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青縣女商人姚鐵珍的一份信訪材料引發關注。這位1960年生的合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用近十年光陰奔波在維權路上——從被錯判入獄到改判無罪,從申請國家賠償到控告相關失職行為,從民事糾紛求助無門到刑事控告受阻,她的遭遇背后,是一段交織著司法流程糾葛與個人傷痛的漫長歷程。
故事的起點,是一張2萬元的支出憑證。2015年1月,姚鐵珍因這張用于公司工商年檢、有三名經辦人共同簽字的正常支出憑證,被當地公安機關以涉嫌職務侵占罪刑事拘留,次月批準逮捕。僅憑這張符合公司財務制度的憑證,當地法院于當年12月一審判決其有期徒刑一年。不服判決的姚鐵珍提起上訴,2017年6月,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定一審定性錯誤,撤銷原判,宣告其無罪。
無罪歸來,維權之路并未停歇。2018年6月,作出一審判決的法院作出11.4萬余元的國家賠償決定,姚鐵珍申請復議后,滄州中院賠償委員會維持原判,并明確要求該法院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但直至今日,這份賠禮道歉的義務仍未履行。
更讓姚鐵珍難以釋懷的,是案件辦理中暴露出的諸多問題。她在信訪材料中反映,案件偵查階段存在強行立案、違法提訊等情況;審查起訴階段,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仍被批準逮捕并提起公訴;審判階段則出現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有罪判決的情形。她認為,相關辦案人員的行為已涉嫌失職犯罪,理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案件之外,民事糾紛中的處置缺位更讓她雪上加霜。自2019年起,公司另一股東等人多次在合興花園小區實施非法裝修、打砸售樓中心、堵門等行為,嚴重干擾公司正常經營。即便姚鐵珍多次報警,相關派出所始終未予處理。2021年5月售樓中心遭打砸時,派出所相關工作人員不僅未制止,反而勸阻售樓人員介入,這讓她對背后是否存在不當干預產生懷疑。
![]()
2024年底,姚鐵珍手握銀行憑證、保管證明、法院判決書等證據,向當地公安機關控告公司另一股東等人涉嫌職務侵占公司資金350萬元,卻收到不予立案的決定。經復議、復核,滄州市公安局2025年4月撤銷當地公安機關的決定,要求其重新審查,但截至目前,當地公安機關既未依法立案,也未作出任何答復。
十年維權路,留給姚鐵珍的還有永遠無法彌補的親情傷痛。“母親在我被羈押期間哭瞎一只眼睛,無罪釋放后打了我耳光,罵我‘十幾個月不見面,忘恩負義’......”她在材料中寫道,母親帶著對她的誤解離世,成為她心中永恒的遺憾。
如今,姚鐵珍仍在持續向各級信訪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提交材料,執著地要求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推動國家賠償決定中賠禮道歉義務的履行。這場跨越十年的維權之路,承載著一位公民對公平正義的堅守,其后續進展值得持續關注。
免責聲明:本稿件內容由當事人提供發布,僅代表個人觀點,與平臺及媒體無關,如有侵權或不實信息可提供材料聯系平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