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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就其起草的《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征求意見稿)》(全文附于文后)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14日。
來源 | 市場監管總局
編輯 | 布魯斯
11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就其起草的《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征求意見稿)》(全文附于文后)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須于2025年12月14日前反饋市場監管總局。
據介紹,為加強知識產權法治保障,健全知識產權保護社會共治體系,根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市場監管總局研究起草了《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征求意見稿)》(簡稱《協助查處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指出,隨著我國電子商務交易規模持續擴大,電子商務領域商標侵權問題日益受到企業和消費者關注。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商標侵權案件查辦力度。今年(2025年)前三季度,共查辦商標等知識產權違法案件2.7萬件,涉案金額4.68億元,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42件。市場監管總局以涉嫌侵犯“胖東來”注冊商標專用權網店為例,稱執法中發現“幽靈網店”問題突出,網店經營者“找不到人”現象已成為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網絡侵權案件時面臨的一個難點。為解決以上問題,市場監管總局自2024年10月起組織起草《協助查處規定》,征求有關部門、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部分電商平臺和專家學者意見并進行充分吸收。
據了解,《協助查處規定》明確了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商標侵權案件的具體措施,并重點提出四項內容:
一是對于已有證據能夠初步證明商標侵權行為存在的,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通報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告知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依法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二是對于當事網店經營者地址信息不實,無法取得聯系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通知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對當事商鋪和商品信息置頂位置進行顯著標記,并通知當事網店經營者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和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
三是對于相關違法案件涉及多個地區的,規定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管轄權限與協查要求。
四是強調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違反相關規定,構成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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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開征求《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了加強商標專用權保護,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征求意見稿)》(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各有關單位和公眾研提意見,并于2025年12月14日前反饋市場監管總局。
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
一、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網址: https://www.samr.gov.cn/),在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征集調查”提出意見。
二、發送電子郵件至zfjcjsc@samr.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XX關于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的意見”。
三、郵寄信函至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郵政編碼: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關于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的意見”字樣。
附件:《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征求意見稿)》
市場監管總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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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封面制作 | 布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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