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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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老舍(1899—1966),中國現代小說家、作家、語言大師、人民藝術家、北京人藝編劇,代表作有小說《駱駝祥子》《四世同堂》,話劇《茶館》《龍須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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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樣學習語言
老 舍
二十多年前,我開始學習用白話寫文章的時候,我犯了兩個錯兒:
一、以前用慣了文言,乍一用白話,我就像小孩子剛得到一件新玩藝兒那樣,拼命的玩耍。那時候,我以為只要把白話中的俏皮話兒湊在一處,就可以成為好文章,并不考慮:那些俏皮話兒到底有什么作用,也不管它們是否被放在最合適的地方。
經過一個相當長的期間,我才慢慢地明白過來,原來語言的運用是要看事行事的。我們用什么話語,是決定于我們寫什么的。比方說:我們今天要寫一篇什么報告,我們就須用簡單的,明確的,清楚的語言,不慌不忙,有條有理的去寫。光說俏皮話,不會寫成一篇好報告。反之,我們要寫一篇小說,我們就該當用更活潑,更帶情感的語言了。
假若我們是寫小說或劇本中的對話,我們的語言便決定于描寫的那一個人。我們的人物們有不同的性格、職業、文化水平等等,那么,他們的話語必定不能像由作家包辦的,都用一個口氣,一個調調兒說出來。作家必須先胸有成竹地知道了人物的一切,而后設身處地的寫出人物的話語來。在小說中,除了對話,還有描寫,敘述等等。這些,也要用適當的語言去配備,而不應信口開河的說下去。一篇作品須有個情調。情調是悲哀的,或是激壯的,我們的語言就須恰好足以配備這悲哀或激壯。
二、現在說我曾犯過的第二個錯處。這個錯兒恰好和第一個相反。第二個錯兒是趕到弄不轉白話的時候,我就求救于文言。在二十多年前,我不單這樣做了,而且給自己找出個道理來。我說:這樣做,為是提高白話。好幾年后,我才放棄了這個主張,因為我慢慢地明白過來:我的責任是用白話寫出文藝作品,假若文言與白話攙夾在一道,忽而文,忽而白,便是我沒有盡到責任。有時候在白話中去找和文言中相同的字或詞,是相當困難的;可是,這困難,只要不怕麻煩,并不是不能克服的。為白話服務,我們不應當怕麻煩。有了這個認識,我才盡力的避免借用文言,而積極的去運用白話。
在最近的幾年中,我也留神少用專名詞。專名詞是應該用的。可是,假若我能不用它,而還能夠把事情說明白了,我就決定不用它。我是這么想:有些個專名詞的含義是還不容易被廣大群眾完全了解的;那么,我若用了它們,而使大家只聽見看見它們的聲音與形象,并不明白到底它們是什么意思,豈不就耽誤了事?那就不如避免它們,而另用幾句普通話,人人能懂的話,說明白了事體。而且,想要這樣說明事體,就必須用淺顯的、生動的話,說起來自然親切有味,使人愛聽;這就增加了文藝的說服力量。
在最近幾年中,我無論是寫什么,我總希望能夠充分的信賴大白話;即使是去說明較比高深一點的道理,我也不接二連三的用術語與名詞。名詞是死的,話是活的;用活的語言說明了道理,是比死名詞的堆砌更多一些文藝性的。這么一來,可就把運用白話的本事提高了一步,慢慢地就會明白了什么叫作“深入淺出”——用頂通俗的話語去說很深的道理。
現在,我說一說,我怎樣發現了自己的錯兒,和怎樣慢慢的去矯正它們。還是讓我分條來說吧:
一、從讀文藝名著,我明白了一些運用語言的原則。頭一個是:凡是有名的小說或劇本,其中的語言都是源源本本的,像清鮮的流水似的,一句連著一句,一節跟著一節,沒有隨便亂扯的地方。這就告訴了我:文藝作品的結構穿插是有機的,思想借著語言的表達力量就象血脈似的,貫串到這活東西的全體。因此,當一個作家運用語言的時候,必定非常用心,好象用語言畫出一幅勻整調諧,處處長短相宜,遠近合適的美麗的畫兒。這教我學會了:語言須服從作品的結構穿插,而不能烏煙瘴氣地亂寫。這也使我知道了刪改自己的文字是多么要緊的事。我們寫作,最容易犯的毛病是寫得太多。誰也不能既寫的多,而又句句妥當。所以,寫完了一篇必須刪改。不要溺愛自己的文字!
閱讀文藝名著,也教我明白了:世界上最好的著作差不多也就是文字清淺簡練的著作。初學寫作的人,往往以為用上許多形容詞、新名詞、典故,才能成為好文章。其實,真正的好文章是不隨便用,甚至于干脆不用形容詞和典故的。用些陳腐的形容詞和典故是最易流于庸俗的。我們要自己去深思,不要借用偷用濫用一個詞匯。明白了這個道理以后,我不單不輕易用個形容詞,就是“然而”與“所以”什么的也能少用就少用,為是教文字結實有力。
二、為練習運用語言,我不斷地學習各種文藝形式的寫法。我寫小說,也寫劇本與快板。我不能把它們都寫得很好,但是每一形式都給了我練習怎樣運用語言的機會。一種形式有一種形式的語言,像話劇是以對話為主,快板是順口溜的韻文等等。經過閱讀別人的作品,和自己的練習,劇本就教給了我怎樣寫對話,快板教給我怎樣運用口語,寫成合轍押韻的通俗的詩。這樣知道了不同的技巧,就增加了運用語言的知識與功力。我們寫散文,最不容易把句子寫得緊湊,總嫌拖泥帶水。這,最好是去練習練習通俗韻文,因為通俗韻文的句子有一定的長短,句中有一定的音節,非花費許多時間不能寫成個樣子。這些時間,可是,并不白費;它會使我們明白如何翻過來掉過去的排列文字,調換文字。有了這番經驗,再去寫散文,我們就知道了怎么選字煉句,和一句話怎么能有許多的說法。
三、這一項雖列在最后,但卻是最要緊的。我們須從生活中學習語言。很顯然的,假若我要描寫農人,我們就須下鄉。這并不是說,到了鄉村,我只去記幾句農民們愛說的話。那是沒有多少用處的。我的首要的任務,是去看農人的生活。沒有生活,就沒有語言。
有人這樣問過我:“我住在北京,你也住在北京,你能巧妙的運用了北京話,我怎么不行呢?”我的回答是:我能描寫大雜院,因為我住過大雜院。我能描寫洋車夫,因為我有許多朋友是以拉車為生的。我知道他們怎么活著,所以我會寫出他們的語言。明白了車夫的生活,才能發現車夫的品質,思想,與感情。這可就找到了語言的泉源。話是表現感情與傳達思想的,所以大學教授的話與洋車夫的話不一樣。從生活中找語言,語言就有了根;從字面上找語言,語言便成了點綴,不能一針見血地說到根兒上。話跟生活是分不開的。因此,學習語言也和體驗生活是分不開的。
一個文藝作品里面的語言的好壞,不都在乎它是否用了一大堆詞匯,和是否用了某一階級,某一行業的話語,而在乎它的詞匯與話語用得是地方不是。語言的成功,在一本文藝作品里,是要看在什么情節,時機之下,用了什么詞匯與什么言語,而且都用得正確合適。怎能把它們都用得正確合適呢?還是那句話:得明白生活。一位工人發怒的時候,就唱起“怒發沖冠”來,自然不對路了;可是,教他氣沖沖的說一大串工廠術語,也不對。我們必須了解這位發怒的工人的生活,我們才會形容他怎樣生氣,才會寫出工人的氣話。生活是最偉大的一部活語匯。
上述的一點經驗,總起來就是:多念有名的文藝作品,多練習多種形式的文藝的寫作,和多體驗生活。這三項功夫,都對語言的運用大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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