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條例
極大鞏固了公共場所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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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關乎你我他.........
地下車庫的電動汽車,就不得到禁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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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一段“秋實璟峯匯地下車庫配電箱著火”的視頻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媒體刷屏,視頻中顯示,車庫內一輛汽車充電線連著墻上的配電箱,配電箱以及連接著汽車的電線正在燃燒,冒著明亮的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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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箱冒著火光
“這是4月6日下午發生的事,一輛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時引發配電箱著火。” “地下車庫可以安裝充電樁嗎? 是業主私自安裝還是經過物業同意? 我們的公共安全誰來保障? ”多位秋實璟峯匯小區的業主向北方新報反映,幸虧事發時有位姓宋的業主發現并滅火,否則整個地下車庫的汽車乃至單元樓都要遭殃。
4月7日中午,記者致電負責秋實璟峯匯小區物業工作的內蒙古和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矢口否認車庫著火的事情,“沒有這回事。我們地庫沒有充電樁,有業主之前說過想買電動車安裝充電樁,我們壓根不同意,這是存在安全隱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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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壁被熏黑了
究竟是業主在說謊還是物業在說謊?當天晚上,記者聯系到住在該小區2號樓的宋先生,正是他第一時間從車里拿出滅火器趕到現場將火撲滅的。宋先生的行車記錄儀完整地還原了事件的經過。4月6日14時57分,宋先生一家開車進入地下車庫,到2單元附近的時候,車庫內明顯有濃煙,一輛汽車后方火光忽明忽暗,宋先生開始打電話聯系物業和管家。15時整,宋先生從自家車里拎了一瓶滅火器,奔向著火的地方,三下五除二將火撲滅。15時05分,3名保安與一名物業工作人員拎著3瓶滅火器到達現場處置。
“如果沒有及時發現,充電的新能源汽車很可能就會被火引燃,緊挨著這輛車的其他車輛以及整個車庫都將遭殃,想想都后背發涼。”宋先生說,在整個事件的處置過程中,地庫的煙感探測器一直沒有報警,這讓他非常疑惑。
4月8日一早,記者就此事來到秋實璟峯匯小區了解情況。內蒙古和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態度發生反轉,承認確有其事。一位分管消防安全的負責人韓峰林告訴記者,4月7日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前一天倒班,不了解事情的原委。說著,他拿出一份處置說明給記者看,上面詳細記錄了從事發到滅火的整個過程,只是“物業15時02分到達現場將火撲滅”這一細節,明顯與宋先生行車記錄儀的時間不符。“我們到達現場時,宋先生已經用滅火器滅了明火。但我打開配電箱的蓋子,發現里面電線仍在燃燒,便又進行了二次滅火。究竟是充電引發的起火,還是配電箱短路,原因還在調查。
目前,配電箱等設備已經拆除交由相關部門檢測,檢測結果出來我們會第一時間向業主公布。”對于業主質疑煙感探測器沒有報警一事,韓峰林解釋,地下車庫安裝的并非煙感探測器,而是溫感探測器,溫度達到50攝氏度以上才會觸發報警裝置。這是因為尾氣容易誤報,地下車庫不適用煙感探測器。
“業主在地下車庫安裝充電樁,物業知情還是不知情?是否具備合法的手續和相關的資質?物業對充電樁的安全性是否有過認真檢查?地下車庫的配電容量如何?線路是否存在超負荷使用的安全隱患?”面對記者的諸多疑問,韓峰林支支吾吾地表示,確切來說,這位業主安裝充電樁是和2號樓上一任管家報備過,去年冬天自己找技術人員在車庫安裝的,全程物業沒有監督,相關手續還在走流程,但上一任管家已經離職,已經無從查證。“新能源車還在探索階段,究竟是否可以在地下車庫安裝充電樁,國家對此沒有明文規定,我們作為物業更沒有執法權,業主提出需求,我們只能配合。”韓峰林說。而對于充電樁的安全性、以及線路是否超負荷使用等問題,韓峰林并未正面回答。
內容來源:北方新報正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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