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趙曉珊 2025-12-12 16:52:21
信網12月12日訊 近日,福建省米蘭米蘇烘焙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向高店因將“肉粉松”標注為“肉松”誤導消費者,近日被福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5000元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及相關產品。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福建省米蘭米蘇烘焙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向高店在其經營場所內制作并銷售“香蔥肉松面包”,標價7.8元/個。店內陳列柜標簽明確標注主要配料為“肉松”,然而實際使用的卻是“嘉焙”牌原味肉粉松,配料包括雞肉、豌豆粉、大豆油等,與傳統肉松成分存在明顯差異。據調查,該店共制作89個面包,銷售67個,自行報損22個,貨值694.2元,違法所得522.6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福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店作出如下處罰:沒收違法所得522.6元;沒收剩余的7個香蔥肉松面包及已開封的“嘉焙”牌肉粉松1袋(剩余167.6克);并處以罰款5000元。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福建省米蘭米蘇烘焙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向高店成立于2024年3月,負責人為陳蘭芳,企業注冊地址位于福建省福清市玉屏向高街41-8號、41-10號、41-25號,該地址在地圖軟件顯示店鋪名稱為米蘭米蘇。總公司福建省米蘭米蘇烘焙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陳蘭芳,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現有10家在業分支機構。
(來源:網絡截圖)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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