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旅游的人很少有人沒被潛規則過,只要報了旅游團,除了游景點,就是要逛商店。
據說,導游拿的是底薪,游客不購物,導游收入就會掉下一大截。不購物的人自然都沒有好結果。
人生在世,很少有人不同醫院打交道。曾幾何時,世道變了,到醫院也是如此。不僅要看醫生診病情,而且還要拿著醫生開具的處方單到指定藥店購藥品,不僅價格高得離譜,有時治療還效果還不盡人意。
導游強制游客購物,最多也只是謀財,但不害命;而醫生強迫患者到指定藥店購藥,如果耽誤了病情的治療,不僅是謀財,而且還是在害命。
在醫療系統反腐的大背景下,強迫患者到指定藥店購藥,掀開了冰山一角,人們都想看看里面到底會有怎樣的貓膩!
- 事件回顧
最近,浙江海寧的湯先生遇到了槽心事,因為事關生命健康,本想忍氣吞聲,但又實在氣憤不過,一時沒忍住就向朋友周先生吐槽,結果很有正義感的周先生就把他的遭遇在網上捅了出來。
7月10日,湯先生10個月左右的女兒在家中,因磕碰導致頭部淤血鼓包,他就帶著女兒到杭州濱江區的浙江省兒童醫院看病,慕名掛了神經外科副主任醫師沈某的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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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處方單,他納悶了。因為不是到醫院的藥房拿藥,而是到醫生指定的藥店購藥。
作為患者父親的湯先生也別無選擇,愛女心切的他,盡管滿腦子疑問、一肚子不高興,還是在指定的藥房購了藥。7月17日又同樣掛了一次號。這期間,他多次被醫生指定前往同一連鎖藥店購買了14支“復方曲肽注射液”。
引用報料人周先生的話:
“醫生出具了一張單子,讓拿到杭州濱盛路浙江英特怡年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購買復方曲肽注射液,該藥330元一支,前后花了4620元,患兒家長稱復方曲肽注射液用到第四支的時候,孩子頭部鼓包內部淤血增多,不但沒有起到治療作用,反而加重了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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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購也好,價高也吧,不能報銷就隨它吧,但藥得管用呀!現在不管用,還加重了病情,這不是天方夜譚嗎?
隨后,湯先生咨詢了北京、上海等地的神經外科專家,在遠程會診下,醫生建議停掉復方曲肽注射液。湯先生聽從了專家建議,不再使用任何藥物后,患兒兩天后就開始消腫了。現在孩子已基本康復,但還有好幾支沒用。
對此,浙江省兒童醫院回應:已在調查。
- 并非個例
我自感自己身體比較杠實,平時也沒個小病大災的,活了大半輩子,記憶以來,大概只在2013年到醫院做了一次腎結石的微創手術,所以,對醫院基本沒有什么印象,在我的認知里,不是什么罕見的疾病,應該是到醫院都能拿到藥。
看到周先生的爆料,也覺得很奇怪,心想,大概是個案吧!誰知看了評論區里的留言,顛覆了我的認知。
在濱江兒童醫院就不止沈醫生一個人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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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說,她女兒出生時,被診斷得了血管瘤,今年上半年她帶著女兒也在濱江兒童醫院看過病,醫生看了直接說去醫院地下廣場這家藥店買十盒眼藥水滴上面治療。一支40元。
難道,這只是濱江兒童醫院一家的做法,網友的評論又否定了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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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說,杭州浙一也這樣,我記得六七年前我爸做手術,醫生指定在指定藥房買所謂的營養液,3000多,我看了下配方成分,和普通的運動功能飲料差不多,2瓶3000多,當時我爸的命在他們手里,一點辦法都不敢想。
這也不是浙江一地的做法,看來是醫院的的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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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吐槽,我前嫂子顱腦損傷在廣西南寧中醫一咐院治療,一個多月里,醫生開處方人血白蛋白,一共開了五十多支,每支450到498元,平圴每天一支,造成黑色便便,每天十幾次,又說內消化道出血,各種檢查包括胃腸鏡,我知道后要求停止輸入白蛋白,一星期后,次數少了顏色淡了,兩星期正常,我們懷疑醫生拿藥店回扣過度治療,但苦無證據和醫療常識,巨額的治療費和每天230元的護工費壓倒了這個本就貧困的家庭,我也深受牽連,苦不堪言。
還有網友說,這種事情現在很多啊。前年女兒鼻子不舒服帶她去我們當地的三甲醫院耳鼻喉科,醫生說孩子是小兒鼻炎,但是孩子小不能用激素類藥物,開單子讓我去醫院門口藥店買兩瓶噴劑。我去買了158一瓶,轉天我去另一家連鎖藥房買咳嗽藥,看到一模一樣的噴劑,76一瓶。
由此看來,醫生要求患者到指定的藥店購買高價藥,甚至是天價藥并非浙江一地,在其他地方也普遍存在。
- 各說各話
為什么醫生要讓患者到指定藥店購買藥品呢?
(1)專家:中國中藥協會合理用藥專委會常務副主任委員康震在接受人民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一些藥品往往由于價格較貴醫院不引進,患者無法在醫院買到這些藥物。為解決這樣的困境,廠家將這部分藥品投放在醫院周邊的DTP藥房(直接面向患者提供更有價值的專業服務的藥房)來進行銷售。這一類藥以特藥、昂貴藥品或罕見病藥品為主。
問題是醫生指定購買的也不全是特藥、昂貴藥品或罕見病藥品,從留言區網友的評論來看,很多是普通的常見藥。
對此,有網友一語中的,根源在DRG制度有漏洞。
(2)網友:也不能全怪醫生,現在實行DRG支付,DRG制度最吃虧的是患者。
什么是DRG制度?
在這里科普一下。DRG是一個醫療管理工具的英文簡稱,全稱是Diagnosis Related Groups,即疾病診斷相關分組。起源于美國,當時美國發現他們的醫保基金要崩盤了,所以開始做DRG。以后被世界多國采用。
在引入DRG之前,我國醫院的發展模式是,只要在醫保范圍內,做多少,醫保就付多少,導致過度醫療,患者苦不堪言,醫保承壓過重。
于是,2019年國家醫保局正式通知在全國30個城市進行DRG試點。針對試點中的問題,我國進行了優化,引入了DIP。
DIP是基于DRG的中國式創新,全稱是Diagnosis intervention packet,疾病診斷干預分組,也叫病種分值付費。目前,我國兩種模式并行,處于擴大試點階段,預計2024年將全面推廣,最終會選擇一種模式。
DRG和DIP有何區別?通俗地說,DRG是“多病一組”,相似的病歸為一組,這一組內都是一個標準,醫保部門按總額支付,結余屬于醫院;
DIP更精細化,它是“一病一操作”,同一個疾病,不同的治療方法,分值和費用都不一樣,也就是按病種,在地區當年醫保預算總額內按分值付費,結余屬于醫院。按分值付費中納入了自費費用,每個細分病種中哪家醫院的分值高,獲得的醫保支付比例就高,而高分值來自于患者療效。
這項改革有三大好處、三大弊端:
三大好處:
一是解決了醫保超額支付問題;
二是解決了過度醫療問題;
三是明面上降低了患者的醫療負擔。
三大弊端:
一是作為自負盈虧的醫院,有轉移醫療成本的動機,導致鼓勵或默許醫生開處方要患者到外面購藥;
二是醫生不能再從過度醫療中增加獎金收入,就會激發他們另辟途徑的欲望;
三是患者到醫生指定的藥店購藥,費用往往高于其他藥店,無形中加重了負擔。
作出這樣的判斷,并非個人揣測,毫無依據。
(3)患者:這早己不是秘密,大家都心知肚明,要不然,你看不管哪個地方的大醫院外邊,零售藥店不是整整齊齊的排成一排。并且生意極好。說白啦,就是坐診醫生與藥店聯手,坑害病人,賺昧心錢。你不去他指定的藥店,你買不到藥。本人試過。因為醫生寫的只有他指定的藥店才能看懂,別的藥店看不明白。
(4)醫生:有個患者家屬說了自己的親身經歷:我姐姐在上浙江上虞人民醫院住院,醫生叫我去外面買,我說醫院沒有外面有,這是怎么回事?他說再一次問你,買不買?再問一次買不買?你可以去告我。我沒辦法,姐姐住院,忍住了,氣得我沒法說,外面買了五六千元的針藥水。
(5)知情人士:一種情況是多名醫生(或他們的親人)聯合在醫院門口開藥店,醫生利用自己的處方權和患者的資源,指定藥房買藥,最后藥店根據各個醫生的業績分利潤。
另一種情況是藥代、藥店和醫生三方勾結,藥代根據醫生開具的處方在藥店售出的藥品數量,進行業務提成,醫生避免了在醫院業務提成過多遭人嫉妒,或是由于醫院的業務提成比例過低(因院長、業務院長、業務科長、業務人員、庫房、醫生都要提成),醫生自己不滿意而采取的在外拿業務提成的措施。實際上,患者當了冤大頭,受到了經濟傷害。
這不是與導游強迫購物一樣嗎,難道醫生與指定的藥店也是利益共同體,希望有關方面能夠好好地利用這次醫療系統反復的機會好好地查一下。
醫療系統事關人民的生命健康,而醫療系統又是腐敗的重災區,當前國家在醫療系統重拳反腐、刮骨療毒、治病救人,順應了人民的期盼。
據媒體報道,針對醫生要求患者去指定藥店購藥的現象,近期青海、廣東、福建、黑龍江多地進行了專項整治。
但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對醫療系統的腐敗應該標本兼治,切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要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
一是擴大進入醫保目錄的范圍,主力藥品不要輕易退出醫保目錄,減少可能造成的尋租問題。
二是加大監管力度,打擊擅自漲價行為,杜絕同藥不同價的問題。
三是建立外購藥的采購目錄,即使發生外購情況,患者也能按目錄價購藥。
四是在醫院等關乎國計民生的系統試行高薪養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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