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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僅三個月,首批基金幾乎全部實現了正收益。
wind數據顯示,截至9月13日,首批26只新模式浮動管理費基金已有24只實現正收益,占比達92.31%。其中,多只基金凈值漲幅超20%。
這批新模式浮動費率基金的成立,是貫徹落實證監會《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精神,積極支持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創新發展,推動管理費率與基金業績和回報掛鉤,對長期持有的投資者按浮動費率收取管理費。
據了解,首批新模式浮動費率基金產品5月16日申報,5月19日均獲受理,5月23日迅速獲批。這一流程快速高效,體現了監管部門構建基金公司收入報酬與投資者利益回報綁定機制的高度重視。
這意味著,在管理費率與回報率一致下,投資者將在“長牛”行情中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保障。
管理人報酬與回報率綁定
歷經27年發展,公募基金行業管理規模已突破36萬億元,成為中國資本市場與居民家庭理財不可或缺的一份子,行業也在不斷創新中邁向發展新階段。
尤其是基金產品端的創新,正在加速推進。5月7日《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明確對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大力推行浮動管理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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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發行的26只新模式浮動費率基金,與存量浮動費率產品主要掛鉤絕對收益等指標略有不同的是,新模式的浮動管理費率產品以考察相對收益為基礎,即產品業績是否明顯跑贏其業績比較基準來進行管理費率的升降檔。
據了解,首批產品為降低投資者和銷售渠道理解的復雜度,各家管理人均設置了1.2%(基準檔)、1.5%(升檔)、0.6%(降檔)的三檔費率水平,以及年化跑贏6個百分點、年化跑輸3個百分點的業績考察指標。
同時,對投資者的持有期限也有了明確要求,持有1年以上才能享受上述升降檔的浮動管理費。
也就是說,依據投資者的持有時間與基金的業績表現,由此掛鉤分檔計提管理費,這是首批新模式浮動費率基金的最大特點。
在投資運作等方面上,新模式浮動費率產品與普通產品保持一致,其核心設計在于管理費率確定方式。
與普通產品收取固定費率不同,新型浮動管理費率產品的收費方式將更為細化,將根據每個投資者、每筆基金份額的持有期限以及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表現,在投資者贖回時分檔收取管理費。
據嘉實成長共贏混合型基金產品合同,將根據每一基金份額的持有期限與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在贖回、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時確定該筆基金份額對應的管理費。
具體來看,當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365天),則按1.2%年費率收取管理費;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則根據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分為以下三種情況分別確定對應的管理費率檔位:
若持有期間相對業績比較基準的年化超額收益率(扣除超額管理費后)超過6%且持有收益率(扣除超額管理費后)為正,按1.5%年費率確認管理費;若持有期間的年化超額收益率在-3%及以下,按0.6%年費率確認管理費;其他情形按1.2%年費率確認管理費。
也就是說,業績決定費率,超額業績情況決定費率檔位:年化跑贏6個百分點以上適當升檔,年化跑輸3個百分點就降檔,管理人要與投資者“共進退”。
把握“長牛”行情的利器
據了解,本次新型浮動費率產品在管理費率機制上做了重大創新,明確將管理費率與每筆基金份額的持有期限和真實回報掛鉤,并強調對基于業績比較基準的“相對業績”考量,將進一步強化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利益一致性。
這類新型浮動費率基金,有四大突出優勢值得投資者關注:
首先,費率與實際回報表現深度綁定。投資者回報水平決定費率,進一步強化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的“收益共享、利益共擔”,共贏才是長贏;
其二,開放式運作、申贖靈活。與此前不同,新型產品無持有期限制,更好兼顧投資者長期投資與流動性管理的需求。
其三,精細化收費、“千人千面”。本次細化至“每位客戶、每筆份額”計算費率,管理費檔位更貼合每位投資者的真實回報;
第四,強調了錨定業績比較基準。考核主動權益基金業績超額能力,也激勵管理人發揮投研優勢、追求長期超額回報。
在業績比較基準上,管理人根據產品類型、投資方向、投資策略等因素設定的關于產品收益表現的參考標準。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通常為指數收益率的加權,例如“滬深300指數收益率x80%+中證全債指數收益率x20%”。
事實上,業績比較基準相當于基金投資的“錨”和“尺”。
其中,“錨”的作用主要表現為明晰投資風格、約束投資行為,防止基金產品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大幅偏離產品名稱和定位;“尺”的作用主要表現為衡量基金是否跑贏市場,并據此對基金進行考核。
“過去公募基金行業對業績比較基準重視程度不足,出現過個別基金大幅偏離基準、風格漂移的現象。”有券商分析人士表示,此次將推動基金管理費率與基準的相對業績表現掛鉤,引導基金公司、基金經理更加重視業績比較基準,嚴格按照基金合同規定進行投資,避免風格漂移、押賽道等做法,提高公募基金投資行為的穩定性,讓投資者“所見即所得”。
同時,新模式浮動費率基金強化了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的利益綁定,產品設計充分體現了以投資者回報為本的核心理念。
在管理費收取方面,主要依據基金的持有期限和年化超額收益率進行分檔。既考慮到了基金管理人與持有人的利益一致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管理人與投資者的利益綁定下,基金的業績則有了更好的保障。
據wind數據,截至9月19日,24只已實現正收益的首批新模式浮動費率基金中,成立以來已有多只基金達到了兩位數的收益率。
“將基金業績相對于業績比較基準的超額收益作為判定費率浮動的核心,符合持有期條件的情況下,高于基準一定水平可適度提高管理費率,低于基準一定水平則降低費率。”上述分析人士認為,“這樣的安排有助于探索基金管理人與持有人利益共擔機制,激勵基金管理人充分發揮主動管理能力,也有望更好提升投資者的投資體驗。”
顯然,新模式浮動費率基金在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的同時,也將讓投資者更好把握住本輪的“長牛”行情。
(本文基于公開數據與資料分析,尚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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