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歐亞
(一)
一個當代的媒體人,如果沒有到過河南,那他一定不是深度調查記者。
這是歐某兄自己“猜”的。
所以,又可以加上一個,或減少一個限定詞:
如果你沒到過河南,至少不是一個調查記者!
又過鄭州境,許多往事浮現。
上次來鄭州是十年以前,受中國記協邀請,在河南日報“高峰論壇”作講座。
而再上一次是25年前,采訪洛陽東都大火案借道鄭州。
某種程度上,這兩次河南之例,在中國新聞史上,都具有非典型意義。
(二)
2000年12月25日晚9時許 ,河南省洛陽市東都商廈發生特大火災事故,造成309人中毒窒息身亡。
這是共和國歷史上,僅次于新疆克拉瑪依友誼賓館那次悲劇事件。發生在1994年12月8日的克拉瑪依火災事故,共有325名學生和教師罹難。
洛陽大火案發生時,中國已進入互聯網和都市類報紙興起時代,因而關注者眾。
我是在2000年12月26日晚趕到鄭州的。
那時交通與通訊還不像今天這樣便利,到洛陽還必須借道鄭州。
當時《大河報》的記者莊向陽幫我在鄭州經一路附近訂的賓館。
那時大河報——至少是我們楚天都市報類似的機動記者部,還是在河南日報院內木質結構具有庭院式的單體建筑內辦公。
莊向陽一直在辦公室等著我。在大河報了解一些情況后,他陪我到了賓館房間時已近子夜。
我突然想起,在他們辦公室抽過煙,而桌面堆滿報紙——因采訪火災事故,越發對同類隱患產生聯想——或許,這也是媒體執著追尋事件報道的社會成因之一。
我和莊向陽當即又折返大河報,檢查消除臆想中的隱患。
(三)
在洛陽東都商廈采訪中,遇見全國各地的同行,其中有今天在重慶當總編的祿興明,南方都市報的張蜀梅,以及南方周末的李玉霄等等。
以后我們又都在重慶開縣毒氣井噴事故,江西萬載縣芳林小學煙花爆炸等事件中多次相逢。
那天,一家著名的晚報突然刊發了這樣一條消息,標題大意是:全國媒體聚焦洛陽展開新聞大戰!
看到互聯網轉載的這篇報道,我有些震驚:
對災難事件的關注是必須的,但怎么可以用“新聞大戰”來表述?
三峽截流,神舟飛天,嫦娥奔月,你盡可以“新聞大戰”,但在災難事故中“大戰”,那是建立在什么基礎上?
這是多少個家庭的悲傷與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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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都說那時的記者和媒體有一個好的環境,其實也不盡然。
“好的環境”,是那一代新聞人共同不懈努力和追求“創造”出來的局面。
采訪與突破,依然艱辛,不能盡述。
2001年12月25日,東都大火案一周年,車隊司機王斌開著一輛老舊的面的車,載著我和同事高寶燕再赴洛陽,東都大廈都是警戒已不能靠近,照相機根本不能出手。
我們后來想辦法,坐上了一輛經東都商廈門口的公交車,隔著窗口拍下了照片。
因出差在外,又是手機器寫下本文,這張照片無法展示于此。
以下看到的是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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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洛陽大火案,是典型的責任事故,多名部門責任人和相關肇事者被逮捕收押。
但關于庭審日期一直撲朔迷離。
當時有消息說,可能會在2001年的5月底或6月初開庭。
我和張蜀梅,李玉霄等全國各地很多記者再赴洛陽。
這次得到的仍不確定的消息說,開庭是在兩個月后。
最終是在2001年8月開庭,23名被告人分別在洛陽市中院和澗西區法院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至13年。
但是,5月間的這次洛陽行,仍是極有意義的——通過無意發現的洛陽晚報上的一則消息,我寫的一篇報道迅速發生連鎖反應,直接或間接導致時任洛陽市市長去職。
洛陽大火案,導致309人罹難,又已經被認定為重大責任事故,那么時任市長承擔了什么責任,是被免職還是怎么樣了?全國人民都很關注。
我在2001年5月31日的《洛陽晚報》中,看到一則不經意的報道稱,洛陽市長于5月29日率團前往俄羅斯和奧地利訪問。
這個信息對讀者來說意味深長。他們會問:時發半年,市長不僅僅仍然在位,且還在出國訪問?
那天我寫下這樣的一篇小文:
洛陽大火案今日沒開庭——洛陽市市長率團出訪俄羅斯和奧地利。
其實,平靜客觀有出處似不經意的一句話,我什么也沒說,又什么都說了……
(出差鄭州,本文完全手機器所寫,又缺歷史圖文資料,僅憑記憶有感敘述,所涉時間及人名,或有偏差。又因時間久遠,重在吸取教訓,故有些相關人作了技術處理。請諒,感謝歡迎指謬。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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