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月12日16:51,@小米公司發言人 發文:
“關于近日某社交媒體賬號發布視頻 ,歪曲事實、惡意造謠所謂“小米公司不讓賣小米”一事,向大家特別澄清說明:
相關視頻內容,完全失實,是徹頭徹尾的歪曲與污蔑。此前,我司對該賬號部分內容的投訴,針對的是其惡意模仿、捏造污蔑,對我司及我司高管名譽的侵害行為,并非針對“小米”二字或“小米”農產品的正常使用。將投訴行為曲解為“不讓用‘小米’二字”,是偷換概念,以“助農”議題為名,行污蔑造謠、博取流量之實。
多家媒體報道,12月10日山東榮成一位村支書幫村民賣小米,結果被小米的法務部投訴了,理由是關聯“雷氏營銷”,丑化小米高管形象和侵犯小米名譽權。
疑似“ 雷氏營銷”及第一次道歉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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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邊截圖:
在村支書的小米發布會上發出的靈魂拷問:
“在217中主食中,為什么小米最有營養?”等等。
右邊截圖:
村支書視頻被小米投訴后等第一次道歉。
12月11日,有熱心的朝陽網友已向威海12388紀委舉報馮玉寬"造謠小米禁售農產品"及消費行為異常等。
事件發酵后,馮玉寬清空抖音視頻及商品櫥窗,賬號名從"村支書馮玉寬"改為"小馮來助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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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說“小米公司不讓賣小米”不可能成立呢?
關注知產庫的朋友肯定知道,7月份知產庫曾發布過一篇“小米商品上注冊小米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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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大概可能是小米法務看到了推文,8月份,小米提交了注冊在小米商品上的小米商標即第“57215674”號商標注銷申請。
9月13日,第“57215674”號小米商品上的小米商標、第77512134號米商品上的小米商標,都已經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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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真相大白,小米公司顯然是被冤枉的。
這位村支書被投訴,必然不可能是因為小米商品上使用了小米商標。
因為,12月被投訴時,小米商品上的小米商標9月已經注銷。
這位村支書通過視頻發聲:“希望小米打開格局,給我們一條活路。如果連‘小米'這兩個字都不讓用,想知道我們還能做點什么”。
于是,就有了文章開頭小米公司發布的某社交媒體賬號發布視頻 ,歪曲事實、惡意造謠所謂“小米公司不讓賣小米”一事的聲明。
小米公司真實的投訴原因既然不是賣小米,那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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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小米公司投訴的是這位村支書“刻意模仿我司高管在介紹產品時的形象與風格、經典表述邏組、標志性句式、語氣語調等,井關聯“雷氏營銷”等話題發布虛假、誤導性言論,系惡意丑化、貶損、污名化我司高管形象......已構成對雷軍先生肖像權、姓名權及個人聲譽的侵害,且嚴重侵犯我司名譽權等
12月12日下午,原村支書現小馮來助農,再次發布道歉視頻稱:“近期為了推廣銷售農產品,發布了涉小米公司引發爭議的視頻,對小米公司產生了影響,今后一定會規范自己的網絡言行,在此向大家表示誠摯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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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商標名稱和商品名稱相同/基本相同,極有可能會被認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或者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等。
所以,小米公司注銷了小米商品上的小米商標。
另一方面,村支書賣的是小米,干著助農的活,戴著3000多的GUCCi腰帶,穿著1000多的始祖鳥馬甲、9000多的盟可睞羽絨服,超出一般村支書的消費習慣水平,被熱心網友指出名為村支書,實為企業家。
所以,村支書小馮來助農,再次道歉。
咱就是說啊,賣“小米”就好好賣“小米”。
別開什么“小米”發布會,更不要整小字營銷“小米”。
做好自己,做好“小米”,比啥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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