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中“本院認為”部分關于費用承擔的認定,非屬判決主文,不必然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或影響另案裁判結果。依據相關司法解釋,已為生效裁判確認的基本事實,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但有充分相反證據的,可在另案中予以推翻。當事人對二審維持一審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無異議,僅針對原審判決部分說理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啟動再審程序。
案例詳情
爭議焦點
“本院認為”部分屬于裁判理由,并非判項主文內容,是否產生既判力?能否直接約束另案裁判?
裁判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審判決中“本院認為”部分關于費用承擔的認定,不屬于判決主文范疇,故其本身尚不構成對港口公司合法權益的必然侵害,亦不必然影響另案裁判結果。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條之規定,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基本事實,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由此可見,港口公司若持有充分相反證據,仍可在另案訴訟中對本案原審判決的相關認定予以推翻。鑒于港口公司對本案二審判決駁回奧維俊杉公司上訴、維持一審駁回奧維俊杉公司訴訟請求之裁判結果并無異議,僅針對原審判決部分說理提出異議,故本院對其再審申請不予啟動。
簡要分析
本案明確了生效裁判理由確認的事實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對該事實有異議時,不能單獨申請再審。同時,法院為當事人提供了救濟途徑,允許其在另案中通過提交反證推翻該事實。
上述裁判規則蘊含著民事訴訟中裁判文書結構功能劃分、既判力邊界及當事人權利救濟平衡的深層法理:
一、裁判文書說理部分與主文的功能界分
判決主文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訴訟請求的直接回應,具有給付、確認或形成的法律效力,直接約束當事人權利義務;而“本院認為”部分屬于裁判說理,是法官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的論證過程,通常不直接產生執行力。二者的功能劃分,既確保了裁判的確定性(主文固定權利義務),又為說理的靈活性(允許論證過程的精細化)提供了空間。規則中明確“費用承擔之認定”非判決主文,正是基于這一劃分,避免將論證過程等同于終局性權利義務判定。
二、既判力的有限性與證據反駁的平衡
既判力原則要求生效裁判確認的事實具有確定性,以維護司法權威和糾紛解決的終局性,故《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將“已為生效裁判確認的基本事實”納入免證范圍。但既判力的有限性體現在其允許“相反證據足以推翻”,這是對當事人程序權利的保障——若當事人能提供新的、充分的證據,說明前訴事實認定可能存在偏差,法律允許其在后續訴訟中挑戰該事實,避免因一次裁判失誤導致權利長期受損。規則中認可“港口公司可在另案中推翻相關認定”,正是既判力穩定性與當事人舉證權利的平衡。
三、再審程序的啟動門檻與訴訟效率的考量
再審程序作為特殊救濟途徑,其啟動需以“原裁判存在錯誤且損害當事人實體權利”為前提。規則中,港口公司認可二審判決的核心結果(維持駁回原告訴求),僅對原審說理部分提出異議,而該異議未指向裁判主文的正確性,亦未實際影響其合法權益。此時若啟動再審,將導致程序空轉,浪費司法資源,也與“再審針對實質性錯誤”的立法目的不符。這一處理方式,體現了再審程序在糾錯功能與訴訟效率之間的權衡,避免當事人以非實質性異議拖延訴訟進程。
案件索引
最高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 4509 號
ABOUT
![]()
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是經北京市司法局批準于2013年12月成立的合伙制事務所。自成立以來,來碩秉持客戶至上的理念,盡心竭力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針對征地拆遷業務,我們配備了專業的律師團隊,團隊律師均具備豐富的經驗。我所成功代理了江西省龍南縣房屋拆遷案件、解某訴河北省某縣政府的房屋征收決定案件及丁漢忠案件等多個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典型案例,其中江西省龍南縣房屋拆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評選為征地拆遷十大案例,解某訴河北省某縣政府房屋征收決定案件入選2014推動河北法治進程十大案例,丁漢忠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因強拆導致的血案,此案在全國范圍內引起了廣泛的關注。來碩以“誠謹、仁愛、專注、良知”為宗旨,現已成為在征地拆遷、行政訴訟領域享有盛譽的律師事務所之一。
手機(微信):13601297308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