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山水行34. 羅城之行遇車輛故障 7小時等待換200元賠償
11月12日下午,我們的旅游大巴駛離恭城紅巖村,向著羅城方向前行。此行最讓我心心念念的,便是羅城懸崖酒店旁的懸崖書店,也正因這份期待,我才果斷選擇了這條線路——誰曾想,一場突如其來的意外,讓滿心憧憬淪為泡影。
車子行駛至灌平高速平樂方向的服務區時,突然拋錨。司機檢查后發現是水箱損壞,嘗試加水補救,可水箱里的水剛倒進去便噴涌而出,轉瞬即空。這明顯是無法繼續行駛的故障車,40名團友中有老有少,大家一致強烈要求換車,畢竟沒人愿意拿生命安全冒險。
但司機與公司溝通后傳來的回復,讓所有人都無法接受:公司提議先開著故障車緩慢前往桂林再換車,聲稱這樣更快捷,若原地等救援車則遙遙無期。這樣的方案當即遭到全體反對——故障車連基本行駛安全都無法保障,怎能貿然開去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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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時間里,司機和導游反復打電話協調,說辭卻前后矛盾:一會兒說替換車輛在辦線路牌照,一會兒又說已經出發,讓我們在僅有一個廁所的服務區里無盡等待。不知不覺間,從下午3點多到5點半,我們已滯留2個多小時,天色漸暗,氣溫驟降,大家又冷又餓,原本下午5點就能抵達的懸崖酒店,此刻還隔著260多公里的距離。
導游建議我們撥打0773-2268268投訴電話,稱游客直接投訴更有效。我嘗試撥打后無人接聽,另一位團友打通后,接線員僅表示會轉至旅游局監督電話,后續再無下文。與此同時,團友們紛紛聯系參團旅行社,得到的答復卻五花八門:新換的接你們的車6點40分到、7點到、已經到了……這些與事實嚴重不符的回應,暴露了旅行社和汽車公司毫無應急方案,應急處置能力極差。
夜幕徹底降臨,服務區燈光微弱,寒意刺骨,替換車輛仍未出現。晚上7點,忍無可忍的團友選擇報警。直到晚上8點,救援大巴終于抵達,可警察還未趕到。此時,有八九位團友堅持要等警察到場協商好賠償再上車,提出“包后續兩正餐+賠償30%團費”的訴求,不達目的絕不啟程。
這一決定引發了分歧:車內多數團友早已饑寒交迫,紛紛下車勸說,認為將近300公里的路程不宜再拖延,建議先上車前往酒店,賠償問題后續再談。雙方在寒冷的服務區爭執不下,時間一分一秒流逝。
晚上9點,兩位民警終于趕到現場。他們耐心傾聽了團友的賠償訴求,與導游溝通后,導游表示需向公司匯報,民警則承諾會負責到底,即便超出管轄范圍,也會為我們提供相關證明,并保證在行程結束前給出答復。至此,這場僵持才得以化解,大家終于登上了前往羅城的大巴。(圖34-5)
上車后不久,我們被安排到餐廳用餐,早已餓得肚皮貼后背的眾人,總算吃上了一頓熱飯。可飯后剛啟程,導游便帶來了旅行社的“最終賠償方案”:剛才的晚餐算作公司招待,每人再賠償200元,不同意則需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還強調“旅行社不是慈善機構”,并要求次日大家在說明文件上簽字后再發放賠償款。
凌晨12點05分,我們終于抵達羅城懸崖酒店。夜色深沉,疲憊不堪的我們早已沒了欣賞夜景的興致,拖著行李爬坡的我只能停下腳步,拍下懸崖酒店四個大字,心心念念的懸崖書店,終究只能“夢中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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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回望這場漫長的滯留,竟莫名覺得,當初因誤了上高鐵而沒到我們這個團的9個人,反倒避開了這份一路奔波的狼狽與遺憾。
第二天,導游寫好了情況說明,讓每個人簽名,幾個很較真的團友說導游這里寫的不準確,那里寫的不對,要求導游重寫,我是沒心情理會這些措辭,事情已經發生了,不想再過多耗費時間糾纏。導游又按她們的意思重寫,至于上交的是不是重寫的這份就不得而知了。之后導游陸續微信轉了200元給我們。
之后的行程里,導游始終顯得悶悶不樂,像是心頭壓著塊石頭。原先生動細致的景點講解,被他簡化成了干巴巴的幾句介紹,許多該有的歷史典故和風土人情都省略了。
到了最后一天,按照慣例,返程的大巴車上本該是最輕松的時刻,導游會給大家分發些本地特色小零食,順便熱情地推介一些值得帶回的伴手禮。可這一次,車廂里異常安靜,這個環節被無聲無息地取消了。快到高鐵站時,按以往經驗,導游此時會站在車頭作一番最后的致辭,說些“相聚是緣,感謝大家支持,歡迎下次再來”之類的客套話,給整個旅程畫上一個溫暖的句號,這個環節也沒有了,抵達高鐵站后,我們陸續下車取行李,我們的導游只是簡單地指了指進站口的方向,便轉身回到了車上。更讓我們錯愕的是,等我們剛走進候車大廳,沒幾分鐘,那個為這次旅行而建的臨時微信群,就立刻被導游默默解散了,連一聲告別都沒有留下。
回來后回憶整個事件,提出事件處理的幾點建議:
1.游客維權層面:
作為游客,應該固定核心證據:留存旅游合同、付款憑證、與旅行社的溝通記錄、現場照片/視頻、民警到場證明等,為維權提供依據。
合法渠道投訴:通過12345熱線(文旅部門投訴通道)、12315平臺提交投訴,明確訴求(如補足合理賠償、補償未游覽景點損失),文旅部門需在60日內處理答復。(都知道投訴很繁瑣、耗時也很長,所以這次就懶得折騰了)。
參考賠償標準:根據《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旅行社未保障交通服務導致行程延誤,需賠償直接損失及違約金,30%團費的訴求符合合理范疇,可據此與旅行社協商或通過訴訟維權 。
2.旅行社整改層面:
完善應急方案:與正規汽車公司合作,故障車輛決不能上路,提前制定車輛故障應急預案,明確救援車調配時限、滯留游客安置措施(如提供保暖物資、餐飲補給)。
規范溝通機制:出現突發情況時,統一信息發布口徑,及時向游客同步進展,避免虛假承諾或模糊回應引發矛盾。
合理承擔責任:按照法規及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不得用“非慈善機構”為由規避義務,可通過補贈景點門票、延長住宿等方式彌補游客損失。
3.現場處置優化(針對類似情況):
優先保障安全與基本需求:車輛故障后第一時間轉移游客至安全溫暖的場所,協調餐飲、休息資源,避免長時間滯留服務區。
分歧快速調解:遇賠償爭議時,導游應主動聯系公司明確協商底線,或申請文旅部門介入調解,避免游客內部沖突及行程進一步延誤。
這真是:廣西山水行猝不及防“加戲”——大巴半路水箱罷工,40人在高速服務區凍等7小時,心心念念的懸崖書店夜景終究成了“夢中情景” 好在最后賠了200塊,也算給這場意外畫了個潦草句號~ 山水雖美,下次選團可得盯緊應急能力!
為懸崖書店沖的廣西線,卻栽在了半路拋錨的大巴上… 從下午等到深夜,又冷又餓還上演“維權小插曲”,凌晨到酒店只剩滿身疲憊? 也算解鎖了旅行里的意外體驗,只是下次不想再“中獎”啦~#旅行中的小意外 #羅城懸崖酒店
廣西行的“難忘”瞬間:高速服務區滯留7小時,懸崖夜景沒看成,收獲200塊賠償+一堆吐槽素材 山水很美,插曲很鬧,也算沒白來~#說走就走的旅行 #旅行避坑
(2569 202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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