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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是上海山林天鑰橋路門店的常客,經常購買上海熏魚等老味道。最近他發現,這些產品在“鄰家優選”社區團購直播間也能購買,而且價格比實體門店優惠。
“第一次在直播間聽到,我不相信他熏魚的價格,就到線下門店去問,營業員說是草魚做的,58元一斤。‘鄰家優選’直播間賣32.8元三袋,每袋200克,我就下單了,在小區里設的提貨點提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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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片段中,主播站在山林天鑰橋路門店前推廣200克一袋的上海熏魚,一邊品嘗著“剛從門店拿出來的”的熏魚,一邊表示售賣的袋裝熏魚和門店的一模一樣,但價格便宜很多。
但王先生提貨后卻發現,實物不僅個頭小,味道也和門店的不一樣。
“味道不對,我一看配料表寫著‘鰱魚’。我鰱魚是不吃的,因為過敏,而且鰱魚比草魚差很多。我認為這是誤導,是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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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撥打“鄰家優選”客服電話反映,但售后朱先生回復:沒有任何結果處理。
“我們只管發給您的產品,主播嘗的什么魚跟您購買的是什么魚有直接關系嗎?您直播間購買的32.8元的熏魚,就是鰱魚,主播也沒說過是草魚。您在門店買到草魚,不代表我們出售的也是草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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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天鑰橋路門店店長陳先生表示,店內58元一斤的熏魚使用的是草魚。雖然直播間同屬一家公司,但直播行為不受門店管控。
“我能告訴你的是,我門店的熏魚是草魚做的,58元一斤。我承認他是我們公司的,但是他的權利不是我們門店所能管的。”
在王先生向媒體投訴后,山林總部負責人馮先生回復稱,直播間的帶貨方式確實容易引起消費者誤解,會進行內部處罰,同時提出兩種解決方案。
“合作商售賣的熏魚也是我們公司生產的,配料是鰱魚,跟草魚的做法不同。如果您覺得口味、口感不太好,可以換成天鑰橋路門店內的熏魚,或者我們給您退貨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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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直播電商的迅猛發展,類似誤導宣傳并不少見,有時是直播間故意打擦邊球,有時則是主播推銷時不注意細節,給消費者造成誤導。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需向消費者提供真實、全面的商品信息,禁止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否則可能構成欺詐。
在進一步協調溝通后,山林總部以供應商名義提出三倍賠償,向王先生發放了可用于復購的100元紅包體驗金。
你在直播間“踩過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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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話匣子
原標題:《買上海熏魚踩雷!明明是官方出品,回家發現味道不對,仔細一看,魚都變了》
文字編輯:尹尚勝男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李爭 陳莉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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