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強化禁捕水域執法監管,10月10日上午,岳陽縣東洞庭湖綜合行政執法開展突擊執法行動,在老碼頭下游禁釣區針對工程船、運輸船等重點船舶進行精準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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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登船檢查
本次行動重點檢查中心城區通航水域主航道航線安全,打擊利用經營性船舶作掩護,在禁釣區進行非法捕撈、違規垂釣等隱蔽行為。執法人員登檢一艘水上作業船舶時,在其艙室內竟發現釣竿40余根、魚護若干,以及地籠網、絲網等違規漁具一批。這些藏匿的漁具,暴露了仍有少數人員心存僥幸,企圖以隱蔽方式違規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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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艙內藏匿大量釣具
執法人員依法對涉案物品進行登記保存,對涉事船舶采取封存措施,并向船舶責任人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簽訂守法承諾書。在整個執法過程中,各環節銜接順暢、處置高效,充分展現了東洞庭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后一支隊伍開展湖區綜合執法,執法資源優化整合、執法效能顯著提升、涉湖法律法規有效銜接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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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擊:筑牢水域生態安全屏障
本次突擊檢查,既有效排除了船舶的安全隱患,又精準打擊了潛在非法捕撈和違規垂釣行為,有力清除了危害水域生態的安全風險。岳陽縣東洞庭湖綜合行政執法局將持續保持高壓態勢,進一步強化日常巡查與專項執法,對一切破壞水域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態度。
法規要求:
1. 嚴禁擅自使用“三無船舶”(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從事任何涉水、涉漁活動。
2.船舶不得從事非法載客、非法經營、非法運輸及非法接送垂釣人員等違法行為,不得允許或容留他人在船上進行垂釣活動,嚴禁實施電魚、毒魚、炸魚等非法捕撈行為。
3. 船舶上禁止非法儲藏、攜帶或使用各類違規網具、釣具及非法捕撈工具。
鄭重呼吁:
保護東洞庭湖,人人有責。我們呼吁廣大市民和船員自覺遵守禁捕禁釣規定,積極參與水域生態保護,共同守護我們賴以生存的綠水青山。
來源:岳陽縣東洞庭湖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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