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張旭輝辭任后,誰將掌舵旭輝電氣?后繼者能否順利承接“前輩”的“初衷”?旭輝電氣的經營態勢、管理策略和市場路線是否又將有新的變局?其業績的持續性和穩定性能否為繼?這些疑問目前都不得而知,但每一個答案都將可能影響到正在努力向前推進的旭輝電氣北交所上市審核。
本文由叩叩財經(ID:koukouipo)獨家原創首發
作者:方知躍@北京
編輯:翟 睿@北京
早在2023年12月22日就成功向北交所遞交上市申請并獲得受理的河北旭輝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旭輝電氣”)即便在過去近二十個月時間中已經完成了來自監管層的三輪審核問詢,但依然未能盼來走上上市委會議接受“過會”表決的機會。
2025年8月13日,隨著一則重磅公告的出爐,讓旭輝電氣本就進展緩慢的上市之路更添幾分不確定性。
當日下午,正在新三板掛牌的旭輝電氣突然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于2025年8月11日收到了董事長兼總經理張旭輝先生遞交的辭任通知書,自2025年8月11日起辭任生效。
在董事長兼總經理宣布辭職之前,旭輝電氣在新三板發布的前一份公告還停留在一個多月前的2025年6月27日,彼時,旭輝電氣剛通過相關公告向投資者們通報了其申報北交所上市的相關推進工作,也正是在這一天,旭輝電氣剛剛完成了最新財務數據的更新,其此次北交所的上市審核也在中止了近三個多月后得以恢復。
“在企業上市審核期內,公司‘一把手’突然宣布離職,這在以往的擬上市企業中是非常少見的。”一位來自于北京某中字頭券商的資深投行人士向叩叩財經表示,雖然也曾有企業在IPO申報之后出現了“董、監、高”人員的任職變動,但大多也就涉及一兩個副總經理、董秘以及財務人員的辭任。
僅從旭輝電氣的名字便可知如今已宣布離職的董事長兼總經理——張旭輝對企業的影響力。
在2023年12月,旭輝電氣向北交所遞交的上市申報材料中還這樣描述張旭輝對于公司的重要性:“張旭輝先生系公司前身旭輝有限的創始股東,自公司設立之日起至今一直擔任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方案、發展規劃、業務拓展等事務,是公司主要的市場開拓者和研發團隊的組織者,是公司組織機構運作、經營管理層任免等重要事項的主要決策人,能夠單獨實際支配公司行為”。
需要指出的是,2024年5月,旭輝電氣才剛剛舉行了最新一屆的董事長及高管的換屆選舉,張旭輝在此時依然繼續被推舉為旭輝電氣新一屆董事長兼總經理,且任期為三年。
如今,新一屆董事長兼總經理身份履行才過了一年,張旭輝便意外地在任期內“掛靴”而去。
對于張旭輝的突然“卸任”,旭輝電氣在相關公告中給出的理由也是語焉不詳:“因公司發展及個人原因辭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職務”。
“很難想象,作為一家正在申報上市且處于審核關鍵期的企業的董事長兼總經理,緣何會在此時做出這樣的決定,難道其對于企業的上市前景已經不抱希望了?”上述資深投行人士反問道。
“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辭職,對企業上市肯定會產生不小的影響,按照A股上市的要求,擬上市企業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兩年內不能發生重大變化。”上述資深投行人士向叩叩財經補充道。
何謂重大變化?
“除了人數比例的變化外,企業的核心高管最好不要企業申報和審核期出現辭職離任等問題。”上述資深投行人士坦言,“‘一把手’的離任,對企業管理和經營都會產生不小的影響,雖然不至于讓企業直接不符合上市要求,但需要看企業在繼任者履職后較長一段時間的經營表現,來向監管層證明企業經營未受影響并持續發展”。
畢竟,對于擬上市企業來說,如此重大的人事變動可不是僅憑一兩句“此次辭任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的話就可以蒙混過關的。
旭輝電氣目前北交所上市的審核本就眼看進入了“瓶頸期”,加上如今董事長兼總經理的辭職,明顯“雪上加霜”。
的確,旭輝電氣也快熬成北交所上市的“釘子戶”了。
在過去的2024年中,旭輝電氣的上市審核推進還算“正常”。
2024年1月17日,即旭輝電氣上市申請被監管層受理的次月,北交所即對其拉開了審核問詢的大幕,向其下發了首輪上市審核問詢函。
在隨后的十個月中,旭輝電氣也陸續完成了北交所多達三輪的問詢回復。
但旭輝電氣所有的上市推進突然在2024年12月20日之后突然陷入了“停滯”之中,彼時的旭輝電氣剛剛完成了北交所第三輪問詢的回復披露。按照上市審核的相關流程,如果不出意外,旭輝電氣便會被安排登陸北交所上市委會議接受是否符合上市條件的表決。
但又8個月過去了,在北交所的官網上,對旭輝電氣上市審核的信息披露動態卻至今一直停留在了2024年底。
作為一家專業從事電網安全控制設備、電能質量優化治理設備的研發、生產及銷售的企業,旭輝電氣稱自己自成立以來,產品已廣泛應用于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等)、新能源發電(光伏、風電等)及鐵路、石油化工、煤炭、鋼鐵等大型企業,其中在酒泉衛星發射基地、國家南水北調中線建設工程、三峽水利工程、黃河小浪底水利工程、北京大興機場建設工程、冬奧會電力建設工程、全運會保電工程、杭州亞運會建設工程等國家重點工程均有公司產品運行。
旭輝電氣——這家成立于2001年的企業,事實上早在2016年就曾在資本市場牛刀小試。
2016年5月,旭輝電氣即首次成功掛牌新三板。
或許當年的新三板并不能滿足旭輝電氣對資本化的“想象”空間,于是在兩年后的2018年9月,旭輝電氣從新三板“摘牌”而終止交易。
2021年10月,隨著北交所的開板,讓尚難以滿足滬深A股IPO條件的旭輝電氣看到了A股上市的希望。
于是乎,在2022年6月,旭輝電氣再一次申報新三板掛牌并于同年11月初順利成行。隨后在2023年5月進入新三板創新層。
2023年12月,旭輝電氣在剛剛滿足了“在新三板掛牌滿十二月的創新層企業”的北交所上市申報條件后,即迅速向北交所遞交了上市申請。
按照旭輝電氣的相關上市計劃,其此次闖關北交所欲通過發行不超過4250萬股以募集3.06億資金投向“智能電力裝備智慧工廠建設”、“旭輝電氣研發中心建設”等兩大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在過去的幾年中,旭輝電氣的業績波動較為明顯。
如在2020年至2022年的三年中,旭輝電氣的營收一直在1.8億左右難以有所突破,而對應的扣非凈利潤甚至出現了連續兩年的持續下滑,從2020年時就已近5000萬規模的4926萬扣非凈利潤,到2022年時就已跌至3819.5萬了。
不過幸運的是,在2023年之后,旭輝電氣的經營態勢有了較為明顯的起色,如在2023年中,其在營收同比增長32.7%的基礎上達到了2.44億,這也使得其早前已持續下滑的扣非凈利潤重現增長的勢頭,重新回到了4000萬以上規模。
在剛剛過去的2024年,旭輝電氣在營收出現同比小幅下滑的情況下依然繼續保持了利潤的增長,扣非凈利潤也達到了4522.2萬,不過較其四年前的2020年,仍有不小差距。
在業績回暖的背后,近年來,旭輝電氣收入確認準確性及確認依據有效性,卻屢屢被監管層質疑。
在旭輝電氣此次北交所上市的審核中,其“收入確認的準確性”和“期后業績的穩定性”成為了監管層最為關注的焦點,三輪審核問詢函中,北交所皆對相關質疑進行了連番追問。
1)核心靈魂人物“退居二線”?
![]()
說張旭輝是旭輝電氣的核心靈魂人物,這并不為過。
公開信息顯示,張旭輝1960 年 10 月出生,1993年1月至1994年8月在邯鄲市邯山電力自動化研究所擔任所長,1994 年9月至1995年2月在邯鄲市自動化研究所擔任所長,1995年3月至2001年9月在邯鄲旭輝電力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擔任總經理。
2001年10月,一家名為石家莊旭輝電氣有限公司(下稱“石家莊旭輝”)的企業由邯鄲市旭輝電力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和劉玲等23位自然人出資設立,注冊資本500萬,其中邯鄲旭輝出資160萬,占注冊資本的32%;劉玲等23名自然人出資340萬,占注冊資本的68%。
石家莊旭輝即為旭輝電氣的前身。
在石家莊旭輝剛剛設立時,張旭輝雖未在股東名單中直接“現身”,但其卻穩坐石家莊旭輝法定代表人之位,并從此時開始,張旭輝就一直擔任著旭輝電氣的董事長兼總經理兩職。
隨后近二十年間,在經過一系列眼花繚亂的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后,張旭輝如今共直接持有旭輝電氣28%的股份,又通過其實際控制的企業——石家莊泰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泰閣投資”)間接控制著旭輝電氣的表決權股份16.33%,此外,張旭輝還通過多位一致行動人間接控制著旭輝電氣表決權股份 14.07%,為在旭輝電氣中擁有絕對控制權的實際控制人。
從某種角度上看,旭輝電氣也帶有較為厚重的家族企業色彩。
張旭輝的妻子及兄弟姐妹多人不僅皆現身旭輝電氣的股東名單中,其弟弟張曙光還直接兼任著旭輝電氣的董事兼副總經理兩職。
親力親為掌舵旭輝電氣二十余年,在旭輝電氣眼看就要實現上市夢想的關鍵時刻,張旭輝突然宣告辭職,卸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真正的原因尚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旭輝電氣此番北交所上市之路也將因此受到波及。
“為了成功上市,各個擬上市企業都在盡量穩定管理層,尤其是核心領導人物,就怕會對上市造成障礙,畢竟,董事長兼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方案、發展規劃、業務拓展等事務,一旦換人,企業此后的組織機構運作和經營發展規劃都可能面臨著巨大的改變,這些都將對擬上市企業未來業績的持續性和經營的穩定性帶來挑戰。”上述資深投行人士表示。
董事長及總經理的任職“穩定”對于擬上市企業有多重要,從武漢奇致激光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奇致激光”)上市審核過程就能可知一二。
2023年9月,奇致激光申報北交所上市,原本在上市審核期間,其原董事長的任期就已到,為了不影響上市,硬生生地被要求延長“服務期”。
原來,早在2021年6月,北京新氧萬維科技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新氧萬維”)就通過一攬子交易從奇致激光原實控人彭國紅手中獲得了奇致激光的控股權。
按照當初的收購約定,為了順利實現企業管理和經營的過渡,彭國紅需要繼續留在奇致激光擔任董事長繼續服務滿三年,該三年服務期已于2024年7月屆滿。
但隨后因2023年9月,奇致激光因已正式向北交所遞交了上市申請,為了不影響上市,故新氧萬維不得不再次約定將彭國紅的服務期延長至北交所上市之后三年。
2024年12月25日,因相關政策等因素,奇致激光終止了其北交所上市審核的推進。
2025年1月初,在奇致激光上市失敗的前提下,彭國紅才終于得以辭任奇致激光董事長之職。
同樣,上海底特精密緊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海底特”)的北交所上市遭遇,也足以說明企業核心管理層的變動帶給擬上市企業的風險。
2024年7月31日,上海底特就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輔導工作的驗收工作完成函》,這意味著上海底特在東吳證券的輔導下,其上市輔導已通過上海證監局的輔導驗收,距離正式提交上市申請僅一步之遙。
然而直到2025年7月31日,上海底特的上市輔導工作完成函十二個月的有效期失效之時,其依然未能成功向北交所提交上市申請——這便意味著上海底特已主動放棄了該次上市計劃。
花了數月時間好不容易完成上市輔導,上海底特緣何最終連北交所的申報之門都未能觸及呢?
主要原因之一即是受其總經理楊大泓突然離世所帶來的變局影響。
2024年12月4日,上海底特突然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總經理楊大泓先生近日因突發意外不幸逝世。
在此之前,楊大泓作為上海底特的“掌舵者”在其間工作已長達17年之久。
“主心骨”的突然離世,不僅打亂了上海底特的人事安排,在影響到經營穩定的同時,自然也會直接影響到其上市計劃的推進。
不過與奇致激光和上海底特略有不同的是,雖然張旭輝已經辭任了旭輝電氣的董事長兼總經理兩職,但其并未完全離開旭輝電氣,更像是“退居二線”。
辭任經營和管理掌舵者身份后,張旭輝依然是旭輝電氣的實際控制人,其辭任后還將繼續擔任旭輝電氣董事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職務。
在張旭輝辭職的同時,旭輝電氣還尚未公布新的繼任人選,其僅表示“鑒于新任董事長的選舉、新任總經理的聘任工作尚需經過相應的法定程序,公司將按照法定程序盡快完成公司新任董事長的選舉、新任總經理的聘任等相關工作”。
2)收入確認合規性曾遭三連問
![]()
張旭輝辭任后,誰將掌舵旭輝電氣?后繼者能否順利承接“前輩”的“初衷”?旭輝電氣的經營態勢、管理策略和市場路線是否又將有新的變局?其業績的持續性和穩定性能否為繼?這些疑問目前都不得而知,但每一個答案都將可能影響到正在努力向前推進的旭輝電氣北交所上市審核。
在此前北交所的多輪審核問詢中,旭輝電氣業績的持續性以及在近年來業績“回暖”的背后,其收入確認的合規性屢遭質疑。
因旭輝電氣產品的定制化程度較高,部分產品需安裝、調試驗收后確認收入,產品發出后至最終驗收流程復雜、周期較長,此次上市報告期內,旭輝電氣產品的平均安裝驗收周期在200 天以上。針對需安裝調試驗收的項目,旭輝電氣以其自身內部出具的投運報告作為收入確認的時點及依據,而在近年終,旭輝電氣存在安裝調試完成日期和投運日期間隔較長跨期的情形。
不僅如此,北交所在審核時發現,旭輝電氣在此次上市報告期內存在招標單位、合同簽訂單位、收貨單位、安裝調試單位、投運單位、付款單位不一致,部分安裝調試報告僅有客戶簽字的情況。
對此,在北交所對以旭輝電氣下發的第一輪問詢函中便要求其解釋“投運報告作為收入確認時點及依據是否準確合規”,“結合訂單獲取及實際業務開展模式,說明報告期內存在招標單位、合同簽訂單位、收貨單位、安裝調試單位、投運單位、付款單位不一致情形的背景,相關內控的有效性,部分安裝調試報告僅有客戶簽字的背景及有效性”,并要求相關保薦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說明旭輝電氣“各項業務收入合同的核查情況,其合同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是 否與發行人披露的收入確認方法相一致,并對發行人收入確認政策是否符合 《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024年8月,北交所對旭輝電氣下發第二輪審核問詢函,其中首當其沖的便是對其有關“收入確認相關內控的健全有效性”。
據旭輝電氣披露,其收入確認方式分為簽收確認收入和安裝調試后驗收確認收入兩種情形,近年來,各期驗收確認收入占比超過90%。
旭輝電氣目前以實際投運完成日期作為收入確認時點,以驗收報告或投運報告作為驗收證明文件,其中投運報告由旭輝電氣出具并經客戶確認,但此次上市報告期內,存在部分項目在收入確認時未實際取得客戶確認的投運報告的情況。
此外,旭輝電氣主要產品的平均安裝驗收周期在200 天以上,報告期內存在部分項目安裝調試完成后長期未驗收或投運的情況,導致存在安裝調試和投運日期跨期情形。
旭輝電氣2020年至 2022年收入為 1.85億元左右,2023年增長至 2.44億元。但2023年 確認收入的主要項目中,部分項目合同簽訂至確認收入不足2個月,短于其他年份的項目平均周期。
由此,北交所要求旭輝電氣披露“在未獲取客戶確認的投運報告的情況下”,“各期 確認的收入金額及占比,相關收入確認的具體時點及依據”,并質疑其“未獲得客戶確認的投運報告的情況下確認收入是否合規,相關內控是否健全有效”,同時還要其說明“2023 年發貨至安裝調試、安裝調試至驗收等相關環節周期是否 明顯縮短及合理性;進一步梳理2023年收入確認周期明顯偏短的項目的具體情況,相關交易的背景、收入確認的依據及合規性”。
雖然隨后在相關回復函中,旭輝電氣又以洋洋灑灑數千字解釋了其收入確認有效性的問題。但在2024年9月,北交所又繼續對旭輝電氣下發了第三輪審核問詢函。
第三輪審核問詢函一共僅有兩問,其中第一問又還是關于旭輝電氣“收入確認準確性及確認依據有效性”。
原來,經過問詢回復及查看工作底稿,北交所又發現旭輝電氣在報告期內存在無客戶確認的投運報告確認收入的情況,2021年至2023年涉及金額分別為838.15萬元、1096.63萬元和 1192.58 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接近 5%。針對無投運報告的項目,旭輝電氣目前僅以工程人員的出差記錄、現場照片等作為收入確認依據。
“監管層之所以在同一個問題上反復問詢,就證明在此問題上一直存在旭輝電氣未能解釋清楚的問題,監管層也未能獲得滿意的答案從而打消相關質疑。”上述資深投行人士表示,注冊制下,上市審核工作主要就是通過交易所對發行申請人的問詢來進行,目的是“督促發行人真實、準確、完整披露信息”。
(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