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這話本就無情,但還有人做的更絕。
江蘇有位28歲的女子林靜,曾是一名導游,婚姻幸福家庭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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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婚后第四年,一場疾病毫無征兆地毀了她的一切,她突然感到雙腿無力,渾身乏力,且相關癥狀一天比一天嚴重,后來經過診斷,確診其患上了一種中樞神經系統的罕見疾病。
多番治療無果后,病情發展成全身癱瘓,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正常的生活徹底戛然而止。
林靜內心充滿絕望,難以接受這殘酷冰冷的現實,每每坐在輪椅上朝著樓下走來走去、歡聲雀躍的人群眺望,心情都無比低落,“為什么我突然就不能像他們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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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更讓林靜絕望的是,她始終信任的丈夫常某,在她病重期間哄騙著她賣掉了兩人的婚房,獨自拿著一百多萬的房款跑路了,宛如人間蒸發般杳無音訊。
意思再明確不過:以前你是個健全的正常人,我們能好好過日子,如今你全身癱瘓,生活都不能自理,對我沒有任何價值,只有拖累和負擔,所以你好自為之。
人性本就趨利避害,丈夫選擇大難臨走各自飛,很多人也能理解。
可他千不該萬不該哄騙著癱瘓的妻子賣掉婚房,選擇獨吞夫妻共同財產消失不見,這就等同于是在將無依無靠的妻子往絕路上逼,自私自利透了,也壞得沒救了。
他一個手腳健全的正常人,尚且能夠自食其力謀生,可妻子一個全身癱瘓的人,不但沒有謀生的能力,連居住的房子這一最后保障都沒了,讓她往后怎么活下去?
隱匿躲藏起來的丈夫從未跟林靜提過離婚,因為離婚就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林靜也試過跟他講道理,結果丈夫直接放狠話說,“寧愿坐牢也不回去”,并徹底切斷所有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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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走投無路的林靜無奈只能向南京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以血淚控告丈夫常某遺棄罪,但因為誰都不知道丈夫的具體住址,開庭文件都不知道送到哪里,案件一度陷入停滯。
接下來,一場針對林靜的司法救援,轟轟烈烈地鋪展開來。
法院得知林靜的特殊情況后,為推動案情進展,將其丈夫常某可能構成犯罪的線索移送檢察機關和警方,隨后又積極催促立案,警方立案后,又對常某進行網上追逃。
追逃了很久,在外躲藏了近五年的常某終于被通緝到案,案件繼續往前推進,2024年,法院以涉嫌遺棄罪對常某提起公訴,最終常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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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法院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給予生活困難的林靜6.5萬元救助金,街道、婦聯、殘聯等多部門也陸陸續續加入對林靜的幫扶。
但林靜還有一個未了的心愿,那就是跟寧可坐牢也不愿履行責任的丈夫離婚,她早已不對丈夫抱有任何希望,只希望能徹底斬斷兩人之間的全部關系。
于是檢察機關出動,啟動民事支持訴訟,工作人員幫她整理證據、出庭支持,最終于2025年在監獄臨時設置的法庭中,成功幫她解除婚姻關系,這是林靜渴望已久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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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的評論區里,人們除了對丈夫無情無義、自私自利的唾棄,最關心的問題就是,林靜是否拿回了屬于她的那一份房錢?畢竟賣婚房所得的一百多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判決并沒有提及這一點,媒體的報道里也未曾提及,因而合理推斷,在外潛藏了近五年的常某在到案前早已將資金揮霍得不剩什么了,甚至都沒有可供分割的財產。
林靜未來仍然要面臨生活和治療困境,只能依賴司法救助,常某也知道那筆錢對她意味著什么,但“趁病打劫”的他顯然就壓根沒想給林靜留活路,哪還有一絲的夫妻感情可言。
果真應了那句話:
婚姻走到最后,全憑良心。
人這一輩子,跟誰結婚,真的不一樣,嫁對了人,能同甘也能共苦,嫁錯了人,不但無法共苦,對方臨走的時候還要狠狠背刺你一刀,恨不得卷走一切,生怕你有一點活路。
這就是我們為什么一直強調,婚姻的最低處是找一個好人,一個品行過關的好人。
找一個好人,哪怕你不幸全身癱瘓,哪怕他趨利避害想要離開,也會念及情分給彼此留下一個體面,盡可能讓渡自己的利益給你留條活路。
因為這樣的人,核心就是一個好人,哪怕沒有肝膽相照的義氣和刻骨銘心的感情,他做不出來絕情到人神共憤的事。
所謂喜歡,是乍見之歡;所謂相愛,是久處不厭;所謂感情,是堅韌成熟;所謂婚姻,是不離不棄。
哪怕做不到,也該給彼此留個體面,給對方留點尊嚴,也留條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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