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看《八百萬種死法》 “入坑”,我就不斷找作者勞倫斯?布洛克的書來看。
他的靈感堪比水龍頭吧,寫得又多又好,幾大系列可以看好久了(“馬修系列”寫過不少:《八百萬種死法》、《屠宰場之舞》、《小城》、《繁花將盡》;“雅賊系列”也寫過:《像蒙德里安一樣作畫的賊》;還有風趣好玩的“伊凡?譚納系列”:《睡不著的密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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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倫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1938年生于紐約州水牛城。
布洛克在一次演講中說過:“馬修系列的歷史可能比在座許多人的生命都長。”
確實,我是隨機看的,但也拼湊出馬修的人生軌跡:本來生活順遂,有房子,有妻兒,事業穩定。只因在一次辦案中,流彈不幸擊中了一個小女孩,內疚從此吞沒了他。
他從警局辭職,成為沒有執照的私家偵探;離異后獨居,與三教九流打交道,與妓女廝混,與街頭混混為友……他瘋狂酗酒,積極參加匿名戒酒會卻“無話可說”,直至戒掉酒癮、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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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本封面。
在《死亡的渴望》里,馬修的生活安定下來,他結了婚,也不用靠查案來維持生計。
伊萊恩總喜歡把她做生意賺來的錢攢起來,拿去投資城里的出租產業。紐約的房地產是個只賺不賠的行業,誰都能蒙著眼睛做成一筆好買賣,更何況是伊萊恩這么精明的女人。
她本來就是那種很少出差錯的人,處理自己的生意更是游刃有余。如今,她已買下我們倆在凡登大廈的公寓,還有一套皇后區的公寓在出租。
從經濟上看,我和伊萊恩都不缺錢,完全不用工作,就能過清閑日子。可我還是干著偵探的老本行,伊萊恩也還是在第九大道往南幾條街的地方開她的小鋪子。
故事從“雙尸案”說起。
伯恩和蘇珊?霍蘭德在一場入室搶劫案中被殘忍殺害,作案手法非常殘暴。
這起雙尸命案還不止是個頭條新聞,它更是記者口中的好故事。
受害者是頗有名望的律師和才華洋溢的作家,優雅、尊貴,竟然在自己家中遭到如此殘忍的殺戮。何況女主人還被強奸,小報讀者絕對難以抗拒這種新聞;撥火棍插進她的陰道,更增加了血腥驚悚的戲劇性。
在我們那個保守的年代,這樣的新聞會做適當的修飾遮掩。警察也不會把消息和盤托出,總是會抓住關鍵,篩選嫌疑犯的供詞。
這一次,媒體的表現落差很大。《紐約時報》沒有報道,可能是因為太過殘忍,措辭不易。電視臺只暗示歹徒曾進一步侵犯霍蘭德太太,卻沒有講述細節。但《新聞報》和《郵報》卻大肆宣揚,沒有半點節制。
馬修回憶那晚他們參加演奏會,還和霍蘭德夫婦見過面,一起參加晚宴。
馬修可以想象整個犯罪過程:霍蘭德夫婦聽完演奏會后散步回家,沒想到有歹徒在家。歹徒心狠手辣,謀財害命之后輕松逃脫。
大家都覺得作家應該有想象力,卻不知這也是警察不可或缺的本領。少了槍和記事本還不要緊,要少了想象力,就肯定是個差勁的警察。
不管是吃公家飯的警察,還是自行執業的私家偵探,不外乎是發掘和整理事實。但是,我們得有反思和想象的能力,才能找到一條出路。
兩個警察談起正在辦的案子,說得更多的一定不是目前發現的事實,而是雙方的想象。他們先建構起可能發生的情節,然后才去尋覓事實,或加以證明,或徹底摧毀。
星期四發生命案,星期六早上兩個兇手就被發現,雙雙死在布魯克林的一間鎖著的公寓里。警察結了案,很快又有新的新聞冒出來,媒體也不再關注這起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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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圖(圖文無關)。
馬修為何又“多管閑事”呢?這和TJ找他有關。
TJ是幾年前馬修在四十二街撿回來的小混混,自命是他的助理,模仿能力和學習能力很強。
TJ最近在哥倫比亞大學旁聽歷史課,認識了大學生莉雅。莉雅希望和馬修談談她的不安。霍蘭德夫婦是她的姨媽和姨夫,她覺得命案很可疑。
莉雅提到,霍蘭德夫婦家裝有防盜警報器,而且從來不會忘記設定警報器,密碼是他們的結婚紀念日(有一次莉雅和姨媽去逛街,姨媽手里拿滿袋子,她就讓莉雅去開門和解除警報器)。
警報器設在衣帽間,莉雅認為小偷是從前門進來,而且有鑰匙,還知道警報器密碼,仿佛里應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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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圖(圖文無關)。
霍蘭德夫婦死后誰是最大得益者呢?當然是他們的獨生女克里斯廷。她繼承了那幢價值不菲的房子和所有財物,而且是她回家發現父母遇難、報案的。
警察有懷疑過克里斯廷,但她涉案的幾率不高,不在場證明無可置疑。警察觀察她的反應、聽她的供詞,沒有任何疑點。
接下來的幾天,我跟十來個人談過話,有的是通過電話,有的是面對面。沒有人雇用我,也沒有什么非調查不可的理由,但我還是異常忙碌。
馬修仔細看了兩個兇手疑似內訌的死亡現場,他總覺得有第三個人在場。
馬修去見了克里斯廷,說了他對案件的想法,他認為有“第三個人”。
“整起兇殺事件經過精心的策劃,但是,兇手這樣的殺人方法卻不一定是為了展現他的細心與算計。三顆子彈有點儀式性的味道,兩顆打在身體上,一顆打進太陽穴,這像是一種簽名。除了簽名之外,我不覺得我們還找得到別的理由。為什么一定要朝著身體開兩槍?為什么不干脆把手槍里面的子彈打光算了?唯一的理由就是他朝你父親的身體開了兩槍,他希望建立一種模式。”
馬修分析,這“第三個人”雖然手法專業、計劃周詳,但絕對不是職業殺手。
“職業殺手不可能這么大費周章。”我解釋說,“他可能會把現場偽裝成強盜入侵的模樣,但是,他不會帶幫手,特別是帶伊凡科這種新手。他摸進你們家里,十分鐘之內殺掉你父母,立刻離開現場,絕不多留一刻。他不會費半天勁,趕到布魯克林殺兩個人,替他頂罪。他干完活會立刻回家。在警方忙著調查這起兇殺案的時候,他已經坐在圣路易斯或是薩塔索拉的家里看電視了。”
馬修承認現在找不到線索,但也沒打算放棄。
我承認,“我這個人的脾氣有點倔,又有的是時間。最好的情況是有人雇用我,讓我把掉了的拼圖,一片片找出來。這樣,我就有理由,繼續調查這個看來不會有什么結果的案子。”
“你就是要這個?”她說,“我雇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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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克和馬修有很多相似之處:都曾經是酒鬼、離婚、郊區的房子留給前妻和孩子、自己搬到紐約城內居住、戒酒、再婚。
曾經是酒鬼的馬修變成滴酒不沾,唯一不變是他一直游走于兼具犯罪詭譎與人文藝術氛圍的紐約。
只要他接手了案件,他就緊咬不放,穿行于大街小巷,與不同階層身份的人聊,敲每一扇可能的門,找每一塊可能的拼圖,直到找出線索,鎖定真兇。
小說最迷人依舊是馬修這種笨拙但真誠的“破案手法”,抽繭剝絲,一點點接近真相。
看完《死亡的渴望》(2001年出版)我才發現,原來小說里面的連環殺人魔和《繁花將盡》(2005年出版)遙相呼應,罪犯的真名一直沒有出現過。大都市如此精彩又如此寂寞,名字有多重要呢?擦肩而過的面孔那么多,你又記得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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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圖(圖文無關)。
馬修和布洛克一樣生于1938年,顯然布洛克對這個小說人物傾注感情,寫得特別出彩。
看著馬修生活潦倒,孤獨冷清,東奔西跑,你會有微微的揪心感,幸好布洛克給了他一個圓滿的結局。
馬修老了,但不再孤單了,他和曾經是妓女的伊萊恩結婚了。這兩個洞穿世情、看透彼此的伴侶不僅恩愛,還衣食無憂了。
布洛克寫了那么多大都市聳人聽聞、驚心動魄的犯罪故事,情節是虛構的,但場景和細節描寫相當逼真,人物百轉千回的微妙心境相當動人。
如果你以為“小說來源于生活”就錯了,布洛克說自己“很早就開始寫小說,沒法根據自己的經驗去寫,因為壓根就沒經驗”,“是自己的生活體驗和與人打交道的經驗使作家寫出逼真的人物”。
所謂天賦,莫過于此吧。
(本文文字原創。本文圖片來源于網絡,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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