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據微信公眾號“佛山住建”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新變化,用好城市調控自主權,持續鞏固房地產市場穩定態勢,加快“好房子”建設,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八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措施包括加大存量土地“收調供”力度、嚴控新增商服用地供應規模和商住用地配比、優化房地產項目開竣工時限、優化存量項目開竣工違約金核算標準、促進商服用地轉型利用、便利境外個人購房等12條內容。
加大存量土地“收調供”力度方面,措施提出,鼓勵通過依法協商收回(收購)、協議置換等措施或使用專項債券回收閑置存量土地,回收后的土地可按照城市發展需要優化調整規劃用途后重新供應。
同時,嚴控新增商服用地供應規模和商住用地配比。對商辦用房庫存去化周期超過18個月的,除市、區級以上重點項目,文旅產業項目、加油加氣站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農貿批發市場項目之外,嚴控新的商服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出讓。其他商辦項目確需推動的,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提高純住宅用地供應比例,原則上新出讓的居住用地中商業辦公計容建筑面積占比不超過10%。
優化房地產項目開竣工時限方面,對于新出讓的房地產項目,允許依據項目建設體量、建筑高度等指標標準,科學確定房地產用地開竣工期限。對于已出讓的房地產項目,開發企業可在合同約定的應開工或竣工時間內申請緩建,緩建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此外,優化存量項目開竣工違約金核算標準,已出讓的房地產項目產生的開竣工違約行為,企業在一定時限內繳納違約金的,開竣工違約金標準調整為每日萬分之零點五,竣工違約金核算時,以逾期竣工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比例核算違約金。
措施還提及,促進商服用地轉型利用,允許土地使用權人申請對已出讓未開發的商服用地地塊內部細分地類之間功能轉換,并按規定補繳土地出讓金。探索存量合法商辦用房按現狀臨時轉換用于保障性住房、醫療、養老、文化創意、體育健身、旅游休閑等公共服務或經營性用途,并按規定繳交用途轉換土地價款或土地收益。
措施明確,優化容積率計算方式支持好小區建設,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取得土地的建設工程,位于項目用地范圍內歸全體業主共有的居住小區配套的變配電房、開閉所、開關房、環網站、水泵房、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屋頂層設備用房,不納入容積率計算。
同時,推行分期規劃核實驗收和分棟首次登記,在滿足整體質量安全和使用條件的前提下,允許對同一工程規劃許可的工程分期申請規劃條件核實與竣工驗收,允許以樓棟為單位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
支持“好物業”服務“好房子”,允許物業服務按照“質價相符”原則,優化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支持優質優價。
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支持力度方面,購買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外籍人員在本市購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允許異地繳存職工申請將本人尚未結清的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繳存職工可申請“商轉公”貸款。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對積極支持佛山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白名單”等房地產領域相關工作的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政銀合作。
優化契稅繳納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方面,居民家庭住房交易契稅繳納時,其住房套數的核算以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供的房產所在區住房套數查詢結果為準。
措施提出,便利境外個人購房方面,在境內工作、學習的境外個人憑據自用、自住的書面承諾即可在佛山市購買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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