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晶澳科技和正泰新能在各自官方微信號同步發布聯合聲明:雙方及其關聯公司就全球范圍內正在進行的全部專利糾紛達成和解,終止所有訴訟程序,就 TOPCon 相關專利達成交叉許可,并承諾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再就 TOPCon 專利相互發起訴訟或其他程序。
兩家企業都是TOP10組件企業,一個第四,一個第六;從去年開始,雙方在TOPCon專利上“短兵相接”,官司打到了海外多國法院。
如今,雙方握手言和,這背后意味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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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歐盟統一專利法院(UPC)漢堡法庭。統一專利法院(UPC)是由歐盟所有成員國的法官組成的法院,其設立的主要目的是裁決單一專利和傳統歐洲專利的侵權和有效性問題。根據《統一專利法院協議》(UPCA),目前共有18個歐盟成員國,UPC即為這些成員國的共同法院,該協議已于2023年6月1日生效。
01專利戰,光伏存量博弈階段的一種必然
光伏行業從來就是一個標準的技術驅動型行業。
無論是從多晶到單晶、從P型到N型,還是從PERC 走向TOPCon、HJT、BC,過去二十年的每一輪效率提升、每一輪度電成本下臺階,背后都是對物理極限的一次次逼近。
在這樣的行業里,真正推動產業向前的,一直是研發投入和工藝迭代。能夠為創新者、為他們的知識產權提供可預期回報的、最成熟的制度安排,就是專利。沒有專利,領先者的技術紅利轉瞬即逝,行業就會滑向簡單粗暴的低價復制,最終誰都賺不到錢。
TOPCon技術擴散得太快,迅速成為行業通識,成為設備企業的交鑰匙工程,正是這一輪光伏嚴重內卷的重要原因。也正因如此,自去年以來,圍繞TOPCon專利,天合起訴了阿特斯,晶澳起訴了正泰,晶科起訴了隆基。
站在行業角度,TOPCon 已經不是某一家公司的“獨門秘笈”,而是一代技術平臺。InfoLink 的統計顯示,2024 年全球前十組件廠合計出貨約 502GW,N 型組件占比持續抬升,部分集中式地面電站招標中,TOPCon 占比已經超過一半。 當一項技術成為“行業地板”,對上游原始創新的尊重,就不能停留在口頭上。
站在企業角度,以晶澳科技為例,僅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發投入就達到 13.88億元,占營收比重5.81%,截至6月底累計有效專利2072項,其中發明專利1109項,在民營企業“研發投入 500 強”、“發明專利 500 強”里雙雙上榜。 晶科能源特別是天合光能的研發投入情況,與晶澳科技類似。雖然全行業仍在虧損,TOPCon內卷嚴重,頭部TOPCon企業們仍然堅持研發。但是,如果沒有穩定、可預期的專利制度托底,這種高強度的研發投入肯定無長期堅持下去。
所以,特別是在光伏嚴重內卷、市場存量博弈的時刻,站在TOPCon企業生存與發展的視角來看,專利武器自然而然就會成為他們的自衛手段和進攻武器。
退一萬步說,專利戰是陽謀,是正道。
今年6月上海SNEC期間,趕碳號曾就TOPCon專利戰一事向高紀凡請教,問他如何看待一些企業家提出的“黑暗森林”一說,高紀凡這樣表態:維權之事天經地義,在法律上在道德上都毋庸置疑,總不能侵犯知識產權、侵犯專利還有道理、還理所應當吧?
趕碳號認為,頭部企業這一輪圍繞 TOPCon 展開的專利戰,本身絕不是行業倒退,而是遲到的“專利規則補課”:誰愿意為TOPCon專利先砸錢、誰先啃硬骨頭,誰當然就有權力以此展開競爭。
買來的專利也是專利。
有人認為三家TOPCon企業用買來的專利維權,有點“勝之不武”。趕碳號認為,專利本身并沒有高低貴賤,原研的專利是專利,買來的專利也是專利。工業史上,通過買來的專利做大事業的案例并不少見。
1888年,特斯拉拿到“多相交流系統”一系列核心專利后,這些專利被美國的西屋電氣整體購入。西屋并沒有自己從零發明這一套系統,卻正是憑借對特斯拉專利的收購和工程化能力,在“電流大戰”中與愛迪生的直流體系正面交鋒,最終把交流輸電做成了20世紀的標準。
這一模式,今天在光伏行業其實已經重現。
LG退出光伏制造后,將一批與TOPCon相關的核心專利出售給中國企業,其中相當部分流向了晶科、天合、晶澳等頭部廠商。天合起訴阿特斯時所用的兩件專利,就來自這一專利組合;晶科公開披露,其在N型TOPCon相關技術上布局專利超過700 件,形成了較完整的防護網。
對晶澳而言,早期在PERC、TOPCon上的原始研發,加上通過交易獲得的全球專利碎片,共同構成今天這輪談判桌上的籌碼。原研和收購在紙面上的形式不同,本質上屬于同一個資產類別:都是可以用來約束對手、保護投入、支撐溢價的知識產權。
02中國光伏企業之間的競爭,就是全球光伏的競爭
在上一輪光伏周期,中國光伏企業聽到“專利訴訟”這四個字,我們的第一反應,往往是歐美“雙反”、337調查,是在美國ITC、歐盟法庭被動應訴。那是一個“老外定規矩,我們被迫接招”的時代。
這一輪則完全不同。
2024年7月,晶澳在歐洲統一專利法院對正泰新能提起兩起 TOPCon專利侵權訴訟,涉案專利 EP2787541、EP4092759,針對的正是隧穿氧化層、摻雜多晶硅及電極結構這些最核心的技術要素。
在此之前,天合光能在江蘇高院對阿特斯提起訴訟,索賠金額10.58億元人民幣,同時在美國特拉華聯邦法院起訴其TOPCon產品,在ITC推動337 調查,要求限制相關組件進入美國。
另一條戰線,則是晶科與隆基圍繞TOPCon、BC等專利,在中、美、歐、日多地互訴,直到 2025年9月雙方宣布全球和解、交叉許可,才暫時收官。
換句話說,這一輪專利戰的主角,已經從“歐美品牌vs中國制造”變成了“中國頭部大廠vs中國頭部大廠”。
在這張版圖里,晶科、天合、晶澳既是技術投入方,也是規則主張方——敢在UPC這種全新的、費用高昂的統一專利法院系統率先出手,本身就表明:他們對自己TOPCon專利組合的技術含金量和法律穩健性,有相當信心。
當然,專利戰不會永遠一邊倒。2025年10月,EPO反對部一度撤銷了晶澳的一件涉案歐洲專利,背后正是正泰提出的異議。其中,EP4092759B1在早先已被無效。
另外一件涉訴專利EP2787541B1,之前一直沒動靜,但是在雙方和解的幾天后公布了判決——法院最終判決包括:
1.永久禁令:禁止被告在德國、法國、意大利、荷蘭境內制造、銷售、使用、進口、存儲涉案的系列侵權產品。
2.信息提供令: 命令被告在3周內向原告提供自2022年8月31日以來的侵權產品詳細數據(來源、數量、價格、銷售渠道等)。
3.召回與銷毀令: 命令被告在1周內從商業客戶處召回所有侵權產品,并予以銷毀。
4.損害賠償: 認定被告有義務賠償原告自2022年8月31日起因侵權行為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含利息)。
5.預先支付訴訟費用: 命令被告向原告預先支付124,000歐元,作為部分訴訟成本補償。
6.訴訟費用承擔: 全部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7.駁回反訴: 徹底駁回被告提出的專利無效反訴。
當然,雙方攻守拉鋸,互有勝負也實屬正常。這也從側面說明,中國光伏企業已然全面主導全球光伏產業的發展。中國光伏企業之間的競爭,其實就是全球光伏企業之間的競爭。
所以,趕碳號聽到的那種“應該去和老外打、自己人不要打自己人”的觀點,只不過是一種偷換概念——TOP10光伏企業中,都是清一色的中國企業。某個國家的企業,但凡在一個行業內取得絕對的領先,這個行業的全球競爭,自然就會演化為該國企業間的內部競爭,美國的可口可樂與百事可樂、日本的豐田與日產、韓國的三星與海力士,皆如此。
當然,承認專利戰的合理性,并不意味著忽略專利的副作用。
早在1992年,日本三洋就開發出HIT異質結電池,把晶硅和非晶硅疊層結合起來,拿下當時極具領先性的轉換效率紀錄,相應的一系列核心工藝被寫入專利。
直到2010年前后,這批關鍵專利陸續到期,HJT才真正進入全球設備商和組件廠的“可選項”,一批歐洲、中國廠商才有機會在產線規模上認真試驗PECVD、PVD、濕法清洗等整套工藝組合。日本人,封印了HJT近30年。
站在三洋、松下股東的角度,那20多年里,專利鎖定為企業帶來了實打實的技術溢價;但站在行業和減排目標的角度,一條潛力巨大的高效電池路線,被迫在實驗室狀態里被封印了十多年,機會成本巨大。
這一場圍繞TOPCon技術的專利大戰,顯然并不是為了封印TOPCon技術,而是為了試圖改變TOPCon技術已經淪為行業通識的內卷局面,同時也是為了下一步在更高效率、更低衰減、更優系統方案上的持續投入買下一份保險。
03為何要在此刻握手言和?
從訴訟策略看,如果晶澳只是想“打到底”,完全可以繼續在 UPC 和各國法院推進程序,賭一個更漂亮的終局。但它選擇在此時按下“和解鍵”,背后可能是幾重考慮疊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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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InfoLink周報
TOPCon組件的價格并未得到真正修復。
雖然目前行業自律的最低指導價為0.71元,但眾所周知,因為存在相當多的買十送一情況,實際執行價格往往在0.7元以下——InfoLink的周報也證明了這一點,集中式組件12月3日均價為0.685元/W。
在這種環境下,任何一場跨國專利大戰,對企業現金流和管理層的專注度,都是額外的持續消耗。晶澳此時通過交叉許可的方式一次性解決問題,等于把圍繞TOPCon的法律不確定性打包處理掉,輕裝上陣。
另外,是在全行業中為TOPCon頭部企業的核心利益劃一條紅線。
以前大家沒有專利這條紅線的概念,自從專利戰打響之后,全行業現在都知道了,如果以后再不打招呼式的拿來主義,就有可能成為訴訟對象。
從公開信息看,晶澳控股公司在N型、P型多個技術方向上,一共持有2000余件有效專利,發明專利突破千件,并且持續保持5%以上的研發投入占比。所以,晶科、天合、晶澳的這一場TOPCon訴訟,其用意更多是樹立起一個規矩,而不是真想把友商打到出局,事實上他們自己也清楚,單憑一場專利戰也做不到。
第三,這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顧全大局。
商業世界的企業之間也好,大國之間也好,始終處于一種競爭與合作之中。
競爭是常態,但惡性競爭卻不是常態。光伏為什么要“反內卷”?就是因為行業處于惡性競爭的非理性、非常態之中。再這么任性內卷下去,我們過去20年來投入巨量資源培育起來的這個行業,就有可能毀掉,絕大多數企業當然也無法獨善其身。
中國光伏企業之間,現在需要的是“合作”,而不是“競爭”,是“和平”,而不是“戰爭”。當中國頭部光伏企業在央視《對話》現場寫下一個“合”字之時,行業中有一些人對此不以為然,甚至當成段子來講。莊子在《逍遙游》里說過,“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在這一點上,持有不同意見的光伏人,在當下也需要求同存異吧?
所以,光伏行業更需要自律,限產限價,共渡難關。特別是頭部企業之間,合作比競爭更重要。也只有團結起來,中國光伏企業才能在很多問題上取得共識,進而采取共同行動,推動行業早日走出低谷。
在反內卷已經成為監管和行業共同關鍵詞的背景下,晶科與隆基已經和解,現在晶澳與正泰握手言和,正是頭部企業之間的顧全大局,求同存異。
后記:光伏的生態
趕碳號常說,商業生態就是水,企業就是水中的魚。如果整個水質都惡化了,無論是大魚還是小魚,健康都會受到威脅。只有構建起健康的、可持續發展的商業生態,整個產業鏈才會健康。
在當下,我們的生態面臨的主要矛盾不是缺乏市場化競爭,恰恰相當,是產能過剩,競爭過度。這已經威脅到了絕大部分光伏企業的健康。所以,當我們企業在做出經營決策行為時,除了考慮企業自身利益以外,還要考慮對行業生態的影響。越是頭部企業,影響力越大,責任就越大,就越需要考慮得多一些,全面、深入一些,魚死網破未必就是一件好事。
客觀說,光伏當下的局面,頭部企業難辭其咎。上一輪擴產最猛的,恰恰是各環節中的頭部企業。越是大企業,所能獲得的資源當然就越多,提升市場份額的沖動就越強。但是,如果我們站在企業家的角度上,這并沒有錯——換位思考,你是企業家,你在當時即便已經知道了產能有可能會過剩,你會停下來、任由競爭對手超越自己嗎?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過去的經驗需要總結,教訓需要汲取,現在要做的就是盡快走出低谷。
專利可以是武器,也可以是契約。
晶澳科技與正泰新能的握手言和,趕碳號認為并不會結束TOPCon企業之間的技術競爭,也不會阻止中國光伏企業下一輪圍繞HJT、BC、疊層電池的專利博弈。但它至少證明,在一個高度全球化、又承載減碳重任的行業,中國頭部企業已經開始嘗試用更成熟的方式處理內部沖突:該硬的時候硬,該收的時候收。
所以,趕碳號在此要為中國光伏企業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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