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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化名)系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寶清縣X鄉X村村民,合法持有案涉院落及房屋的房產證與國有土地證。因省道X公路改擴建項目推進,其院落被納入項目占地范圍,房屋雖初始不在紅線范圍內,但項目建設已對其居住安全和財產權益造成潛在影響。項目推進過程中,政府方面提出的征地補償標準未達合理范圍,且存在多次威脅強占強推的不當行為,嚴重侵害了張三(化名)的合法財產權益。
張三(化名)委托律師維權后,律師團隊迅速制定維權策略:一方面向相關部門提交人身財產安全保護申請,及時遏制政府可能的違法強占行為,保障其人身與財產安全;另一方面啟動政府信息公開程序,全面調取項目征地審批、紅線劃定、補償方案等相關文件,精準鎖定政府在征地補償流程中的程序瑕疵及不當行為等違法點,形成有效法律震懾。
在此基礎上,律師團隊與X鄉政府相關領導干部展開多輪正式溝通協商。過程中,律師明確指出政府方在補償標準制定、征收程序推進中的不當之處,并依據法律規定及實際損失情況,提出合理的補償訴求。最終,政府方面展現最大誠意,同意將張三(化名)的院落及原本不在紅線范圍內的兩座房屋中的一間納入征收補償范疇,并以政府購買的形式收購該房屋,雙方達成圓滿補償協議,張三(化名)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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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認為:
1、自身合法持有房產證與國有土地證,對案涉院落及房屋享有完整財產權,政府征地應支付足額合理補償,現有補償標準嚴重不足;
2、政府以威脅強占強推的方式推進項目,違反法定征收程序,嚴重侵害其合法權益;
3、案涉房屋雖初始不在紅線范圍內,但公路建設已對居住安全構成實質威脅,應納入補償范圍。
被申請人(X鄉政府)認為:
1、初始僅同意對紅線范圍內的院落進行補償,紅線外房屋未在征收規劃內,不應納入補償范疇;
2、提出的補償標準符合項目初期制定的相關方案,認為已盡到補償義務。
▌案件拐點:律師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獲取關鍵文件,鎖定政府征收程序中的違法點,同時提交人身財產安全保護申請遏制違法強推行為,為協商談判奠定堅實基礎,推動政府轉變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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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化名)始終認為,自己的合法財產權益應受法律嚴格保護,政府征地補償必須遵循公平、合理原則,且征收程序應合法合規,堅決反對威脅強占等違法手段。其核心期待是獲得足額補償,同時消除公路建設對自身居住安全的威脅。
本案最終達成的補償方案遠超初始預期,不僅院落得到合理補償,原本不在紅線范圍內的房屋也通過政府購買的方式獲得圓滿補償,充分維護了其合法權益,彰顯了法律在平衡公共利益與個人財產權益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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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通過律師的專業維權,最終實現超當事人預期的圓滿結果。
政府方面同意將張三(化名)的院落及原本不在紅線范圍內的一座房屋納入補償范疇,促使政府也采取了一定的退讓,采用政府購買的形式完成對案涉房產的征收補償,補償金額合理足額,全面覆蓋了其財產損失及潛在權益影響。張三(化名)對維權結果高度滿意,對律師團隊的專業能力和維權策略給予充分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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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介入階段:與委托人張三(化名)深入溝通案情,核實房產證、國有土地證等產權證明材料,實地考察案涉院落及房屋與公路項目的位置關系,全面掌握財產損失及政府不當行為的具體情況;
▌風險防控階段:針對政府威脅強占強推的行為,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交人身財產安全保護申請,依法遏制違法征收行為,保障委托人的人身與財產安全,提高對違法行政的震懾效力;
▌證據固定階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公開項目征地審批文件、紅線劃定方案、補償標準文件等關鍵信息,精準鎖定政府在征收程序中的違法點;
▌協商談判階段:基于固定的證據和法律依據,與鄉政府領導干部展開多輪正式、非正式溝通,明確指出其行為的違法性及不當之處,結合委托人的實際損失和法律規定,提出合理的補償訴求,推動雙方達成一致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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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張三(化名)作為合法產權人,其財產權益受法律保護,政府在公路改擴建項目征地過程中,初始補償標準不合理且存在威脅強占的不當行為,違背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基本原則。律師通過“風險防控+證據固定+協商談判”的組合策略,既有效遏制了政府的違法傾向,又為委托人爭取到了遠超預期的補償結果。該案的圓滿解決,不僅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也推動了政府依法行政,實現了公共利益與個人財產權益的平衡,為類似征地補償糾紛的解決提供了實踐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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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賦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3、《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規定公路建筑控制區劃定前已經合法修建的建筑物,因公路建設或者保障公路運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禁止行政機關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當事人張三(化名)對律師團隊的專業維權服務表示高度認可和誠摯感謝,對律師在案件處理過程中展現的專業素養、高效策略及負責態度給予充分肯定,感謝律師為其爭取到圓滿的補償結果,切實維護了其合法財產權益。
(為保護當事人權益、尊重律師知識產權,轉發請全文轉發
不得截取片段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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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在企業訴訟、仲裁、重大民商事爭議解決等方面具有獨到思路,業務范圍涉及建設工程與房地產、公司股權、金融借貸、婚姻繼承、勞動糾紛、征地拆遷等領域,在商事投資、股權爭議、企業家權益保護、股權激勵制度的構建與實施、公司頂層架構設計、股東投資風險防范和控制、公司日常法律風險防范、重大刑民交叉案件、涉經濟類刑事案件等領域均有豐富經驗。
▌執業領域
來春雷律師,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擔任過中學教師,九年政府機關工作經驗,對于政務文化和政府體系運轉程序有一定的了解。
參與處理過民商事糾紛逾三百余件,實踐經驗豐富,擔任過天津市某大型國企法律顧問。
曾任九三學社天津市委參政議政專家、市委法律專委會委員。對于房地產相關爭議和征收拆遷領域有獨到見解和辦案思路。
本文旨在法規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構成對具體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斷的任何成果,亦不作為對讀者提供的任何建議或提供建議的任何基礎。作者在此明確聲明不對任何依據本文采取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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