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究——
1.論人工智能作品利用行為的版權人補償機制——郝亞軍
2.非遺傳承人姓名商標注冊與使用的沖突及規制——石傲勝
——熱點聚焦——
3.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圖片的著作權保護研究——譚佐財、王梓隆
4.電子游戲規則的法律屬性及保護方法——唐雪梅
——域外法制——
5.中外高校科技創新服務體系比較研究——王靜、張子揚、顧廣耀
6.對域外國家著作權法上的“懲罰性的”賠償制度的比較研究——李灃沅
——法苑——
7.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中“登記”和“聲明”的司法審查——崔寧
8.刑民競合保護路徑下“商業秘密”的司法認定標準——董星宏、孫正一
——學術研究——
1.論人工智能作品利用行為的版權人補償機制
作者:郝亞軍,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版權法因應新型作品利用技術的經濟邏輯是由替代效應、增值效應和交易成本構成的一項立體分析框架。強勁的替代效應和增值效應表明將人工智能作品利用行為納入版權控制范圍具有很強的正當性;但賦予產權的方案因高昂交易成本而存在嚴重的可行性問題。創新政策多元主義理論指出,知識產權制度之外,財政支持也發揮著協調信息產品生產的重要功能。以私人復制版稅制度和專利盒制度為藍本的稅收補償機制,能夠有效矯正人工智能技術引發的作品生產激勵相對不足的狀況,且具有實施成本低、資金分配效率高、政策空間大和受惠主體多元的優點。
關鍵詞:人工智能數據訓練;合理使用;版稅制度;創新政策多元主義
2.非遺傳承人姓名商標注冊與使用的沖突及規制
作者:石傲勝,中南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中南大學中國文化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產性保護和商業性發展推動非遺傳承人走上產業化之路。囿于非遺傳承人商標注冊和使用意識淡薄,實踐中其姓名往往被他人搶注為商標或未經許可直接作為商標使用在傳承項目相關商品或服務上。同時,現行商標注冊實質性審查未能把在先姓名權利納入審查范圍,存在局限性。商標無效宣告請求的 5 年時間限制更是對非遺傳承人在先姓名權利維護造成一定現實阻礙。基于此,一方面,擴大商標注冊實質性審查范圍,通過建立非遺傳承人姓名對比數據庫,以便于加強對惡意搶注非遺傳承人姓名商標的審查;另一方面,特殊計算非遺傳承人提起商標無效宣告的時間為 “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姓名權益被侵害之日”,突破非遺傳承人 5 年維權桎梏。當然,提高非遺傳承人姓名商標注冊和管理意識、落實當地文化主管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對非遺管理職責、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非遺保護預警機制等是從訴源減少侵權糾紛的重要路徑。
關鍵詞:商標注冊;商標使用;非遺傳承人;姓名權
——熱點聚焦——
3.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圖片的著作權保護研究
作者:譚佐財,法學博士,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華中科技大學人權法律研究院研究人員;王梓隆,華中科技大學人權法律研究院
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圖片已經成為不容忽視的新興科技現象,這造成著作權法上的法律適用難題。生成式人工智能由于脫離“意志 ——理性”的人格分析框架而不具有實際的人格主體地位,同時基于法的實證規定以及契約學說的公意論原理,其也無法類比法人獲得 “擬制人格”。對生成圖片的作品認定不宜采取固定標準,而應結合創作投入、指令輸入程度、人工智能的精細化修改功能等因素綜合認定。從權利類別角度審視,人工智能生成的圖片因缺乏“審美”要素而無法認定為著作權法中的“美術作品”,而應納入“其他類型”。依照媒介理論,人工智能對數據庫的訓練可以解釋為使用者大腦思想之延伸,因而生成的作品也應歸屬于使用者。軟件使用者若采用“圖片輸入”的訓練方式則應結合使用者的使用目的、生成用途等認定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在責任分配方面,軟件使用者承擔過錯責任,軟件所有者承擔無過錯責任,而軟件的設計者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關鍵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圖片;媒介理論;美術作品;合理使用
4.電子游戲規則的法律屬性及保護方法
作者:唐雪梅,暨南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將電子游戲規則視為著作權法意義上的表達,并據此適用著作權法對游戲換皮行為進行規制的司法裁判,違背了著作權法基本法理,其裁判說理存在概念偷換、模糊思想表達二分法與獨創性在著作權法中的不同功能、混淆游戲規則與游戲規則的表達等問題。借鑒美國法院審理電子游戲侵權案件的經驗,以便正確理解游戲規則屬于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思想這一法律屬性,并據此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來規制游戲換皮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是以行為規制的模式對游戲規則提供保護,并未違反著作權法的立法政策。通過判斷在后游戲對在先游戲規則的抄襲是否超出必要限度、違反誠信原則和商業道德等綜合因素,來認定游戲換皮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并予以規制,以維護游戲產業的公平競爭秩序和促進游戲產業的長遠發展。
關鍵詞:電子游戲規則;思想表達二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行為規制
——域外法制——
5.中外高校科技創新服務體系比較研究
作者:王靜,北航資產公司助理研究員;張子揚,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管學院;顧廣耀,北航資產公司副研究員
摘要: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加速,科技創新成為衡量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指標。高校作為國家創新體系的關鍵部分,在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動經濟發展方面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本文比較了中國與國外高校在科技創新服務體系上的異同,探討了校企聯合研發、中介機構、孵化器及產學研合作四種主要模式。研究發現,盡管中國高校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取得了進展,但仍面臨激勵機制不足、資金支持有限及協同創新網絡構建薄弱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加強政策支持、優化資金投入、提升市場化運作能力以及深化產學研合作等改進建議,以期構建更加高效、協同、開放的高校科技創新服務體系,促進科技成果的有效轉化,提高國家整體科技水平。
關鍵詞:高校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中外比較
6.對域外國家著作權法上的“懲罰性的”賠償制度的比較研究
作者:李灃沅,韓國成均館大學博士研究生
摘要:我國著作權法上一般形式的損害賠償或法定賠償雖然在補償權利人損失方面起到了基礎作用,但賠償金額通常低于實際損失,且在互聯網時代難以起到懲罰性的效用也是事實,懲罰性功能還依賴于懲罰性賠償實現。有必要以英、美、加、德、法、日、韓七國的損害賠償制度為研究對象,分析這些國家對 “懲罰性的” 賠償的司法態度和適用情況。再結合我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文章指出了我國懲罰性賠償制度在倍數標準、適用要件、舉證責任方面的特點及改進方向,并建議借鑒域外經驗,進一步完善懲罰性賠償制度,以增強對侵權人侵權行為的威懾力,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懲罰性賠償;著作權法;損害賠償;侵權;法定賠償
——法苑——
7.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中“登記”和“聲明”的司法審查
作者:崔寧,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博士研究生,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三級高級法官
摘要: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藥品專利鏈接制度)是我國近年來在藥品專利保護領域的重要制度創新,旨在通過提前解決仿制藥上市過程中可能引發的專利糾紛,平衡原研藥企業和仿制藥企業的利益,保障公眾的藥品可及性。本文圍繞該機制中的“登記”和“聲明”兩個關鍵環節探討了司法審查的具體標準問題。文章首先分析了 “登記”和“聲明”在藥品專利鏈接制度中的作用,對比了美國、加拿大和韓國在藥品專利鏈接制度中的 “登記” 和 “聲明” 審查機制。在此基礎上,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藥品專利鏈接訴訟以來的典型案例,詳細討論了 “登記” 和 “聲明” 的具體審查規則,包括可登記專利類型的界定、原研藥技術方案與專利權保護范圍的關系、聲明時機與聲明錯誤的救濟等問題,并提出了藥品專利鏈接制度目前存在的問題和進一步完善的建議。
關鍵詞:藥品專利聯動制度;注冊;聲明;司法審查;利益平衡
8.刑民競合保護路徑下“商業秘密”的司法認定標準
作者:董星宏,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孫正一,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五庭(知識產權審判庭)法官助理
摘要:刑法與民商法的規范保護目的不同決定了在司法裁判路徑上應當存在區別。刑事裁判過度依賴前置法的裁判結果,以至于刑法自身喪失了對于知識產權保護的獨立判斷能力。商業秘密的民商法保護以 “對權利人的損失填補”的個人本位作為裁判的底層邏輯;而商業秘密的刑法保護則是建立在國家本位的基礎之上,將“侵害行為是否造成市場競爭秩序被破壞”作為定罪的指引與保護的歸宿。在法規范保護目的存在差異的前提下,對于侵犯商業秘密罪中商業秘密的“秘密性”與“商業性”的概念及其標準,刑法應當采取相對獨立的判斷方法。這樣的判斷模式符合國家本位下構建嚴密法網的制度要求。刑事裁判者的任務應當為:著重區分侵害行為類型的嚴重程度與衡量商業秘密的披露是否對市場競爭秩序造成了實質影響。
關鍵詞:規范保護目的;商業秘密;裁判路徑;競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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