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拘留30天了,什么時候能出來?”“聽說37天是關鍵,是真的嗎?”不少當事人家屬都非常關心,被刑事拘留30天、37天的時候,放人概率究竟有多大,上海刑事律師柳向從實務角度給大家講清楚。
首先,我們得明白刑事拘留的期限規定,刑事拘留最長是30天,但這30天并不是“坐等”就能放人。偵查機關會在這個期間抓緊調查收集犯罪證據,而律師的介入時機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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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拘留
那30天、37天放人的概率如何呢?這可不能一概而論,得看具體案件情況。
從證據角度來說,如果公安機關在這30天或37天內,沒能收集到足夠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那放人概率就比較大。比如說,經濟糾紛被以詐騙罪立案,調查后發現非故意騙財,嫌疑人就可能被釋放。
再看案件性質,要是情節輕微刑事案件,像一些初犯且情節較輕的盜竊,打架斗毆,犯罪嫌疑人認罪悔罪、賠償諒解后,又沒有社會危險性,在30天、37天內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從而放人的可能性就比較大。可要是嚴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毒等重大犯罪案件,只要證據基本充分,通常30天、37天內放人的概率就極低。
另外,犯罪嫌疑人自身的情況也有影響。要是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比如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等,也有可能被變更強制措施而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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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律師
拘留30天后,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會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檢察院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要在7日內作出決定。這樣算下來,從拘留到檢察院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最長就是37天。
這7天是“黃金窗口期”,律師通過提交不予批準逮捕意見書、溝通案情、舉證社會危險性低等,爭取不批捕。若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或無逮捕必要,會直接放人、變更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
雖說刑事拘留30天和37天是當事人命運的關鍵節點,但放人概率因人而異,在上海地區,從辦案經驗來看,律師盡早介入、精準狙擊不批捕要點,能將當事人37天釋放的概率提升,家屬務必抓住黃金救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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