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秘失蹤
在湖北省京山縣廠河鄉,被人們稱為有10萬元的香菇大王——申善華失蹤了,并達一年之久。人們私下議論,紛紛猜測:申善華是被他人謀殺,還是攜情人遠走他鄉?一時間,成為人們心中的一個難解之謎。
京山縣廠河鄉,地處大洪山南麓,是塊神秘的風景勝地,其風光不亞于湖南的著名森林公園一-張家界。
這里山大林密,盛產香菇,其中燕牌香菇馳名中外。這里的農民在改革開放大潮的推動下,靠生產和推銷香菇發了大財。財富給勤勞的人們帶來了幸福和喜悅,同時,也引發了那些邪惡之徒的貪婪之光。近幾年,這里以及周圍的幾個鄉鎮就發生了好幾起因香菇引發的震驚京山的大要案,并都一一破獲。這一次香菇大王的失蹤由于時間太長,加上各種傳聞,使得案件更加撲朔迷離,神秘莫測。1992年12月17日,廠河鄉廠河村2組22歲的女青年申蓉同其新婚近一年的丈夫王飛到京山縣公安局刑警隊報案:1991年6月20日,廠河鄉天門觀村7組村民曾祥先約其父申善華一同外出做香菇生意。申至今未歸,懷疑被他人殺害。
失蹤者的親屬為什么拖了一年半之久才來報案?失蹤者是死是活?如果是被他人所害的話,其尸體是在外鄉還是本地?在公安干警的腦海里形成了一串串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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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人申善華,現年45歲,黨員,高小(指小學五、六年級階段)文化,廠河鄉廠河村2組農民,擔任過大隊民兵連長和生產隊長10多年,1980年初開始從事香菇生意。申做香菇生意之前,與其妻周光美關系尚好,之后夫妻關系不好。據說申與本地幾個女人關系曖昧。一次,申帶一女子到廣州做香菇生意,數月才歸。還有一次,申的妻子到廠河街上另一女子的住處罵過這女子。
申善華一家五口人,除其妻外,還有3個女兒。大女兒申蓉,人長得不錯,初中文化,1991年農歷臘月初八舉行了婚禮,新郎是同鄉上堤畈村2組村民、復員退伍軍人王飛,到申家做上門女婿。申出走失蹤之前,王飛正在申家,籌辦結婚家具。二女兒三女兒均在家務農。
1991年6月初,廠河鄉天門觀村7組35歲的村民曾祥先騎摩托車到申善華家說,房縣一客戶來電報催提2500斤香菇,因手頭沒有很多現金來收購香菇,約申拿出四到五萬元現金易起去做這筆生意,并約定6月18日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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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菇
6月18日上午,申善華攜帶現金14700元以及營業執照等,騎一輛車號為“湖北41--01114”70型黑色摩托車到曾祥先家(后來人們說他這車號不吉利,“1114”的諧音是“要要要死”)。9時許申騎車回家對家人講,曾祥先沒有貸到款,推遲到6月20日走。6月20日早晨5時許,申又騎摩托車到曾家,從此一去,便是“黃鶴一去不復返了”。
二、是生是死
1992年12月17日,申蓉和王飛到縣刑警隊報案時,交出了其父申善華給家里來的一封信和一封電報。
1991年6月30日,申蓉收到其父申善華于6月22日從十堰市寄回家的一封信。這封信的大意是:他們20日出發,21日就到房縣但這筆生意沒有做成。曾祥先他在房縣。申善華于22日返回了十堰覺得空手回家不好,準備明天坐火車到陜西看看。另外說走的那天申的車胎穿了,還放在曾祥先家里,要申蓉去曾家將摩托車推回家去。還叮囑申蓉,注意秧田的水,不能讓田干著。申蓉收到此信后,在第二天(即7月1日)到曾祥先家去推摩托車時,曾外出未歸,曾的妻子(系該村小學民辦教師)在家。那封電報是1991年10月18日從隨州市郵電局發回的,內容“我等情況轉好遲歸不念申。”
刑警隊進行了案情分析:申善華外出失蹤時間太長,即使遇害有可能是在異地。縣刑警大隊盧定成對報案的申蓉、王飛說:“你們可以找曾祥先問一下你父親外出的情況,要他寫個書面交待,并迅速交給我們。”
報案后的第三天,王飛將曾祥先用藍色美工筆寫的一個他與申善華外出做生意的書面交待材料送給了刑警隊。
1993年2月13日(農歷正月二十二),警隊長盧定成帶領刑偵人員,接觸曾祥先,要他重新寫外出做香菇生意的經過,盧定成則和其刑偵人員來到失蹤者申善華之家,調查情況,獲取線索。申蓉又交出了其父的一封信和一封電報。這封信是申蓉于1991年7月15日收到的。信是從四川萬源寄回的。信中還寄回一張廣州一德路綜合市場54號一個叫吳煉的人欠申善華的一萬元的欠條,叫申蓉去收這筆欠款。7月19日,申蓉到廣州找到了吳煉。開始吳煉不愿意將欠款交給申蓉,說要還給申善華。當時,有廠河的老鄉也在那里做生意,就勸吳煉說,申善華已外出一個多月未歸了,這就是他的親生女兒,又持有欠款條子,把錢給她算了。這樣,吳煉才把一萬元還給了申蓉。
那封電報從襄樊郵局發回的,內容是:“我居河北商來樊購貨之旦負家人諒申”,申蓉于1991年12月30日收到,這封電報的意思好像是申善華說他在襄樊,有河北商人到襄樊找他做生意,元旦佳節不能回來有負于家里的親人,望原諒。
這些來信和電報,都表明申善華還活著。可是,申失蹤后,其家人到十堰、襄樊等地尋找,沒有半點申的蹤跡;并帶信到巴東縣一知道申善華根底的人詢問,人家多次回信說未見到申。這真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尸,攪得申家迷霧重重:申善華究竟是死是活?是在人間盡風流,還是到地獄做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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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露端倪
盧定成隊長于早中晚一天三次來申家,反復做工作,要他們盡可能多提供一些線索。這樣,申蓉才交出了一個名叫“張麗”的年輕女子寫給他的一封信來。申蓉說,是在巴東縣綠蔥坡鎮郵局發的,內容是說申善華同張麗一起生活。申蓉看完信后,感到十分氣憤,將信撕毀。同年8月,申蓉又收到“張麗”的第二封信。
好一個“風流的女子”,給她的“情人”女兒寫一封情真意切的信,而且信的字里行間,情意纏綿,如泣如訴,真是大膽而又令人感到火爆。申蓉看罷信后,感到羞愧難當,氣憤難平,將此信作為申家的第一號“絕密文件”藏于密室之中。她怕這件“桃色新聞”張揚出去,父親今后歸來不好做人,全家人也面目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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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隊長看到申家對刑警隊持懷疑態度,遲遲才提供這個線索,心里惱火了,說道:“我們不是來搞失蹤案的,是來搞兇殺案的。你們認為你父親還活著,我們卻不這樣認為。請你們放下一切顧慮,全力配合我們破案。”接著,盧隊長將張麗的這封信交給文檢員吳志明。
以申善華的名義所寫的兩封信和張麗的名義所寫的一封信,包括寄回的那張一萬元欠款的欠條和兩封電報,都在表明一個目的:申善華還活著。那么,這些信真是申善華和張麗所寫,還是他人冒名偽造呢?字跡鑒定便是此案偵破的關鍵一環!
由于字跡偽裝,鑒定難度較大,連文檢專家也感到有些為難,認為以申普華為名義的兩封家信和曾祥先第一次用藍色美工筆書寫的字跡有些地方不大吻合,但小吳同志利用自己在破案實踐中所摸索出來的經驗,反復斟酌,反復鑒定,認定這兩封信的字跡與曾祥先的字跡有本質上的相同。后來,又鑒定了張麗的這封信的字跡,又與以上兩封信和曾祥先的字跡基本相同,均系一人所寫,這個結論一作出,曾祥先就是殺人重點懷疑對象。2月16日,縣公安局決定對其收容審查。
這樣,刑警隊根據這個結論和深入調查所掌握的大量線索,對案情進行分析,認為申善華不可能長期外出不歸,很可能在外出之前就已被他人所害,其尸體就在本縣境內。
四、真相大白
審訊曾祥先的地點,縣公安局又有意識地選擇在縣溫泉山莊,1993年2月16日,夜晚8時整,曾祥先被押進了審訊室。曾祥先,現年35歲,高中文化,當過村辦小學民辦教師,又多年從事香菇生意,見過不少世面,有心計。是個不好對付的對手審訊一開始,審訊人員不動聲色地說:“曾祥先,申善華同你一起外出做生意,申善華長期未歸,你談談你的看法。”這話雖覺平常,但卻是厲害的一著,讓罪犯不能自圓其說,自己捆住自己。而審訊人員卻以逸代勞,從中發現破綻,再進行反擊。
曾祥先果然上了圈套,急忙辯白:“是我約申善華外出做生意的,如果是我把他殺了,這豈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如果是我殺了他,我還留在家里,豈不是坐以待斃嗎?”
“曾祥先,我們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對人負責的。你也知道,1987年,你家有價值2000多元的香菇被盜,我們刑警隊只用兩天時間就破了案。這對你是認真負責的。現在,我們又要對申善華、對你曾祥先負責!”
曾祥先開始沉默。
“曾祥先,我們在1992年破獲了幾起重大殺人案件,你知道嗎?如三陽鎮太陽寺村吳德新和他妻子合伙殺人一案,羅店鎮下周河村許憲斌殺人一案,都是在沒有找到尸體的情況下立案偵查破案的,你清楚不清楚?”曾祥先說他對吳德新殺人一案清楚,對許憲斌殺人一案不清楚。然后,又是長時間的沉默。
“曾祥先,我們下了決心,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找到申善華的尸體。你知道,我們今天來了多少人,這里樓下都住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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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說,這一招敲山震虎,給曾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他提出來要煙抽。曾的煙癮不小,不斷地抽著煙,到了深夜12點,他才交代說:申善華是我殺的。
1991年6月20日清晨5時左右,申善華身穿藍色中山服,下穿鐵灰色滌綸長褲,腳穿一雙綠色十字架形拖鞋,帶著一個蛇皮袋子,騎摩托車來到曾家叫醒還在睡覺的曾祥先。曾起來后見天色還早,說搞點早飯吃了再動身。他倆燒火做飯,還炒了幾個菜,喝了幾杯酒。爾后,曾向申借5000元錢,申沒有答應。曾想,在前兩天,就向他提過借錢的事,他也答應過。這次,他外出做生意,身上帶有錢,為什么卻不借?于是,就起了殺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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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趁申善華不備,用斧頭猛地朝申的頭部砍了一斧,申便歪倒在地上,哼了幾聲。曾俯身一摸,申已沒氣了,就把尸體拖到另一處,用樹枝蓋住,然后鎖了家里的門,來到村后高關水庫的水壩上看別人捕魚。到了下午四、五點鐘,曾怕其愛人回家發現他的秘密,就來到村辦小學,剛好看見他愛人和一教師走來,以為是愛人要回家,就趕忙編造謊言說,村干部正在一組禾場里開會,你不要回來,小心碰見干部。因為村里有規定,學校教師只準周六回家。曾的愛人說,我又不是回家,是到小賣部買東西。到了傍晚,曾到自家的一塊菜地里挖了一個大坑,然后,用一根白色尼龍繩系著尸體的脖子,把尸體拖進坑里掩埋,又打成了一條條高高聳起的插紅苕的廂子,第二天就鎖門外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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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祥先殺死申善華后,從死者身上搜走死者隨身攜帶的現金和那張廣州一德路綜合市場54號吳煉欠申善華一萬元的欠條。申善華手腕上的一塊手表,他沒有摘走。為了逃脫懲罰,曾刺穿申的摩托車內胎后便竄到外地,不斷以申善華和杜撰一個叫“張麗”的女人的名義向申家寫信發電報,借以制造假象,制作了一個“香菇大王失蹤之謎”。
后來,曾祥先從外地回來后,跑到菜地一看,只見埋尸體的地方已被其愛人插上了紅苕,只是埋尸體之處的紅苕廂子陷下去了一些。他又從別處挖土把它填得跟其他紅苕廂子一樣高了。這一切,他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誰知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曾祥先的交待和畫的一幅埋尸之地的地形圖,公安人員于2月17日上午冒著傾盆大雨來到廠河鄉天門觀村7組,在曾祥先家的菜地里挖掘尸體。
挖到下午2點,才挖出尸體,尸體上身由外向內穿藍色中山服,左右口袋內各有綠色絲光襪一只,左下口袋內有鑰匙鏈一個,掛有銅鑰匙和HONDA 牌摩托車鑰匙各一把,右上口袋內的一枚有機玻璃印章,上刻有“申善華印”字樣,白的涼襯衣和白色棉背心均已腐爛成碎片;下身穿鐵灰色滌綸長褲,腰系黑色牛皮帶,內穿短褲(已腐爛成碎片),左手腕部有一塊“雙獅”牌自動手表,手表指針停在6點40分、星期日、2號;頸部纏有白色尼龍繩一根,辨認不清,骨骼均呈黃褐色,并與腐爛組織全部分離,這說明尸體掩埋于土中已有較長時間。根據鑒定,此具男性尸體系被他人用鈍器打擊頭部,造成顱骨骨折,導致腦功能障礙而死亡。而且,經過進一步鑒定,此具尸體就是“香菇大王”申善華。
至此,“香菇大王之謎”解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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