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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烏鴉。
上周上網沖浪獲知了一個“字少事大”的事情,我國芯片研制的頭部企業華為海思遭到一次大型的商業竊密。
此案并不是來自國外的商業間諜,而是國內企業“尊湃”對海思實施的一次集體團伙式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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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啊這個事件不是剛剛發生的,竊密案情早在4年多之前的2021年就開始發生;2023年,警方已經偵破該竊密案件并抓獲犯罪嫌疑人。只是這次法院判決結果剛出爐,又一次吸引了廣泛關注。
根據7月28日上海第三中院的一審判決結果,多達14人獲刑(其中5人實刑),共計罰金1350萬人民幣,其中首犯判處有期徒刑6年,罰金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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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稍稍深入了解一下此案的來龍去脈,令人驚訝的不僅在于案情的“嚴重”,還在于案情的“簡單”。
正如人們常調侃的——“高端的商戰往往是如此的樸實無華”。這場竊密大案,里面沒有什么勾心斗角的智力大戰,沒有什么頂級黑客突破防火墻,也沒有什么波詭云譎的“高級特工”對決,更沒有什么身法怪盜潛入劇情……
本案首犯張某,查了下就是尊湃通訊CEO張琨,而這個張琨,是前海思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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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鴉簡單搜集獲知,張琨在海思工作長達十年,期間最高達到21級的技術總監,擁有超過20年的半導體從業經驗,在職時主持開發多款短距互聯芯片(如WiFi、藍牙、NFC等)。
2021年,張琨從海思離職,同年3月迅速開始“創業”成立尊湃通訊。該公司對外宣稱的“主業”,就是“國產WiFi6芯片”的研發和生產。顯然,這跟他此前在海思的業務,可以說是真正意義上的“同業”。
雖然這樣在行業內頗有建樹的專家對于原公司無疑是寶貴的財富,但人才的自我選擇、業內外流轉當然也無可厚非。只是,你離職創業,憑自己和團隊的本事,做出與老東家匹敵乃至超越的產品,你得到的只會是尊敬,對全行業也是鯰魚式的良性競爭促進。然而,張琨從最一開始,打的就是一手歪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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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很簡單:直接從老東家那里“偷”。
那要怎么偷呢?
方法也十分的“原始樸素”:
他們以支付高薪、股權利誘等方式,誘導多名海思研發人員跳槽至尊湃,并指使這些人員在離職前非法盜取海思芯片商業秘密,然后“螞蟻搬家”式把這些重要信息帶到尊湃,后者直接抄襲,用在自家的同類產品上。
早在張琨自己離開海思、創立尊湃之前的2020年,他就已經開始謀劃和實施一整套的竊密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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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琨首先拉攏自己原來的下屬劉某;再以此為錨點,進一步拉攏周某(A)、周某(B)、顧某某等骨干人員,迅速組建出一套完整的WIFI芯片核心高管團隊;再由高管對原海思產品端到端人員整編制挖角,涉及芯片的射頻、SoC、數字、算法、解決方案、封裝等各個環節員工共近百人。尊湃創立的第一年,前海思員工占比高達六成。
想當年,張琨介紹宣傳尊湃在WiFi6芯片研發上的優勢時,還特別夸耀公司“擁有建制化、有經驗的團隊”,好家伙,那能不“成建制”嗎……
咱們說去老東家挖角,乃至于這種成建制的批量挖角,在商業社會,不是不行。但你搞到這樣一套成熟的技術團隊,你倒是好好干吶,偏不,非要把這等聰明才智都用到邪路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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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琨和他的尊湃從海思大量挖人,本可以光明正大地做,偏偏想盡辦法“暗度陳倉”,可謂此地無銀了。雖是批量挖角,卻特意安排分批分步離職,還有多人是工作日仍在海思正常上班,周末到尊湃工作,其中幾人更是白天在海思晚上去尊湃,也是時間管理大師了。
甚至,還有部分人員是專門“繞一圈”,改名換姓(使用化名),試圖繞開風險,規避責任。比如工程師王某某在海思期間,已因竊密行為受罰,不僅不知悔改,還改用化名王某揚,通過第三方勞務派遣,將手握的海思關鍵技術信息作為“投名狀”投奔尊湃(王某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緩期1年9個月,并處罰金70萬元)。
此外還有一些海思員工在尊湃有組織的安排下,暫不離職,而是利用剩余的在職時間,與已在尊湃的人員內外勾結進行竊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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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東窗事發時,尊湃方面還在想歪招,為主要人員劉某偽造離職的假象。但所謂的“離職”后,尊湃仍為劉某保留了股票,甚至還按時發薪。
可以說是直至死到臨頭的當口,尊湃方面仍是把腦筋全部押在歪道上,騷操作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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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張琨拉攏來的這些人員具體如何盜取海思的商業機密呢?
說起來實在是原始得令人驚訝。主要就是被指使在離職前通過手抄、截屏等方式非法獲取海思芯片技術信息。
據悉,共20多名原海思員工離職前大量訪問非本職工作文檔,通過抄寫、拍照、截圖等方式竊取芯片電路圖、版圖、規格參數,離職后攜這些商業秘密入職尊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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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精心布局的竊密鏈條,也讓尊湃看起來高大上的“研發事業”,完全形成了對“偷”“抄”的路徑依賴。
2023年,由公安部督辦,上海警方在江蘇警方大力配合下,對尊湃開展集中收網,抓獲14名犯罪嫌疑人(14人全部為前海思員工)的同時,查扣存儲侵權芯片技術的服務器7臺。后經官方鑒定,侵權芯片技術有40個技術點與權利公司(海思)商業秘密的密點具有90%以上同一性,構成實質性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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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2023年偵辦案件期間圖像)
好么,您但凡搞點自創別全是抄呢……據稱,海思方面最初意識到尊湃的竊密行為,也是因為后者的產品出來,前者驗證發現其技術路徑跟自家的高度相似,可以說抄得真是不躲人了。
要知道此次竊密案被判刑14人幾乎全部為國內外名校碩博高學歷人群,當這些“聰明人”“人才”全力投入歪門邪道,破壞力相當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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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經偵官方發布的對比圖片)
所謂明槍易躲暗箭難防,日防夜防家賊難防,這次重大的商業竊密事件,犯案過程就是如此簡單,可越是這樣簡單的方式,自家員工近乎“肉身藏毒”式的泄密,越是不容易發現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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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案方式雖然簡單,涉案人員也許只是為自己那一點私利采取的個人犯罪行為,比如說本案從犯之一的趙某某,也許只是顧及跟前同事的一點“交情”,實質上“配合”了對方的竊密行為,自己甚至都沒從中收受任何好處,對于這樣的人個體來說,沒準只是覺得自己的行為“多大個事”,但一樁樁一件件放到一起造成的損失卻可能是巨大的。
近期的一審判決是刑事責任方面,海思的民事賠償訴訟尚未開展,目前烏鴉還沒有找到特別可信的該案造成損失的具體量化數據。早在2023年警方偵案期間,海思方面向上海市知識產權法院申請凍結尊湃銀行存款人民幣9500萬元并獲準許,顯然這是一個避風險的操作,實際的損失很可能要超過尊湃的被凍結資產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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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偵破案件時官方發布(上海經偵ECID)的說法:張琨等人的“竊密行為,導致權利公司商業秘密滅失,應根據該項商業秘密的研究開發成本、實施該項商業秘密的收益等商業價值來認定造成權利公司損失”。“滅失”是法律術語,指物品因自然災害、被盜、遺失等原因不復存在。也就是屬于永遠不可挽回的損失,這對于本案權利公司海思乃至整個行業的損害究竟有多嚴重還有待繼續關注。
而且,這還是海思方面發現比較及時,以及警方偵辦迅速的結果,當時官方通報里特別指出警方是“在侵權芯片投入量產前及時予以查處”,如果尊湃的產品真的量產上市,后果更加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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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們不會像大洋彼岸的美利堅那樣,濫用“國家安全”當作一個萬物都能往里裝的大籮筐,但是現實告訴我們,對于這樣重要科研領域的商業公司,如此的竊密行為如果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無疑等同于對遵紀守法全力投入研發企業的打擊,變相損害國家先進制造業的發展大局,因此各方面也必須把警戒線拉到“國家安全”式的級別才行。
當時偵案時上海經偵官號文章末特別提示企業要加強內部監管和保密工作,企業工作人員要嚴守職業操守和保密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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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社會發展至今,對于職業道德這一塊本應是很成熟的。不過,所謂道德只能約束有道德的人,對于潛在的竊密者,僅靠教育靠自覺肯定還是遠遠不夠的,巨大的利益面前總會有人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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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僅需要企業嚴防、嚴查,增強意識,也需要公權力對這樣的犯罪行為“嚴懲”,予以足夠的震懾。
這次尊湃案的刑事判決,就提供了很好的案例。對于主從犯的判決結果,適用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對于“侵犯商業秘密罪”情節特別嚴重的,頂格可處十年有期徒刑。
也就是,對于此類案件,國法已有規定。
如果有人抱著僥幸心理覺得這怎么也就是個商業犯罪行為,“沒多大事”,那真叫個試試就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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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鴉也真心希望這次對張琨等人的嚴懲能夠充分起到示警的作用,威懾潛在的竊密犯罪行為,與企業主體一同提升保密意識和能力,為各行業、全社會營造一個更加健康的研發環境。
參考資料:
環球網:《尊湃通訊侵犯華為商業秘密一審判了!主謀獲刑6年并處罰金300萬元》
上海經偵ECID:《上海警方偵破一起侵犯芯片技術商業秘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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