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情簡介
何某與李某于2021年5月20日登記結婚,婚后沒有子女。在何某與李某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何某的父親共向何某轉賬了48萬元用于購買房屋,房屋登記在何某與李某二人名下。
2022年4月,何某與李某協議離婚,約定房屋歸李某所有。何某的父親以其出資系民間借貸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何某與李某返還借款。
二、法院觀點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何某的父親向何某的轉賬性質系借款還是贈與。何某的父親出資的時候,并沒有明確轉賬款項的性質,現何某的父親主張該款項為借款,但又不能提交借據等證據,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何某的父親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故認定其出資為對子女的贈與。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了何某父親的訴訟請求。
三、律師解析
對于父母出資是借款還是贈與,原則上應以父母出資當時的明確意思表示為依據。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遵循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出資性質真偽不明時,應將出資系借貸這一事實的證明責任分配給主張借貸關系的父母一方。
此外,從常理來看,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緣關系決定了父母出資為贈與的可能性通常高于借貸,絕大多數父母出資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子女的住房問題,希望子女過得更加幸福,而不是日后要回出資。為避免產生糾紛,建議父母在為子女購房出資時明確出資的性質,防止財產權益受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