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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的事,本不過是一場碰撞。車與車,人與人,大抵如此。
嘉興南湖法院的判決書下來了,薄薄的幾頁紙,卻比鋼鐵還沉。
阿茍作為原告向被告阿正索賠一萬有余,最終法院只認(rèn)下一百余元的債。這其中的差額,竟比那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之間的距離還要遙遠(yuǎn)了。
阿茍索賠一萬有余,證據(jù)清單上列得分明:誤工費(fèi)、修車費(fèi)、醫(yī)療費(fèi)、交通費(fèi),一筆一筆,算得極是精細(xì)。這般算計,倒叫人想起舊時的賬房先生,戴著玳瑁眼鏡,將算盤珠子撥得噼啪作響,一分一厘都不肯放過。
錢財之事,原是該算清楚的。但若算得太盡,未免就顯得局促了。人的格局,往往就在這些細(xì)微處見得分明。胸懷寬廣者,縱有損失,也只一笑置之;若是斤斤計較,分毫必爭,縱是得了錢財,卻失了氣度,反倒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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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決也是妙極,那一萬余元的訴求,最終只認(rèn)下一百余元。這其中的差距,豈止是銀錢數(shù)目?分明是兩種人生境界的寫照。
世間事,原來不必算得太盡。留幾分余地,存幾分寬厚,于己于人,都是一種解脫。
阿正看那訴狀上寫得密密麻麻,醫(yī)療費(fèi)、維修費(fèi)、交通費(fèi)、誤工費(fèi),樣樣俱全。然而細(xì)看之下,那醫(yī)院的診斷書上不過寫著“軟組織挫傷”五個字,X光片照例是“未見明顯異常”六個字。醫(yī)生開了幾貼止痛的膏藥,本是仁術(shù),卻不想成了索價的憑據(jù)。
據(jù)阿正說事故之后,自己和阿茍還有過一番爭吵。阿正說,對方說了許多不中聽的話,甚至以“看上去不像內(nèi)出血”為幸,語帶譏諷。人的言語,有時比車輪更易傷人。肉體上的淤青終會消散,言語刻下的痕,卻未必能輕易褪去。
法院是明白的。那判決書上寫得好:“原告提供的醫(yī)療就診記錄不具有民事賠償證據(jù)效力”。可見那貼在身上的膏藥,未必真值這許多錢;那口中的疼痛,也未必真需這許多日的工歇。
我常想,人為何總喜將小事化大?或許是因?yàn)樵谶@世上,許多人已習(xí)慣了將一切都折算成金錢。疼痛要折價,時間要折價,甚至連對他人的尊重,也要折價計算。卻不知在這折折算算之間,早已將自己的人格也折了進(jìn)去。
那摩托車或許確有損壞,但據(jù)被告說,什么尾箱、車架,本非這次碰撞所致。這倒令我想起舊時的匠人,總是將新傷舊痕一并修補(bǔ),索要工錢。如今這般做法,竟也用到了官司上。
法院的判決是公正的,只認(rèn)那確鑿的損失,不認(rèn)那虛浮的索求。一百余元,買得幾貼膏藥,也買得一次教訓(xùn)。
只是我不知道,當(dāng)一個人為了多得幾文錢,不惜在公堂之上夸大其詞,甚至口出惡言,他日夜深人靜時,可會撫摸自己的胸口,問一問那里可還安好?
物質(zhì)的損失易補(bǔ),心靈的殘缺難修。一場小事故,兩種人生。法院判得了銀錢的多寡,卻判不了人心的輕重。
車輪軋過的路,總會留下痕跡。人心經(jīng)過的事,又何嘗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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