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舞陽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執勤民警在轄區開展日常巡邏任務時,查處一起輕型貨車(俗稱“皮卡車”)違法載人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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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早上6時18分許,舞陽大隊民警巡邏至黃十路與迎賓大道交叉口時,發現一輛號牌為豫DF00**的皮卡車正沿路行駛,其敞開的后車廂內景象令人心驚:幾名務工人員與大量樹苗、農具混雜在一起,或站或坐,毫無安全防護措施,僅能用手緊緊抓住搖晃的車欄,隨時有被甩出車外的風險,情況十分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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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通過喊話器示意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現場清點,該車后車廂內違法搭載了5名務工人員。據駕駛員夏某某陳述,他們正準備前往孟寨鎮植樹干活,為圖“方便”和“省事”,便抱著“路途不遠”“開慢點就沒事”的僥幸心理,讓所有工人連同樹苗一起擠上了車。
民警對駕駛員夏某某及乘坐人員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指出貨車車廂載人屬于嚴重違法行為,一旦車輛出現緊急剎車、側翻或遭遇追尾等情況,后果不堪設想。通過民警的普法教育,夏某某及工人們均認識到了自身行為的風險和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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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駕駛員夏某某作出駕駛證記3分、罰款500元的處罰。并責令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運,確保人員由其他車輛運送,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交警提醒: 貨車、農用車等車輛的車廂是用于裝載貨物的,設計和結構上不具備載客條件,其安全防護措施幾乎為零,在車速過快、緊急制動等情況下,極易造成車廂內人員傷亡。請廣大駕駛員務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抵制貨車車廂載人、客貨混裝等違法行為;務工人員也要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拒絕乘坐貨車、超員車出行,切莫因一時便利而將生命置于危險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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