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沭陽創業者3.7萬投資遭強拆,街道書記拒答核心問題,程序合規性引質疑!
近日,沭陽縣市民梁某爆料,自己在夢溪街道陽光綠洲北側租用土地并完成地面硬化,投入3.7萬余元用于創業,卻在未收到任何書面或口頭通知的情況下,被當地糖坊社區拆除,多年創業心血付諸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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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梁某反映,拆除行為毫無征兆,自己趕到現場時場地已遭破壞,全部投資打了水漂,創業進程被迫中斷。為弄清原委,相關人員聯系沭陽縣夢溪街道黨工委書記張**,當問及“為何未提前通知當事人就實施拆除”這一核心問題時,張**未給出合理解釋,反而在憤然質疑后以“正在開會”為由直接掛斷電話。
截至目前,官方回應稱,梁某硬化土地的行為改變了土地性質,屬于違法用地,經糖坊社區巡查發現后依法組織拆除;對于梁某提出的37143元賠償訴求,街道信訪辦已告知其可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但這一回復避重就輕,始終未正面回應“拆除前未履行通知義務”的關鍵爭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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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梁某硬化土地的行為確屬違法用地,依法應當拆除,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也必須恪守程序正義。《行政強制法》明確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履行義務的期限、方式等內容;當事人收到催告書后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糖坊社區在未通知梁某的情況下直接實施拆除,顯然違背了這一法定程序,剝奪了梁某陳述申辯、及時補救的權利。
程序正義是依法行政的生命線,更是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的重要屏障。行政機關執法不僅要追求結果合法,更要確保過程合規,因為每一項執法行為都關乎群眾的切身利益。梁某的3.7萬元創業資金,或許對行政機關而言只是一個數字,但對普通創業者來說,卻是沉甸甸的希望與投入。街道黨工委書記面對質疑時的回避態度,官方回應中的避重就輕,不僅無法平息爭議,反而可能損害群眾對行政機關的信任。
對于此次拆除事件,核心爭議并非違法用地是否該拆,而是拆除過程是否恪守程序正義。行政機關執法不能“重結果、輕程序”,即便當事人存在違法行為,也應保障其基本的知情權與申辯權。希望官方不要回避“未提前通知”的問題,而應正視執法過程中的程序瑕疵,主動向梁某作出解釋說明,依法依規處理其賠償訴求。
對于此事,廣大網友們怎么看?
來源:蘇經傳媒 、揚子君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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