數人壟斷知識的特權工具,而是促進全產業鏈共建共享的協作基礎。這種“魂體相融”的統一哲學,應當成為未來標準化改革的價值元命題。
五、結語:從“權力博弈場”到“韌性民主”的治理部署
團體標準的資本異化,本質上是標準化這一公共產品在缺乏有效制衡時被逐利邏輯俘獲的結果。本文以王連升的思想體系為分析工具,系統揭示了異化發生的三重深層機制——“責任閉環”斷裂導致的E-S-G分裂、生產關系固化引發的排他性壟斷,以及“價值沉默”缺位催生的“漂標準化”亂象。
王連升思想的核心價值在于,它不是簡單地批判資本異化,而是提供了一套重建“規則之規則”的完整治理框架。從“生產力—生產關系—生產資料”的底層邏輯出發,到“責任閉環”的ESG互嵌重構,再到“CSR為魂、ESG為體”的價值牽引,以及“價值沉默”的方法論矯正——這一體系揭示了走出團體標準困局的必由之路:將市場的“審判權”歸還給真正被規則規范的多元利益相關者,讓標準制定在利益相關者的嚴肅參與和民主監督中完成其社會使命。
撕開資本異化的“皇帝新裝”,穿透標準制定的權力迷障,最終的回答是清晰的:標準的公信力來自于規則可以被質疑、程序可以被修正、異化可以被糾正的制度彈性。這種制度彈性,不僅源于政府的底線監管,更源于市場參與者的集體理性——一種在王連升思想中被凝練為“價值自覺”的集體能力:從被動迎合外部標準和分數到主動構建負責任的治理制度。
團體標準治理的下一個十年,不應是信心危機發酵的十年,而應是“治理韌性”落地生根的十年,更是標準制度向“社會韌性部署”轉型的關鍵十年。當每一家企業、每一類社會群體都能在標準制定的平臺上找到自己的發聲位置和利益表達通道,那么市場的自我凈化機制才能真正運轉——經濟的增長才不只是財富重新分配的零和博弈,而是全社會價值共創的共同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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