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話題在網上吵得火熱:不婚人群去世后,遺產到底歸誰?會不會直接收歸國有?
這個話題之所以能引發全民熱議,核心原因就在于我國單身群體的規模已經大到無法忽視——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5年我國單身人口將突破3億,占總人口的25%。
越來越多人選擇不婚獨居,活成了自己喜歡的樣子,但瀟灑背后,卻藏著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問題:身后的遺產該如何安放?
要知道,我們現行的繼承制度,大多是圍繞婚姻和血緣設計的,當3億單身人群撞上這套制度,很多麻煩就暴露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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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億單身人群催生遺產難題,話題引發全民熱議
第四屆遺產管理人高質量創新發展交流會上,“不婚人群遺產歸屬”的話題被拋出后,迅速引發社會關注。
這背后的核心前提是我國單身人口的爆發式增長,3億人的規模,意味著每四個人里就有一個單身,這個群體的權益保障問題,已經成了無法回避的社會議題。
而現實中,單身人群的遺產管理已經出現了不少困境。
比如法定繼承人缺失導致遺產沒人接手,遺產歸屬不確定可能被遠房親戚分走或收歸國有,數字資產難以追溯,同居伴侶因為沒有婚姻關系無法合法繼承財產,甚至連寵物的撫養都沒法律保障。
這些問題的本質,是傳統繼承制度與多元化生活方式之間的矛盾,簡單說就是“為婚姻設計的繼承法,沒跟上越來越多人不婚的趨勢”,導致很多單身人群的遺產成了“裸奔”狀態,后續處理全是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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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關鍵的問題:單身人群去世,遺產真的會收歸國有嗎?
這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答案是:有可能,但不是必然。
要搞懂這個問題,得先明白我國《民法典》里關于繼承的核心規定。
根據《民法典》第1127條,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在沒有這些法定繼承人,而且當事人也沒留下遺囑指定繼承人的情況下,遺產才會收歸國有,用于公益事業。
對單身人群來說,尤其是不婚無子的人,法定繼承人缺失的概率很高。
父母可能已經去世或年邁無力管理遺產,而對于很多80后、90后來說,因為獨生子女政策,根本沒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大概率不在了,法定繼承人名單基本是空白。
這種情況下,要是沒立遺囑,遺產就真的可能變成“沒人要”的狀態,最終被收歸國有。
而且從司法實踐來看,這種情況已經發生過。
有公開報道顯示,有些無繼承人、無遺囑的逝者,遺產最終被收歸國有,由當地民政局擔任遺產管理人。
民政局處理這類遺產時,通常會選擇最穩妥、爭議最小的方式——把能拍賣的資產都變現,然后把錢劃入國家公益賬戶。
對很多單身人士來說,辛苦一輩子攢下的財富,最后沒落到自己想給的人手里,反而收歸國有,這是他們最擔心的“財富漂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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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單身人群遺產處理的四大核心困境,每一個都很現實
除了可能被收歸國有,單身人群的遺產處理還有四個很現實的困境,每一個都戳中痛點。
第一個就是前面說的法定繼承人缺失,遺產成了“燙手山芋”,沒人接手也沒人管理,最后只能按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個是遺產歸屬的不確定性。
要是沒立遺囑,就算有遠房親戚,哪怕多年沒聯系,也可能依據法律分走遺產。
這種情況下,逝者生前的意愿根本沒人顧及,財富的流向完全不由自己掌控。而如果連遠房親戚都沒有,就只能走向收歸國有的結局。
第三個是數字資產的管理難題,這是新時代特有的麻煩。
現在的人大多有線上錢包、加密貨幣賬戶、境外投資賬戶等數字資產,但這些資產的私密性很強,要是沒告訴別人賬戶信息和密碼,一旦去世,這些資產就相當于永久上鎖,沒人能找到也沒人能支取,最后徹底“消失”。
就算是線下的資產,比如現金、首飾,要是獨居時藏得隱蔽,去世后也可能沒人發現。
第四個是同居伴侶的財產糾紛。
很多單身人群會有長期生活的同居伴侶,但沒領證就不具備法律上的夫妻關系。要是房子、車子、存款都登記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就算付出了很多,在對方去世后也沒法合法分割這些財產;要是有創業股權是口頭代持的,更是空口無憑,維權都沒依據。
更讓人無奈的是,就算想把遺產留給心愛的寵物,法律上也不允許把寵物列為繼承人,寵物后續的撫養全靠人情,法律根本幫不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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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繼承制度該跟上多元生活方式,別讓單身人群“身后無憂”成奢望
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3億單身人群的遺產問題,本質上是傳統繼承制度與多元化生活方式之間的結構性矛盾。
過去,婚姻和血緣是社會關系的核心,繼承制度圍繞這兩點設計很合理,但現在,不婚、獨居已經成了很常見的生活選擇,制度也該隨之調整,不能再用老一套的邏輯去套新的社會現實。
有人可能會說,單身人群就是普通自然人,沒必要搞特殊對待,很多問題靠現有法律就能解決。
但事實是,現有法律框架在面對單身人群的遺產問題時,確實存在“留白”。
比如同居伴侶的財產權沒有保障,數字資產的繼承沒有明確規定,這些都是現實存在的漏洞。
選擇不婚是個人的自由,這種自由不僅應該包括生前的生活方式選擇,也應該包括身后遺產的處置自由,不能因為選擇不婚,就失去了掌控自己遺產的權利。
鄰居日本已經給我們提了個醒。
根據日本最高法院的數據,2024年有1290億日元(約58億人民幣)的遺產因為沒人繼承,直接進了國庫,這個數額是2013年開始記錄以來的三倍。日本綜合研究所分析,這就是因為去世的高齡者中,未婚者比例上升,越來越多人沒有近親屬,“無人繼承”成了新常態。
這個趨勢值得我們警惕,要是不及時完善相關制度,類似的情況可能會在我國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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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業內爭議與解決方向:法律修訂還是個人提前規劃?
針對單身人群的遺產問題,業內人士有不同的看法和建議。
有業內人士建議,今后法律修訂時,可以增加事實伴侶的財產權,比如同居滿5年的伴侶,可以主張共有財產的分割;同時在程序法上加強遺產管理人庫的建設,讓民政部門聯合專業人員組成專業隊伍,保障遺囑的效力,規范遺產的管理和分配。
但也有民法學者持不同觀點,認為不婚人群不是民法上的“特殊人”,就是普通自然人,多數問題都能通過現有法律框架解決,沒必要專門修訂法律。
他們認為,要避免遺產“漂流”,最管用的還是個人提前做好規劃,比如訂立遺囑。
其實這兩種觀點并不完全矛盾。法律修訂是長遠的解決方向,能從制度層面保障單身人群的權益;而個人提前規劃是當下就能做的事,能直接避免很多麻煩。
對單身人群來說,不能等制度完善了再考慮遺產問題,當下就該主動行動起來,畢竟意外和明天誰也不知道哪個會先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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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給單身人群的實用建議:提前規劃,把遺產主動權握在自己手里
不管法律會不會修訂,單身人群都該提前做好遺產規劃,把主動權握在自己手里。
首先,要先梳理清楚自己的所有資產,包括房產、車子、存款、股票、數字資產等,列一個詳細的清單,把賬戶信息、密碼等關鍵信息妥善保管,最好告訴自己信任的人,或者委托專業機構保管。
其次,一定要提前訂立遺囑。
訂立遺囑時,要明確指定受益對象,不管是想留給同居伴侶、朋友,還是捐贈給慈善組織,都要在遺囑里寫清楚。
而且遺囑不是一成不變的,要根據人生的變化及時更新,比如資產增加了、想更換受益對象了,都要重新訂立或修改遺囑。
需要注意的是,為了保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最好找專業律師見證,同時錄像留存,要是有需要,還可以去醫院開具精神狀態證明,避免后續引發爭議。
如果想更穩妥地處理遺產,還可以考慮設立“生前信托”。
簡單說就是把自己的資產提前轉移到信托里,指定受托人,去世后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遺產。
不過這種方式手續比較復雜,費用也相對較高,需要找專業的信托機構和律師幫忙處理。
另外,對于同居伴侶來說,要是有共同財產,最好提前做好公證,明確雙方的財產份額;要是有股權代持等情況,一定要簽訂書面協議,避免口頭約定帶來的糾紛。
至于寵物的撫養,可以提前和信任的人約定好,同時預留出一部分資金用于寵物的后續生活,雖然法律上不能把寵物列為繼承人,但可以通過指定受益人的方式,讓接收寵物的人同時獲得相應的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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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婚是自由,身后規劃是責任
選擇不婚,是個人對生活方式的自由選擇,值得尊重。
但瀟灑浪漫的一生背后,也需要有相應的責任和規劃,尤其是遺產規劃,不僅是對自己辛苦積累的財富負責,也是對自己在乎的人負責。
3億單身人群的遺產問題,不僅是個人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希望未來相關制度能不斷完善,跟上多元化的生活趨勢,讓每個選擇不婚的人都能“身后無憂”。
但在制度完善之前,我們能做的就是提前規劃,把自己的遺產安排好,避免辛苦一輩子攢下的財富變成“財富迷宮”,給身邊的人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畢竟,無論選擇哪種生活方式,能掌控自己的人生,包括身后事,才是真正的瀟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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