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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是預制菜,預制菜國家是嚴格定義的。我們沒有一道菜是預制菜,而且100%不是預制菜。”
西貝老板賈國龍急眼了,在視頻中再三強調西貝的菜不是預制菜,還說要起訴羅永浩損害商譽。但賈老板的公關操作稀爛,官司還沒開打就輸了。
羅永浩吐槽西貝難吃且貴,沒有注明預制菜。賈老板口頭否認預制菜沒用,得有實證。自證清白很簡單,視頻直播門店的廚房操作間,有手機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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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貝不直播就是心虛。網友都是有腦子的,忽悠不了。
賈國龍和覺得西貝能贏官司的自媒體,底氣應該是這個文件。2024年3月21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加強預制菜食品安全監管?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國市監食生發〔2024〕27號)》(下稱《通知》)[1]:
一、規范預制菜范圍 預制菜也稱預制菜肴,是以一種或多種食用農產品及其制品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調味料等輔料,不添加防腐劑,經工業化預加工(如攪拌、腌制、滾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調味料包,符合產品標簽標明的貯存、運輸及銷售條件,加熱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預包裝菜肴,不包括主食類食品,如速凍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飯、蓋澆飯、饅頭、糕點、肉夾饃、面包、漢堡、三明治、披薩等。 各有關部門要統籌發展和安全,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按照預制菜原輔料、加工工藝、產品范圍、貯藏運輸、食用方式等要求從事預制菜生產經營活動。大力推廣餐飲環節使用預制菜明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判斷預制菜的要件有2個:添加防腐劑、加熱或熟制后方可食用。
“加熱”、“熟制”有權威定義。2024年3月31日,市場監管總局官方公眾號發布市場監管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就《通知》答記者問[2]:
加熱是指將食品加熱到可食用狀態的過程,即針對已經預加工熟制的產品在食用前的簡單復熱。熟制是指經炒、炸、烤、煮、蒸等將食品熟制的過程,即在預加工階段并未完全熟制,需要徹底熟制后方可食用。
注意,西貝的救命稻草來了。在答記者問時,市場監管總局的人這樣說[2]:
考慮到連鎖餐飲企業廣泛應用中央廚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門店配送的凈菜、半成品、成品菜肴,應當符合餐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不納入預制菜范圍。
個別不專業的小編起標題《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不納入預制菜范圍》,賈國龍應該也是這么理解的。
“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不算預制菜”明顯是斷章取義。如果真是這樣,那么西貝的中央廚房就可以生產帶防腐劑、需要加熱或熟制的菜,保持期90天或者180天,而且不算預算菜。同樣的菜,在普通工廠里生產就是預制菜,在中央廚房里生產就不是預制菜。如果《通知》的含義真是這樣,那么預制菜工廠都會改名為中央廚房,《通知》管不到任何一家企業,成為廢紙。
國家六部委的立法者,不會留下這么大的漏洞,不會費大力氣搞一個沒用的文件。
真實的含義應該是這樣:連鎖餐飲企業的中央廚房制作,且配送到自有門店的凈菜、半成品、成品菜肴,不算預制菜。半成品、成品菜肴仍要滿足《通知》中的要求,“不添加防腐劑、不需要加熱或熟制”。
《2022年中國連鎖餐飲行業報告》顯示[3],“真功夫、吉野家、西貝等連鎖餐飲企業預制菜占比達80%以上”。
在西貝吃過飯的都知道,下單后服務員會在桌面上擺一個沙漏,沙漏漏完的時間為 25 分鐘,如果在沙漏漏完時菜品還沒有上齊,,那么未上的菜品免費。這意味著,西貝所有菜品的制作時間都不會超過25分鐘。考虛到顧客人多、服務員傳菜時間,合理推測時間上限為20分鐘。
問題來了,羅永浩點過的西貝草原嫩烤羊排,制作方法是先煮后烤,豆包估算耗時40-75分鐘。
煮(15-35分鐘)+ 烤(15-25分鐘)+ 預處理(解凍、切配、準備去腥料,10-15 分鐘)= 總耗時40-75分鐘(小塊羊排偏快,大塊偏慢)。
如果沒有在中央廚房煮,西貝是如何在20分鐘內做好的?如果提前煮了,那么滿足《通知》中的“加熱”條件,就是預制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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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還有西貝草原羊蝎子,豆包給出“餐廳級耗時:預處理(15小時)+燉煮(150分鐘)+燜浸(30分鐘)=總耗時約17小時(實際門店可能通過批量預制縮短時間)”。顯然,只能是中央廚房預制,門店加熱,妥妥的預制菜。
以上的法條分析,對西貝最有利。如果按照廣大網友的樸素理解,用冷凍魚烤,不是活魚現殺,就叫預制菜。西貝的特色黃饃饃,只要不是現蒸,就算預制菜。
賈國龍聲稱“100%不是預制菜”,與事實、邏輯不符。網友不是他的廚師服務員,不會讓他強詞奪理,指鹿為馬。
賈國龍曝光羅永浩的個人隱私更讓人迷惑。曬出小票,弄一個羅永浩菜單。9月11日20:39發布的微博視頻中,賈國龍說:“明天開始,全國370家店同時開放,是這個‘羅永浩菜單’。任何人都可以鼓勵你,你先嘗試這個菜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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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操作違反好幾部法律。《民法典》第1014條,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權。《反不正當競爭法》第6條,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姓名或企業名稱,引人誤認為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涉嫌虛假宣傳,“羅永浩菜單”暗示西貝與羅永浩存在合作關系。《廣告法》第33條,廣告中使用他人名義或形象需取得書面同意。《民法典》第1032條,消費記錄屬于自然人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信息,未經同意不得公開。
公開羅永浩的菜單還不夠,賈國龍把羅永浩的吃飯過程也曝光了。說得這么詳細,讓人懷疑西貝門店保留著監控視頻,也許某個時候就會把視頻傳到網上曝光,或者在西貝內部已經不少人傳看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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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國龍還原羅永浩的吃飯過程,試圖證明“羅永浩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小人”,質疑抹黑羅的人品。但是,賈老板身為大連水產學院的大二輟學學生,邏輯證明能力實在不足,句句漏洞。
賈:羅永浩一行四男一女點單豐盛,含雙份菜在內共15道菜,且幾乎全部吃完,僅剩下最后因上菜較晚而未吃完的羊排和烤魚。
駁斥:吃完并不等于好吃。不浪費錢、不浪費糧食、實在餓了是常見的原因。如果真的好吃,剩下的羊排和烤魚,消費者很可能會打包帶走。
賈:在用餐結束,服務員詢問“吃的怎么樣?”時,得到的現場回復是“挺好”。
駁斥:這是常見的人情世故。評論區的網友都看得很明白:“那我吃完飯覺得不好吃,敷衍一下服務員也不行?” “啊?誰規定菜難吃我就有義務當面告知的”“用餐后就要說很差?一般不都是敷衍評價?”“敷衍是對小服務員的尊重,暴露預制菜是對你老板的揭露”“他當時如果說不好吃,是能改變什么嗎?為難現場的服務員干嘛。留在那里提意見,誰的時間不是時間,且無法解決”
賈:在結賬環節,服務員當時詢問是否需要累積會員積分,付款的隨行人員表示“要”。這一舉動,通常被視為消費者對品牌有一定認可度、并愿意進行復購或深度綁定的信號。
駁斥:自己花錢了,為什么不能積分?懲罰自己,讓西貝占便宜嗎?
賈:付款和操作積分的應該不是羅永浩本人,而是其助理或朋友。
駁斥:拿別人的行為來罵羅永浩。那網友能拿日本人的行為來罵賈老板嗎?
賈:這次正常消費,在一小時后急轉直下。賈國龍對此感到極大的困惑與憤怒:“1個小時之后,就(發微博說)‘西貝全是預制菜,真惡心’。”他特別提到,羅永浩的用詞并非“難吃”,而是帶有強烈情感和侮辱性的“惡心”。
駁斥:消費者為了和氣地吃完飯,為了自身形象,為了照顧服務員不扣工資,為了不打擾其它的顧客吃飯,現場忍著沒發作。離開之后網上抱怨一下,發泄負面情緒。這有啥不能理解的?有啥可困惑的?也許賈老板財大氣粗,不會受這種鳥氣,有氣當場有爆了,所以理解不了普通人的情商和修養。
羅永浩很認可這個評價:“你不得不佩服羅永浩的本事,他踩到了狗屎,但他能讓狗屎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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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懷疑羅永浩開公司的能力,可以叫他羅太君,可以叫他公孫永浩,但你得佩服羅永浩的較真硬剛精神。西門子、方舟子都被羅永告搞得灰頭土臉。西貝賈國龍老板,沒有網上吵架經驗,剛一手就破綻百出,肯定不是羅永浩的對手。
賈老板曲解預制菜的法條,讓羅永浩不但吵架能贏,官司也能贏。
但是,如果羅永浩真贏了官司,影響會很大。餐飲行業都得明示預制菜,全行業收入會大幅下滑,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拷問會更多,市場監管部門也有失職的嫌疑。
我們都不是第一次吃虧,都投訴過大小企業,甚至打過官司。有理,能贏,不等于最終的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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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3/content_6940808.htm
[2] https://news.qq.com/rain/a/20240321A098FI00
[3] http://yjy.people.com.cn/n1/2023/0710/c440911-40031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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