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潁東區的徐某成是名左手臂三分之一截肢的殘疾人,2019年初,為撐起一家老少生計,他在新華辦事處老某村經營一個砂石生意。可誰能想到,一場看似正常的合伙經營,最后竟讓他陷入了一場離奇訴訟,而起訴他的,還是當初主動要求入伙的時任前村支書巫某。
2019 年 6 月,時任老某村支書的巫某找到徐某成,提出要加入砂石生意合伙。隨后,巫某通過償還徐某成此前欠趙某生的 60 萬元借款,將這筆錢作為自己的合伙投資款,自此,兩人成為事實合伙人。當時徐某成已為砂石生意投入 64 萬元,這筆前期投入的明細也已發給巫某,并有原始憑證佐證。
沒過多久,巫某又說自己的兩個朋友劉某陽、閆某康想入伙。2019 年 6 月 24 日,劉某陽轉 70 萬元、閆某康轉 20 萬元到巫某賬戶,當天巫某就將這 90 萬元轉給了徐某成。不過,閆某康后來又轉的 10 萬元投資款,被巫某截留了。因巫某、劉某陽、閆某康都是公職人員,怕有關部門檢查,巫某讓徐某成把這 90 萬元寫成 “借條”,還象征性約定了利息。至此,徐某成、巫某、劉某陽、閆某康四人形成了實際的合伙關系,四人出資分別是徐某成 64 萬元、巫某 60 萬元、劉某陽 70 萬元、閆某康 20 萬元。
合伙期間,徐某成一直按巫某的安排處理資金往來。2020 年 4 月,巫某提供方某的銀行賬號,讓徐某成轉 4.1 萬元,徐某成隨即轉到方某建行的賬戶;當年 7 月 15 日,徐某成從自己農行的賬戶取 30 萬元現金,再加上沙場的 1 萬元現金,共 31 萬元交給巫某,有取款回執單和證人能證明;10 月 15 日,徐某成又微信轉給巫某 3.4 萬元;2021 年 6 月 13 日,還微信轉了 5000 元給巫某。此外,徐某成按巫某要求,給合伙人劉某陽轉了 144.2 萬元,遠超劉某陽四人合伙期間轉入的70萬元流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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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巫某還領取了 2020 年的合伙分紅 46 萬元,并親自簽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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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后來巫某因其他原因被判處刑罰,2024 年 12 月回歸社會后,他在 2025 年 1 月找到徐某成,要求核算合伙賬目。徐某成配合提供了賬目明細,包括微信聊天記錄里的開支流水單等。可對賬后發現生意虧損,巫某見沒錢可拿,突然變卦,拿著當年為規避檢查寫的 “借條”,在 2025 年 3 月將徐某成告到法院,聲稱那 90 萬元是借款,要求徐某成歸還。
一審程序中,一審裁判并未采納徐某成提交的證據,反而支持了巫某的訴訟請求。相關單位認為,涉案 “借條” 中明確寫有 “半年利息 4.5 萬已付” 的內容,該款項若為合伙資金,徐某成并無支付利息的道理,而徐某成未能證明自己實際支付了該筆利息,巫某也無證據佐證利息已付。基于這一認定,法院從 90 萬元中扣除 4.5 萬元,最終判決徐某成需向巫某歸還 85.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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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徐某成寒心的是,合伙期間巫某還多次利用職權占他便宜。2019 年 6 月,老某村戶戶通工程啟動,巫某讓徐某成供應砂石,還以 “承包方結工程款要我簽字” 相要挾,向徐某成索要 15 萬元現金,收了錢卻不肯寫收據。徐某成無奈,湊了 15 萬元現金送到村部。后來在砂石場場地租金一事上,巫某向徐某成要了 2 萬元現金,卻只給出租方 1 萬元,把剩下的 1 萬元私吞了。2020 年 8 月,巫某說能幫徐某成孩子辦理潁東區育某小學入學,收了 1 萬元 “打理費”,可事沒辦成,錢也沒退。
如今,徐某成手里握著銀行流水、微信聊天記錄、通話錄音、分紅簽字憑證等證據,他只希望能還原事實,還自己一個清白。一個殘疾人靠辛苦經營維持生計,卻遭遇這樣的變故,這場糾紛的是非曲直,也等待著司法的秉公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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